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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已经看过国内很多披着“寻根”外皮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了。
但在这方面,做的最好的,最淋漓尽致的,可以说只有江弦一个人。
路遥继续往后看。
小说后面依旧延续了这样的写法,写在吴儿堡这片土地上,那支以杨为姓氏的匈奴血脉延续了下去。
一个生气勃勃的人种在这里成长起来。
他们的男人长着颀长高大的身材,长条脸,白净面皮,宽阔前额,浓重的眉毛下一双深邃的眼睛。
鼻梁总是很高很直,从而衬托出眼睛更为深邃。
长长的腮帮在年轻时光滑而俊美,而在长出络腮胡子以后,又显得威仪而高傲。
这些人衣衫褴褛。
冬天,是一领磨得半光的羊皮袄,袄上的羊毛里藏着虱子和苍耳,随着走动,给空气中留下淡淡的膻味。
夏天,则是一领粗布做的半衫,胸部敞着。
他们头上,永远蒙一条脏了巴唧的白羊肚手巾。
他们脚下,则是一双百衲鞋。
这种人的性格,就像他们那眉眼分明的面孔一样,身上则更多地呈现出一种桀骜不驯。
他们永远不安生,渴望着不平凡的际遇和不平凡的人生。
他们对土地表现出一种淡漠,所以厮守它只是因为需要它来提供维系生命的五谷杂粮,他们做起事来不循常规,按老百姓骂牲口的话来说就是“不踏犁沟”。
他们在人生的最初阶段总是雄心勃勃,目空天下。
而最后总是以脱离不了生活的束缚,从而重重地跌落在黄土地上,沦落为穷得丁当响的穷光蛋作为结束。
时间一直流逝,到了2o世纪,吴儿堡一个名叫杨干大的人,准备让他九岁的儿子杨作新上前庄办的新学。
故事到了这里,杨作新这个名字开始被频繁的提起,明显是重要的主人公,亦或者说杨家这条血脉都是小说中的重要角色。
杨作新行事满载着匈奴人的风格,在另一个角色黑大头被强盗掳走准备杀掉的时候,年少的杨作新竟然大胆劝强盗,与其杀黑大头,还不如押他回去取出藏的钱财。
就这样,他救了黑大头一命。
黑大头也是个了不得的角色,他就靠着杨作新给他创造的机会,反杀了强盗头目,又收服其他强盗,拉出了一支队伍。
然后一个让路遥忍不住拍案叫绝的人物出现了。
黑大头阴差阳错又救了一位将领,这位将领就是著名的爱国将领,小西北王。
小西北王守卫西安,黑大头的鼎力相助,最后他被收编进了小西北王的队伍,入了果军。
话分两头,杨作新是知识分子,有学识的同时,因为是匈奴人,所以他很有胆识。
随着风云巨变,他走上了和黑大头相反的道路,加入我党。
因为和黑大头之间有渊源,他被上峰派去策反黑大头。
黑大头不忘当年,待杨作新亲如兄弟。
怎料意外突,黑大头中圈套被抓,杨作新组织人马救援,不料城未攻下,反被敌人的援军打了个落花流水,黑大头的脑袋也被敌人挂上了丹州城墙。
杨作新没救下好兄弟黑大头,只好照料黑大头的遗孀黑白氏,谁料黑白氏早已经看中了杨作新,纠缠起他,杨作新还是个小伙子,哪能顶住这个,俩人便有了一夜欢愉。
杨作新当然没有沉沦在温柔乡,继续搞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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