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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过救她们,但除了与她们衣食,也没有别的救法。
我幻想这茫茫草原上,也能有公道和律法,让部族之间不再弱肉强食,再也没有血腥的混战,再也没有女人们被当成战果,任禽兽一样的男人们予取予夺。
我曾听母亲说过,在那千山万水以南,号称泱泱汉地,礼仪之邦。汉家有汉家的礼法仁义,天下为公,四海升平。
我仰慕汉家儒法。我向往去千里之外的南国,师习汉室的治国安民之道。
我妄想借那礼法仁义,改变这不公的世道。
……
在我十六岁那年,乞颜统并了鞑靼尔、斡难、乃蛮……许许多多旁的部族,对南国则号称犬戎。
草原虽暂得一统,可父王他也已老病加身。外有汉家铁骑严防死守,内有众多部落仇视眈眈——凭兵马纵横了一辈子的他,终究也被兵马压垮了脊梁,帐房里卧了不久,便撒手人寰。
父王死后,由我的长兄即可汗之位。但对犬戎国的内忧外患,他也一时无策。
我向他提议,莫不如向南国奉藩称臣,茶马往来,婚姻为好,如此既能化解外患,又能借汉家的荫庇平定犬戎众族,一举两全。
新可汗与众元老甚以为然,遂修书遣使,备以文马百匹,国珍域宝十车,又应我自行请愿——许我木华黎氏公主入宫为嫔,前与汉室言和。
得夏汉回书之后,我便随进贡的香车文马,一同踏上了朝汉的南程。
那一年,我十七岁。
十七岁,我促成汉戎之盟,盼犬戎再无战乱,盼天下再无不公。
十七岁,我身着犬戎最华贵的嫁衣,坐在命运的辕辐车上,一步步行近向往已久的汉宫。
十七岁,我在碣石关客栈遭遇暗算。卫兵尽遭毒杀,我被路过的恶贼劫入风沙,失去了要守护我一辈子的侍卫奴兀伦。
十七岁,我在汉人的领地——黑村的地窖里醒来。
十七岁,我食不果腹,我衣不蔽体,我双手锁着铁链,我仰头只能望见栅栏的缝隙里,鸿雁,浊雨,落叶,飞雪,消磨着奄奄一息的一方云天……
十八岁……
我十八岁了。
十八岁,我亲历了这世间……千般万般的黑暗与丑恶。
十八岁,我想过许许多多种死去的模样:死在逼仄的、发霉的角落里,死在幼童吐来的唾沫、扔来的石块下,死在村妇的恶骂与殴打下,死在……死在那些禽兽的,反反复复的、粗暴又肮脏的呼吸里……
……
十八岁,我遇见一个傻姑娘。
她把她的饭分给我吃,又捧水来给我喝。
它们喊她“傻妞儿”。
她很善良,很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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