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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子中可怕的自己让洛锦欢抓着野猪鬃毛的手猛的收紧。“阿锦,别怕我是来帮你的。”宋宁玉看着洛锦欢害怕的眼神,心有些痛,但他知道他现在的突然出现,把什么都不记得的阿锦吓到了,她才会如此。宋宁玉笑着朝洛锦欢伸出了手。他的话像有魔力一样,吸引着洛锦欢,让她忘记了恐惧。从野猪身上下来,洛锦欢移步走向镜边,手不自觉的抚摸上自己的脸颊,望着镜子里做着不同动作的自己,洛锦欢泛紫的唇微动:“你是谁”“我是最爱阿锦的人,我叫沈劵,你也可以叫我宋宁玉。”宋宁玉没有犹豫的说出了自己的心意。沈劵,熟悉的名字告诉着洛锦欢他没有撒谎,这个人曾经一定是她信任的人,这种感觉让洛锦欢放下了戒备,说出了自己这几日最大的疑惑。“那,我是谁?”“洛锦欢,阿锦,你叫洛锦欢,如今是是这个世界的主宰,你是丧尸们的王”宋宁玉唤着她的名字,把现在这个世界的处境和她所处的身份全部告诉给了她。洛锦欢低头看向自己那惨白皮肤下隐约可见的黑痕,喃喃自语道:“末世,丧尸,晶石”所以她现在不是人,不应该说,她现在是新型人类,比现在人类更高级的产物。这个世界是属于她们的,而那些低级的人类,就应该被她们净化。洛锦欢想到了囚禁她的人,所以那个人就是阻止这个世界进化的低级生物。像这样的人如果不能接受进化,那他就应该死洛锦欢往日没有目的的目光变得尖锐,带着刺人的狠掠,唇勾起血虐的笑容。“姑娘,小心!”一道声响打破了这幅诡异的画面,宋宁玉望了眼不知什么时候多出来的陌生男人,恨不得上前将人撕碎。但洛锦欢的存在,让他不得不有所顾虑。“阿锦,目前你的能力还不是很强,先伪装自己,我会在暗处帮你。”阿锦现在能力还不是很强,他不能让她有任何风险。洛锦欢看着面前恢复正常的镜子,放下手,转身看向出声的人。沈朝云没想到他们还能再见,他激动的心情让他忽略掉了不远处站成一排排的丧尸和那蹲在路边的野猪。一颗心全部系在了斜对面的女子身上。沈朝云朝她奔去,末世的危险并未给他增添狼狈。他还是如昨日一样干净英俊,洛锦欢淡淡的望着他,等待他的言语。沈朝云握紧不知何处安放的手,红着脸望向洛锦欢:“姑娘,这里不安全,我在郊外有一处宅子,那里很安全,吃食也够,不如你和我一起去?”“我不想要安全,我想要晶石。”洛锦欢冲她歪了歪头,目光放在了他的身后。因为洛锦欢的存在,那群丧尸老实规矩的站在那,哪怕感知到异类的气息,还是一动不动。沈朝云听完她的话先是震惊,随后顺着她的目光看向身后的丧尸们。这下他才注意到周身的处境。他下意识侧身拉住洛锦欢的手,将她护在身后。冰冷的触感,让沈朝云下意识放开了双手,转身看向他刚刚牵到的手。黑色的指甲,皮肤惨白,皮肤很好,却没有人类还有的温热感,手背向胳膊延伸处还多出许多黑色裂痕。目光顺着向上,她那纤细白的发光的脖颈上也铺满了黑色痕迹,直到脸颊旁才没了黑痕。但她那好看的小脸也是煞白无比,本应红润的唇泛着轻微的紫色。沈朝云忘记了言语,心中没有害怕,只有不可置信。“你你”洛锦欢冲他挑了挑眉:“怎么难道你的宅子中没有晶石吗?”沈朝云脑海中翻涌着,想着洛锦欢的身份。丧尸,但她却有意识,身体好似还有愈合能力。不是丧尸,她却不是活人,没有呼吸,心跳,身上还有隐约可见,仿佛中毒一样的黑痕。难道是丧尸王。经常看小说的沈朝云,脑海中呈现出一个答案。这个答案,在他脑海不断扩大,且越来越真实。沈朝云唇颤抖着,脚控制不住的后退了一步,眼中染上害怕。洛锦欢看着他这副模样,嘲讽的笑了笑,学着刚刚宋宁玉刚刚教她的动作。朝他攻击过去,她的速度很快,快到沈朝云只觉得脸上迎来一阵微风。他的脖颈就被洛锦欢抓住,整个人狠狠抬起。风吹动洛锦欢绿色的裙摆和她散落的碎发,带动着她的唇,洋溢出好看的笑。“怎么怕了?不是说要和我一起的吗?”窒息感让沈朝云涨红了脸,他试着挣扎,却无法将脖颈上的手移开。相反那意外好看的手掐的更紧,指甲穿透他微黄的肌肤,红色染上了那黑色指甲,给那暗道的给添了点亮色。濒临死亡的感觉,让沈朝云抬起手,凝聚出水球朝洛锦欢袭去。这一天,他也吸收了不少晶石,他的异能也升了二级,伤害力还是比较高,对付普通的丧尸几乎一击必退。但是对洛锦欢而言,他的水球虽然杀伤力很大,但速度却很慢。躲过那水球的攻击,洛锦欢想杀他的心突然减退,因为她又想起了陆今朝。松开手将人丢在地上,卡其色的马丁靴踩在了他的胸膛。“想活?”沈朝云用力喘着气,透过眼中的水雾看着这个居高临下的女人,很是复杂。人生二十五年,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让他一眼就想娶的女人。可这个女人却是丧尸,还是丧尸王。是人,特别是身为男人,都会有一颗拯救世界的心。但这个女人的出现,让他的这颗心变得犹豫。沈朝云无力的躺在地上,用喘气掩盖自己的躲避,他不知道该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说话!”他的沉迷让洛锦欢不爽,脚下微微用力,沈朝云感受到了胸膛的疼痛。他知道自己无法再躲避,往日每次设想世界末日,面对危险,排练无数次的豪言壮志。这次却在嘴边打了转:“想”:()女配本恶:万人迷是朵黑莲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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