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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远松是家里最聪明的孩子。
他父母都是工人,但却很重视家中的教育,他们就是那不幸的老三届,因为下乡和结婚失去了继续受教育的机会。
看着曾经的同学一个个因为读书而跳出小城,改变命运,他们一遍遍告诉儿女,一定要多读书,多读书,未来才会好。
可惜,大儿子天生脑袋笨,避书本如豺狼虎豹,初中毕业就坚决进了厂。
女儿脑子倒是不笨,坏在过于活络,中考之后直接背着父母报了职高,喜气洋洋奔去学她那心向往之的美发了。
唯有小儿子孟远松,从小到大成绩都优异得令人羡艳,他相貌好,涵养也好,挺拔如松,见谁都微微笑,高中的时候就有不少人给他递情书。
每逢亲戚聚会,大哥满身烟味大谈浑话,大姐眼圈乌黑头发高耸,更衬得孟远松斯斯文文,各种熟悉的不熟悉的亲戚都会将他夸得天花乱坠。
他们问他:“小松将来想考哪啊?”
孟远松便腼腆地笑一笑,“我想去北京。”
“北京啊,好地方!”亲戚们都这样说:“我们还没去过北京呢,小松肯定行,到时候去天安门拍照片,回来让我们都看看!”
孟远松有一张明信片,是语文老师送给他的,上面印着天安门,他将明信片贴在他的墙上,学累了就抬起头,注视着上面鲜红的城墙。
城墙旁边贴着他抄的诗,“月下飞天镜,云生结海楼”,他最喜欢李白的《渡荆门送别》,他一遍遍读着,想象着,在无数个瑰丽奇幻的梦中,他看见自己遥远的未来。
“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孟远松学习的时候,家里没有一个人说话,连最粗手粗脚的大哥都会静悄悄坐在外面,一旦稍微弄出点什么动静,大姐就会拨拨那被她称作“朋克”的头发,用她那露在外面的一只眼睛瞪他。
哥哥姐姐都不喜欢学习,但他们都很尊重学习时的他。
他是全家人的希望,未来,他一定会成为全家人的骄傲。
偏偏在高考那天,孟远松发了高烧。
其实考语文的时候他就感觉到了不对,只是这不对还控制在能忍受的基础上,下午的时候他开始头脑发昏,晚上一量体温,39度。
他坐在考场上,眼前的字在他眼前晃个不停,他咬着牙写,边写边掐着掌心让自己清醒。眼泪不能落在纸上,就拿衣服拼命擦。
分数出来了,只够上个二本。
普通二本也是大学,在他那个年代,也是众人眼里遥不可及的大学。
父母安慰他,“小松,你已经够厉害了,这其实也是命,你看咱家这一圈亲戚,哪有一个能上大学的?”
孟远松不信命。
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三天,终于下了一个决定,他要复读。
复读的费用对家里并不轻松,可他知道,一旦能上那所自己理想中的学校,未来他能为全家创造的价值,一定会是复读的无数倍。
他自认不算好高骛远的人,如果他素来只游离于一本线上下,他绝不会心存妄想,但以他平时的模拟考成绩,他明明一直对那所学校十拿九稳。
孟远松后来想,命运也许就是在降罪于他的贪心。
如果他第一年老老实实去上学,那所学校虽然并不理想,但也足够把他托到一个高度。在那个年代,二本大学生也是个稀罕东西,只要让他上了大学,那么不管怎么样,至少都会比后来的他要好。
是他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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