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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的知青生活,让以前清高娇气的姚志英,彻底像是变了一个人一样。
她学会了随遇而安,接受现实。
并且和现实妥协。
金六子听到这话后,他搂着姚志英的肩膀紧了几分,“你想高考吗?”
想吗?
当然是想的。
她也有一个大学梦的,想和沈美云一样,能够知识渊博,聪明机警,但是现实却事与愿违。
“六哥,我时间不够。”她苦笑道,“每天的生意,外加家务,还有孩子,这几乎占了我大半的时间。”她之前复习,都是三更半夜,或者是早上五六点的。
白天几乎忙的脚不沾地。
“家里交给我吧,你全身心复习。”
“小金宝我送她去托儿所。”小金宝已经满三岁了,基本上可以送到托儿所了。
这样就能顾得上家里了。
“家里交给我,生意上我看能停的停下,不能停的继续在做,我会减少,你全身心复习就好。”
姚志英听到这话后,她怔了一下,窝在金六子的怀里,仰头看着他,“六哥,你就不怕我考出去了,就不回来了吗?”
她知道的,有不少知青嫁人后,对方想参加高考,但是家里人都是不肯的,至于是为什么。
当然是因为知青考学出去了,有了大好的前途,就不愿意在回乡下了。
这也就导致了,但凡是嫁人的知青,十个里面能有两三个参加高考,已经是极为幸运的事情。
像是姚志英便是,她能参加首届高考,金六子是支持的,没想到自己考的不好,金六子让她复读不说,还打算把孩子送托儿所,他自己也跟着全身心协助起来。
金六子低头看着姚志英,她的脸盘如银月一样,面容和善,眼神柔和,他突然问,“你会吗?”
他自认为看人是准的。
姚志英下意识的摇头,“不会。”
六哥对于她来说,先是恩人,在是丈夫,也是爱人。对方在她最为落魄的时候,帮助她,提携她,并且不嫌弃她还带着弟弟,一意孤行娶了她。
让她从知青点走到公社来,她已是感激不尽。
在这么一个情况下,她若是背叛六哥,那实在不算是个人。
姚志英想的很好,她牵着金六子的手,“我都想好了,若是我和志军能够考到北京去,六哥,你就和我们一起回北京,到时候把小金宝也带过去。”
“你是做生意的人,有眼光有能力,去了北京这个大城市,它将来只会更利于你的发展。”
六哥在漠河市胜利公社还是被局限了。
“而且还有,咱们家小金宝在漠河读书,还是在北京读书,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我希望咱们家小金宝将来能够在北京长大,她可以选择来漠河,但是这是她喜欢,而不是望着北京,却扎根不下来。”
以前她不觉得北京有多好,下乡的七年,让她彻底明白了,漠河和北京的差距。
是鸿沟,是天堑,不是漠河不好,而是北京太过拔尖,让经历过北京的好的人,很难在去接受落后的城市。
落后到厕所是茅厕,臭气熏天,用水的时候要去挑水,没有自来水,洗澡的时候要用盆子,没有洗澡间,等等等等,这让姚志英前所未有的清晰认识到。
漠河和北京的差距。
金六子听到这话后,他其实是欣慰的,欣慰姚志英的未来每一个计划里面都有他。
他思忖,“你先和志军考上在说,我到时候先和美云会仔细聊一聊。”
漠河市的生意,没那么好断的。
要不要断,怎么断,他其实很在意沈美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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