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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件夹克的磨损程度,显然是常穿的,也许会找到什么线索也说不定。
接到丛长森的电话后不久,几个警察就出现在了丛子妍的病房中。
“丛先生,你女儿是在哪里被找到的?”
“我也不清楚,今天早晨门铃响了之后,我出去开门,就看到了妍妍躺在一个纸箱中被送了回来,一起被送来的还有这件外套。”
“那个纸箱在哪里?能给我们看看吗?”
丛长森摇了摇头,“不是我不想给你们看,而是那个纸箱在不久之后就消失了。”
“消失?”
“我知道你们不相信,如果我不是亲眼看到的,我也不会信,但是这是千真万确的。”
“你们知道是谁将孩子送回来的吗?”
丛长森一愣,不知道自己该不该将那个店主的存在说出来。犹豫了好一会儿之后才摇头,“我们真的不知道。”
“丛先生,希望你跟我们说实话。”
“我说的就是实话!前天我们找了一晚上,一直到上午才回的家,一天没有过出门,所以我们也不知道,究竟是谁将妍妍送回来的。”丛长森说完,怕警察继续就这个问题询问下去,连忙将话题引导了夹克的上面,“比起这个问题,我觉得这个衣服应该能查到偷走我女儿的人的下落,我老婆确认过了,这件衣服就是她昨天看到的那件。”
一个警察将衣服拿了过来,将衣服上上下下的检查了起来,在摸到里兜的时候停了下来。
带着白色手套的手伸进了里面的口袋,拿出了一个有些年头的钱包。
钱包的磨损程度看着比衣服要重,边上的部分都已经爆皮了。
拿着钱包的警察手一动,一张磁卡掉落到了地上,发出一声轻响,站在翻动钱包的警员身边的警官弯下腰将掉落的磁卡捡了起来。
磁卡上贴了一个标签,上面写着三个数字,然后就是一个旅馆的名称。
而另一个警察此刻也将钱包翻看了个遍,钱包里面只有一张一百的,其他的都是十块二十的,其中以一块五块的零钱居多。除了现钱之外,再就是一张身份证了。
几个警察对视一眼,又仔细的瞧着身份证上的男人以及男人的户籍所在地。
警官比划了一下手中的磁卡,立刻向随行的警员们下令:“小张,你立刻去警局找李月萍核实一下,其他人立刻跟我去常归酒店!”
这个常归酒店,说是酒店,但其实就是一个小旅馆而已,只有两层,位置就在丛家所在的小区往东南方向五里左右,只有小小的两层,一个半旧不新的招牌上写着‘常规酒店’四个字。
警察来到这个小旅馆的时候,旅馆的柜台只有一个四十左右的大妈在,看到警察进来立刻吓的站了起来。
这个小旅馆位置比较偏僻,处于这片区域的一个边角,因为不需要身份证登记,而且价格也便宜,很多招了小姐的人都喜欢来这里,生意倒也是不差。
警察左右看了看,走到那个大妈的面前,将那张磁卡拿了出来,“这个是你们这里的吧。”
大妈扫了一眼,连忙点头,“是,是我们的。”
“住这个方面的人退房了吗?”
“我,我查查。”说着,大妈就翻起了自己面前的本子。他们这个旅馆小,而且经营的也不能说是正经的旅馆,很多的记录都不会记在电脑上,而是使用纸笔记录下来。再加上这个旅馆的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上了岁数的,很多都不会使用电脑,用本子倒也方便。
大妈翻了一页,看完后对着警察说道:“没,没有退。”
警察面色一喜,“带我们过去。”
用备用钥匙打开房间的时候,房间内已经没有人了,只有凌乱的床铺显示着之前有人在这里住过,除了旅馆自己备着的东西之外,房间内什么东西都没有留下。
“来晚了!”警察咬牙,转头看向领路的大妈,“你们这里不是有监控吗?将监控调出来给我们看看。”
“这……”大妈嗫嚅道,“我们这里的监控没有使用。”也就是装着唬人的。
警察看了这环境不怎么样的旅馆以及问什么都不知道的大妈一眼,带着人离开了,“快去调取这附近的见监控,他们应该走不了多远。”
除了旅馆不久,带队的警官身上的电话就响了起来,来电的正是之前回了警局的小张。
“队长,已经询问过李月萍,她确实认识身份证上的人。”
李月萍就是丛家的保姆,是k市上埠村的人,而那个钱包里装着的身份证上的籍贯地址也是k市的上埠村。
身份证上的人叫包启立,跟李月萍的年纪差不多,不到二十的时候就跟邻村的朱冬梅结婚了,后来两人就一起出来干活。而这朱冬梅,就是李月萍在丢失丛子妍那天遇到的那个老乡。
包启立他们家的生活并不是很好,他自己在工地上做小工,累死累活的也赚不了几个钱,还经常发不下钱来。而朱冬梅则是在去了家政公司,只不过因为手脚不太老实,被辞退了几次,后来知道她这个人之后,家政这一块就没有录用她的了。
眼见着自己村里跟他们一起出来打工的人都赚了不少钱,车买上了,楼也住上了,包启立和朱冬梅两人就又是羡慕又是嫉恨,嘴里不说别人个好,直说别人将来肯定赔钱,但心里却是做梦都想过上这样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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