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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求生的欲望终究压过了震撼,往日抱起一盆衣服都费力的她,不知哪里来的力量背着儿子就是一路狂奔,如同汇入大江大河的溪流,奔向那漆黑的大海。
越靠近北边,血腥味越浓。大雨打在周许国的脸上,拉碴的胡子与眉毛死死地贴在肌肤上,让雨顺着它们流向身体各个方向。
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年轻了不少,他找回了很多过去的记忆;他想起了曾经和战友一起奔腾在草原上的情景;他回忆起了手握钢刀斩落敌人头颅的触感;他找回了昔日纵马守国的英豪之气。
血腥味越发浓重,奔逃的人也越发少了。他知道,已经很近了。
“吁——”
当最后一个男人不顾赤裸的身子从身边掠过时,周许国发现了他的敌人。昏暗浑浊的眸子从未有如此清晰过,他清楚地看见十五个士卒,十五个重甲士兵,占据了整个街道,迈着整齐、坚定的步伐,一步一步地向前逼近。
如高塔倾倒,如层岳崩殂。
越过士兵的阻碍,他看见了倒在路上的居民。他很陌生,不认识他们是谁。但他认出了士卒们杀人的手法:远攻用矛,近攻用刀。矛是南地制式步兵矛,长五尺,刃长七寸;刀是徐州制战身短刀,行伍里戏称“小柴刀”,三尺长。
都是一击毙命,很强,很准。
士兵的每一步,都使得大地在微微颤抖,那不是一个士兵,也不是一排士兵能做到的。周许国很快得出了答案,光北面就至少有五千人。
毛驴在他们面前直发憷,夹着尾巴不停地扭头,想要掉头逃跑。还好周许国骑术高超,将它驾驭得如同自己的双脚一般利索。
十丈、九丈、八丈……
当距离缩短到六丈时,周许国已经能看清铁面之下那一双双嗜杀、残虐的眼睛。
他很熟悉,过去在镇北他见过这样的眼神。周许国知道,他们已经不是人了,是疯子,是行尸走肉。周许国现在只想做一件事。
“镇北城虎贲营三等骑兵周许国!”
“冲锋!”
“保家卫国!抗击邪魔!”
……
这只是一个小插曲,并没有阻挡士兵们前进的步伐。笔直的街道上,重甲士兵走过的地方,只留下了一串鲜红的脚印,逐渐浅淡。
唯一的不同,他们身后多了一具尸体,他们之中少了一张面具。
正如周许国推测的那样,一刀封喉,很好,很强。
周许国咽气了,但他并不害怕。因为他知道,有很多兄弟们在等着他,他们可以像以前一样,纵马草原、聚餐酣畅、抗击邪魔。
只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被他掀开面甲的那个士兵,看起来会那么眼熟呢?
好像前几天的饭桌上,见过这张脸……
“可悲,慌不择路都跑到东面去了嘛?那里可是奴家都不敢靠近的地方啊……”
与其他大开杀戒的几人格格不入,苏檀儿只是静静地飞在空中,看着电流奔腾的闪光下,人们惊慌失措奔逃的身影,无动于衷。
南路以他们这几个修士为主,数量最是稀少,效率却是极高的。自屠杀令下达到现在,过去不过半炷香的时间,城南过半的地域都已是尸山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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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修士来遏制同为修士的他们,那对于凡人来说就是最大的灾难。此时,他们其余几人各个化作最高效、最无情、最癫狂的杀戮机器,在人群中撕咬、屠戮。
好不快活。
也就只有苏檀儿,她和韩虎臣是合作关系,受不到他的限制,也不像其他几人一样有所谓的任务、私情在身,反倒她那里一路成了城南最平和的一块。
她走过的地方,留下的只有阵阵淫靡的香风,芬芳扑鼻,浓而不艳。如一张轻薄的红纱,笼罩了她负责的区域。里面的人出不去,外面的人进不来。
香风弥漫的路上,不断有人倒下,失去气息。
风借雨势,传播得很快,粉红的雨水从天上落下,销骨融肌,除了一个个人形的印记,什么都没有留下。
对比其他,苏檀儿竟是动手最“高效”,处理得最干净的一个。
“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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