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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范微微瞥了一眼站在李志身旁那个怯生生的明月,眼神掠过一丝异样。明月像是感受到了洪范的目光,有些紧张地往李志身后躲了躲。李志见状,笑着朝洪范说道:“队长,这个是我师弟,叫明月。这几日就先让他跟着我们吧,等到了鸣雷城,我再给他妥善安置好。”洪范心中暗自纳闷,他可是清楚地知道李志当初是因为弑师一事,被逍遥山悬赏追杀,当时在永国可是闹得沸沸扬扬,怎么现在突然又冒出来个师弟呢?不过,他深知李志的为人,既然李志这么说了,想必其中定有缘由。于是,他倒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轻轻地点点头,表示默许。李志见洪范没有再多说什么,暗自松了一口气,他偏过头,和明月轻声说道:“我们要去雁翎城,然后再去鸣雷城,等到了鸣雷城,你就先到我那儿住着,等我回来再说。”明月连连点头,他年纪尚小,虽然经过一段艰苦磨练,但是相较李志来说,自然是比不上。所以只能乖乖地听从李志安排。洪范突然朝明月问道:“你可会骑马?”他的声音带着一丝随意,不过目光却紧紧地盯着明月,似乎已经猜到了答案。明月怔了怔,脸上浮现出一丝尴尬,随后小声说道:“不曾骑过”洪范闻言,无奈地看向李志,眼神中带着一丝埋怨。李志耸了耸肩,满不在乎地说道:“买匹马让他学着骑呗。”洪范忍不住翻了翻白眼,没好气地说道:“你不是还急着赶回去交差吗,这会儿倒是不急了?”李志哈哈一笑,也不管洪范的抱怨,带着明月就往专门买卖马匹的马店走去。来到了马店,一股刺鼻的腥臭味扑面而来,那味道呛得李志直皱眉。这时,一个面容带着几分市侩的男子,眼睛滴溜溜一转,见到李志他们,连忙满脸堆笑地走上前来,点头哈腰地问道:“兄弟可是来借马的,还是买卖的?”李志不是第一次来这种马店了,他心里很清楚这种马店平日里主要做着替人保管喂养马匹的生意,当然,也会兼顾一些马匹租借或者买卖的生意。眼下看李志没有牵着马来,这男子便知道李志不是买马就是借马的。李志左右看了看,随意地回答道:“买马的。”那男子一听,眼睛顿时一亮。要知道,马匹价格一向不便宜,所以在这店里,并不是经常能遇到有客人需要买马的,平日里租借的比较多。那男子连忙热情地说道:“客官里面请。”一边说着,一边侧身做出请的姿势,脸上的笑容愈发灿烂。走进去,里面的空间比想象中要大一些。两旁的马厩里拴着各种各样的马,有的马毛色光亮,精神抖擞,显然是精心饲养的良驹。有的马则显得有些萎靡不振,瘦骨嶙峋的模样让人看了有些心疼。那男子带着李志和明月一边走,一边介绍着:“客官,我们这儿的马那可都是好马啊,您看这匹黑马,四肢健壮有力,跑起来那速度就像一阵风似的,耐力也是极佳。还有那匹白马,性格温顺,步伐稳健,很适合新手骑乘呢”李志没有理会那男子的滔滔不绝,他的目光在马厩里扫视着,试图找到一匹价格合适又适合明月练习骑乘的马。明月则好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他从来没有这么近距离地接触过这么多的马,眼中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刚才的紧张情绪也消散了不少。李志虽然并不是真正懂马的行家,但是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他根据自己的经验在马厩里给明月挑起马来。那市侩男子见李志显然是个有主意的人,便不再多言,静静得跟着李志他们。不一会儿,李志便看到了一匹棕褐色的驮马。这跟李志之前一直骑着的那匹马很像,不过后来李志因为在逃命,那马便被他放生了。眼下看到这匹马,他不由笑了笑,说道:“就这匹了!”“好嘞。”那市侩男子,露出笑容,他敏锐地察觉到李志没有询问价格,而是直接要了的。他知道,李志绝对是个身家不菲的有钱人。但是,他却没有因此狮子大开口地漫天要价,他朝李志笑着说道:“这马原本卖一百两的,客官你若要的话,我算你八十两就好了。”李志也买过几次马,对马匹的价格也是有所了解的,正常来说驮马的价格一般是在九十两左右,品相不好的一般六十两就能拿下。不过,李志挑的这匹马品相不错,这店家卖他八十两已经算是个极其优惠的价格了,他点点头,说道:“行,那就多谢了。”待李志跟那人签订买卖契约后,那匹棕褐色的驮马也交付到明月手中。明月好奇地看着眼前这匹马,眼中闪过一丝惧意。李志瞧出来了,他知道从未骑过马的人难免会如此,想当初他初次骑马也有着差不多的心理。,!随后,李志便一边教导明月如何骑马,一边朝他跟洪范约定好的地方走去。等了李志不短时间的洪范倒是没有半点不耐,只是他看到明月歪歪扭扭骑着的驮马后,不由得笑着说道:“你就给你师弟买这么匹马?”李志自然知道洪范是在打趣他,便回道:“他是初学者,太好的马我怕他镇不住。这马好,正好适合他。”洪范笑着摇摇头,说道:“那走吧。”说着,洪范将刚才牵在手上的缰绳递给了李志。李志接过后,翻身上马。三人就这样朝着雁翎城赶去。“老大,你跟那伙人谈了什么呀?”一个心腹小弟满脸堆笑,带着几分讨好的意味,涎着脸凑了过来问道。他的眼神中满是好奇与疑惑,似乎对金灾跟那伙奇怪的人谈了什么。金灾淡淡地斜了一眼那人。仅仅是这不经意的一眼,却仿佛蕴含着无尽的威慑力,恰似一道冰冷的寒芒,瞬间让那人如遭雷击,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虽说他乃是第一批追随金灾的老人,久经沙场,在一场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中顽强地存活了下来,自身实力自然不容小觑,绝非软弱无能之辈。可即便如此,面对金灾这仿佛能看穿灵魂的一眼,他心底深处仍不由自主地涌起一股源自本能的寒意,仿佛在面对一头择人而噬的洪荒猛兽。那人见势不妙,尴尬地讪讪一笑,正准备灰溜溜地退下,以避开这令人窒息的氛围时,却冷不防听到金灾那低沉而又平静的声音缓缓响起:“他说想收并我们”那人闻言,不禁惊愕得瞪大了眼睛,下意识地叫喊出声:“什么!收并我们?开什么玩笑!”作为金灾的心腹小弟,作为这个团队中资历深厚的老人,他心里跟明镜似的,以往不知有多少势力妄图收并他们。奉天帮和明东商会也曾开出过极其丰厚的条件,可金灾却始终不为所动,看都没看一眼。在他的认知里,金灾就如同一块坚硬无比、无法撼动的顽石,跟金灾谈这种收并之事,简直不亚于是在跟一块冰冷无情的石头讲笑话,纯粹是自讨没趣,绝无可能成功。可还没等他从这巨大的震惊中缓过神来,继续开口表达自己的诧异与不解,便听到金灾那沉稳而又不容置疑的声音再次响起。“我答应了”这简简单单的四个字,如同平静的湖面上突然投下的一颗巨石,瞬间在众人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穿越:苟活的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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