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4章第124章
祝明玺觉得他会成为有史以来第一个老死的血族。
天还没亮,祝明玺就被一阵饥饿感弄醒,他熟门熟路地蹭到枕边人的怀里,贴上他的脖颈,张开嘴狠狠咬了下去一一
咬,咬不动。
身上没有力气,牙齿不够尖锐,魔王皮肤太硬。
一口咬下去牙龈泛酸,鲜血倒是半点没尝到。
所幸魔王已醒,轻而易举就划破了自己颈间的皮肤,把祝明玺抱在怀里任他吮吸。
祝明玺被魔王的鲜血勾得神摇魁荡,他一边吸血一边悲哀地想,他这种吸血鬼要是放外面,估计是要被饿死的。
除了不能永生,祝明玺变得和其他的吸血鬼没什么两样。
所有食物都变得味同嚼蜡,只有鲜血能够令他饱腹。
他的皮肤变得苍白无色,光是看见阳光就会觉得灼热和不适。
他甚至在某一个夜晚无师自通地变成了蝙蝙。
那真的是一个很普通的晚上,魔王刚把昏昏欲睡的祝明玺放到床上,只是转身了个窗帘的功夫,祝明玺就不见了。
房间变得安静,床铺变得平坦。
“阿玺1“
魔王呼吸一滞,他简直是惊慌失措地扑到床上一把掀开被子!
…然后看到了一只茫然无措地从翅膀下面探出头来的小蝙蝙。
蝙蝙摇摇晃晃地从床上站起来,它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身体,又扇了扇翅膀,最后抬
“洛席尔,变不回去了。“
魔王僵硬的身体瞧间放松,他笑着松出一口气,伸出手,小心翼翼地将祝明玺捧圭手心里。
血族可以轻易令他的初拥者臣服,甚至可以随心所欲地操纵他们的身体形态,
这也是洛希尔费尽干辛万苦也要亲自把祝明玺变成血族,而不假以他人之手的原因。
他现在只要伸手一点就能让蝙蝙变回祝明玺,但他并没有这样做,而是珍之重之地把它捧在手心里,亲吻它毛茸茸的脑褪。
“阿玺,“魔王爱不释手道,“你现在好小。“
祝明玺:“
祝明玺:“你倒是好大,别亲我了,感觉像是在洗头。“
魔王把祝明玺抱在手心里,按在心口上:“好想在身体里拮个洞,把阿玺放进
祝明玺:“
祝明玺总觉得这话他听过类似的。
变成血族也不是没有好处。
每次吸食过魔王的血液后,祝明玺就会短暂地获得年轻的身体和充沛的体力,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阴错阳差中,仕途无望的宋立海认识了神秘女子,从此一步步走上了权力巅峰...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前世被当副镇长的老婆离婚后,崔向东愤怒下铸成了大错,悔恨终生!几十年后,他却莫名重回到了这个最重要的时刻!他再次面对要和他离婚的副镇长老婆,这次,他会怎么做?...
性格嚣张的林飞扬走马上任镇委书记当天就得罪了顶头上司,让大领导颜面无存,差点被就地免职,且看这个嚣张到骨子里的家伙如何凭借孙子兵法和三十六计勇闯重重危机,智破层层陷阱,在官场上混得风生水起,扶摇直上…...
天才中医凌游,在大学毕业后为逝世的爷爷回村守孝三年,并且继承了爷爷生前经营的医馆三七堂。可突然有一天,一群大人物的到来,让他的人生出现了转折,本想一生行医的他,在经历了一些现实的打击之后,他明白了下医医人,上医医国的道理,为了救治更多的人,从而毅然决然的走向了官场,游走在政军商等各种圈子。从赤脚郎中,到执政一方,从懵懂青涩,到老成练达,看凌游如何达成他心中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崇高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