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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国内早期的一些经典文学作品,可能在2o2o年后的多年,都不可能再有了。
可这个世界的创作环境和公众对于作品的接受程度,完全能够接纳这些严肃的文学作品,所以林秋才会决心布。
只不过《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书籍,注定不会有《哈利波特》那样恐怖的人数受众,想要做到上亿销量,更是天方夜谭。
随着《活着》故事的展开,张德华认真的投入了进去。
“真有氛围感啊。”
张德华暗暗惊叹道。
其实老贼的辞藻,并不算华丽,可就是在叙述之中,那股多年前的乡村气息扑面而来。
特别是类似于什么【宽边草帽】【田间小道】【尘土飞扬】还有【扇子】这种的物和景,实在是有画面感了。
到了这个年代,实际上用扇子的都渐渐稀少了下来。
在第一章的故事里,小说的叙述者“我”在年轻时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而夏天刚刚来到的季节,遇到了那位名叫福贵的老人,听着福贵讲述着自己坎坷的人生经历。
小说里的写作视角,瞬间就转到了福贵的视角。
话说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在家境还没有败落前,嗜赌成性。
而且还不止如此,年轻时吃喝嫖赌,什么浪荡的事都干过。
……
“原来是那个年代。”
“老贼竟然写的是这个年代的故事!”
“这作者太神秘了。”
张德华摇了摇头,只是感觉到惊奇。
网络上对于老贼的真实身份以及真实年龄,有过很多的猜测,因为《仙剑》《未闻花名》《四月》这样的作品,有说老贼的年纪实际上很年轻的。
也有说老贼的文字功底深厚,猜测年纪比较大的。
可这本《活着》一出,应该是实锤了!
老贼的年纪,至少过四十岁。
要不是四十岁,根本写不出这种感觉的文字来。
没有经历过那个时代,怎么知道那个时代的感觉?
……
从小说里的人物塑造来看,福贵还真不是个什么好人。
吃喝嫖赌,而且还有妻子家珍在家,自然不知晓福贵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而且更加令人皱眉的是,家珍还是一个贤惠的女人,按照文字的描述就是【前世做狗吠叫了一辈子换来的】,福贵在外面胡闹,家珍从来都是逆来顺受,即便知道,都从不说什么。
光是看到这一行行文字,张德华就微微一叹。
那个时代的女人,有时候比文字描写的还要可悲。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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