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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刚亮,一队护卫队护着一辆马车出了南阳郡,守城兵见对方出示的是世家的路引,半点不敢拦,直接放人出了城门。结果马车刚走没多久,就见一队人追了上来,领头的赫然是李家的大长公子,大长公子挥着马鞭,抽了守城兵一鞭子,脸色铁青地带人出城追击。然而天地之大,哪里还追击得到。官道上,玉秀县主看着坐在她对面的明歌,见对方笑吟吟地盯着自己头上的发簪,有些手抖地取下来,递给她:“你喜欢吗?送,送给你。”玉秀县主心在滴血,险些哭出来,这发簪是她妆奁中最喜欢的一支,重工打造的蝴蝶钗,叫做百蝶戏珠,中间镶着一颗南珠,精巧绝伦,她此次出来是特意戴这一支的。结果谁曾想,南疆一行,不仅折损了贴身侍女春夏,而且丢了好些精美的衣裳,风眠洲说大部队目标太大,兵分两路,她带着金银细软和丫鬟秋冬跟着风眠洲的队伍,其他人则走陆路回盛京。这一路,她再也吃不到自家厨子做的美食了。而且还要被这农家女打劫!嘤。明歌见状,接过百蝶戏珠的发钗,好奇地把玩了一会儿,插在了自己的发辫上,然后打开车窗,问着车外的风眠洲:“好看吗?”风眠洲见她眉眼弯弯,容颜如雪,那百蝶戏珠的发钗戴在乌黑的发上,灵动欲飞,下意识地点了点头,但是想起客栈里的事情,又冷冷地抿唇,别开了视线。“我也觉得挺好看的。”明歌笑吟吟地说道,见风眠洲不搭理她,回头又见玉秀县主一副要哭的表情,身边的丫鬟也不敢吱声,顿时从锦袋里摸出一颗偌大的南珠,丢给她:“这个发钗就当是我买的,你回盛京之后再打造一支吧。”秋冬见到那南珠光华内敛,比发钗上的大两倍,顿时惊呼了一声,好美的南珠,这一颗就算是拿去做凤冠都够了。这珠子可比县主的发钗值钱多了。玉秀县主看着怀里的南珠,愣住了。她虽然是晋国公之女,又被封为县主,但是这一切都是仰仗父兄的光环,因秋家子嗣艰难,只有兄长一人,她一个庶女才会被记在大夫人的名下,并且对外宣称是嫡女。一字之差,其实天差地别。她在晋国公府谨小慎微,从小虽然锦衣玉食,但是不敢踏错一步,以免为母亲惹来祸事,此次来南疆大约是她一生做的最大胆的一件事情。因为风家三郎君是她未来的希望,风眠洲人品贵重,脾气温和,而且为人仗义,日后是要接手风家的,若是她为了家族嫁给了风眠洲,这才算是真正地改了命。可以说,风眠洲就是她未来的保障。秋玉秀看着怀里的南珠,一时之间怔然,这,是眠洲哥哥给她的吗?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拥有过这样漂亮的南珠,就连宫里贵妃娘娘头上的南珠也没有眼前的这颗大。风家果然富可敌国,她一定要嫁给眠洲哥哥。秋玉秀看向明歌的眼神瞬间复杂起来。明歌见她不断地瞟着自己,笑吟吟地说道:“想知道什么就问。”这县主忒内秀了点,所有的心思都藏在心里,拧巴的很,活着真累。秋玉秀鼓足勇气,问道:“娘子,您真的一点都不怕眠洲哥哥吗?”她很羡慕明歌,竟然可以跟风眠洲相处的那样好,她其实内心还是有些怕风眠洲的,风家三郎君,看似和风细雨的,但是冷着脸的时候,很是威严。怕风眠洲?明歌唇角微微上扬,没有告诉这位县主,风眠洲流落山中的时候,是何等的落魄。“怕的呀。”明歌娇娇软软地说道,“可能是我生在乡野之地,没有见识过盛京的繁华和世家的威严,所以不知道怕吧。”玉秀县主和丫鬟秋冬对视一眼,羡慕极了。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以后等明歌到了盛京,见识到世家的威严和泼天的富贵之后,就没有现在这样轻松的心境了。“放心,以后到了盛京,我会照拂你的,你别怕。”玉秀县主说道,此前还将明歌当成眼中钉,肉中刺,但是现在转念一想,她送自己这么大的南珠耶,而且明歌性格这样天真,没有心眼,好像与她共事一夫也没那么难受。以后她是正妻,明歌为妾室,总比那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好。“嗯,好呀好呀。”明歌笑眯眯地点头,“那以后你要多多照拂我哟。”马车内,两位出身背景完全不同的女娘化敌为友。马车外,听的一清二楚的风眠洲菲薄的唇角抿起,表情很是古怪,身后的风三则觉得不愧是月娘子,竟然这么快就结识了晋国公府的县主,和县主和平共处,只是县主若是真的嫁入了风家,以女娘的本事和手段,真的会愿意屈居妾室吗?那必是不能。这事麻烦了。风三瞬间愁眉苦脸起来。马车绕路前去泉州,一直马不停蹄地赶路,风眠洲一行人为了避开李氏的耳目,没有进附近的郡县,也没有进沿途歇脚的驿站,而是露宿在山林的空地里。,!秋玉秀还是第一次露宿荒野,出马车时腿都有些软,看见不远处有灯火,兴奋道:“前面好像有村子,我们不如去村子里借宿吧。”至少有瓦片可以遮风挡雨,而且可以烧热水洗洗,不然山里这么冷,就算没冻死,遇到了毒蛇猛兽怎么办?明歌从马车内跳出来,说道:“不行,我们还没有出李氏的势力范围,要是被他们追查到我们借住农家,会连累好心收留我们的农户。”李氏那等无耻的事情都做得出来,必不会在乎这些农户的性命。秋玉秀撇着嘴说道:“真的不行吗?我怕山里有猛兽,而且天越来越冷了。”“我把我的狐裘披风借你盖着,特别暖和,等会我再去猎几只山鸡,做烤山鸡给你吃,如何?”“好呀。”秋玉秀一秒被哄好,扭扭捏捏地说道,“那你晚上与我一起在马车里挤一挤吧。”赵叔和风三等人对视一眼,十分欣慰。女娘考虑的十分周全,他们不借宿农家确实是有这一层深意。等熬过这两天,抵达泉城,到时候衣食住行一定比照着盛京世家规格来。风三:“郎君,我去猎山鸡吧。”风眠洲:“不用,我去就行。你们在这里生火,照顾好县主,注意警戒。”风眠洲说完,看着挂在马匹上的花灯,提着那盏花灯追着明歌而去。明歌进山林如同进了自己家后花园一样,没一会儿功夫就摘到了一袋子野果,初冬的山里,野苹果、野柿子光秃秃地挂在枝头,她还看到了野栗子。将那些野栗子打下来,踩掉外面的毛刺,捡起里面饱满的果实,明歌一边哼着小调,一边看到风眠洲面无表情地跟了上来,手中提的是她落在客栈的那盏花灯。“你来的正好,帮我多打些栗子,晚上烤了栗子,给县主当零嘴吃。”风眠洲见她踩着毛刺,被毛刺刺的直摸耳朵,天真无邪的模样,一点也不像在客栈内侃侃而谈的样子,顿时上前拔剑,剑尖轻松就削掉了一堆毛刺,丝毫没有影响到里面的果实。明歌看的眼睛发亮。这简直是行走的削毛刺工具人!风眠洲将一地的栗子捡起来,装进袋子里,递给明歌,然后伸手攫住她的胳膊,冷冷说道:“那只花蛛娘是你养的?”明歌手上动作一顿,然后笑眯眯地接过一袋子栗子,说道:“我在路上捡的。”“所以,那个女刺客是你杀的?”风眠洲声音冷下去,五指握紧,虽然他猜想过是明歌动的手,但是话问出口的时候,心里还是涌上了一股怒气。她,怎么能动手杀人?即使杀的是刺客。她分明可以出声喊他,他就在隔壁,就算要动手,也该是他来动手。明歌唇角的笑容消失,冷冷说道:“风眠洲,你是不是当我是神,无所不能?没错,我不信任外人,晚上睡觉的时候留了一盏花灯在门口,花蛛娘:()古穿今,满级绿茶卷爆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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