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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买个丫鬟200两(第1页)

来到集市最热闹的区域,这里都是小商小贩消息最灵通。沈浩在一个卖瓜子的小商贩那里,得知有人出售房屋。而且阳关镇,交通要道,这里倒没那么多身份要求,你只要买,官府就给你地契。当然,沈浩也买了两斤瓜子,十几枚铜钱。这世界银子铜钱很值钱,反而比现代社会的银铜值钱。这里一石米只用300文,这样的话一两银子大概能买10石大米,一石大概相当于今天的50公斤。差不多一两银子能买一千斤大米,都市社会,米价按2元左右来算,因此这里一两银子就相当于2000元左右。当然,物价没有这么标准,毕竟世界不同,购买力不同。有的东西便宜,有的东西贵。这里盐、铁、糖都比较贵。现实社会却便宜。如果走私食盐,来这里卖,比起银子更暴利。但这玩意要命,沈浩却不打算干。自古以来,盐商那都是富可敌国的存在。古代扬州盐商豪侈甲天下,百万以下者,谓之小商,可见富贵。这玩意,沈浩一旦走私,很容易就被发现。这么高调的事情,沈浩可不想干。阳关镇的房价不高,普通人家的住房也挺宽敞。小门小户能买房,又能把媳妇拴牢,还真是件舒心事儿。在商贩的带领下,花了260两银子,买了一个三进深的四合院,而且是临街的三层楼;门面四间,到底三层,临街是楼。仪门进去,两边厢房,三间客坐,一间梢间。过道穿进去,第三层三间卧房,一间厨房。虽然距离阳关镇繁华街道,有些远,但胜在安静,更符合沈浩的要求。而且后面还有个大院子,差不多400平。这放在现代社会就是豪宅。这么豪华的独院房子只花了260两纹银。可见这个世界的有钱人,房子更是大到用不过来。拿等小商贩走后,沈浩才打量这座院子。的确太大了,这让沈浩有了买几个佣人的心思。看了看,头顶的烈日,时间还早。沈浩打算雇佣几个奴隶伺候自己。万恶的旧社会,这可是合法买卖人口。不过,这次沈浩没有穿僧袍,而是找了一件长袍穿上,带着一个斗笠。这年头,一个和尚买丫鬟还是有些遭受非议。这不符合苟道流。对于阳关镇沈浩不熟悉,也不知道哪里有卖丫鬟的地方。谁知沈浩一打听,好家伙,城南就是卖丫鬟的,才知道这阳关镇最不缺的就是丫鬟。这阳关镇听上去是一个镇名,实际上一个县城。阳关镇是南北分界必经之路,因此十分的热闹。人口有十万左右,这点人口在都市社会,只能算小县城,但在这个世界,那就是大城市了。来到城南,卖女儿的还不少。很多都是衣衫褴褛,穿着补丁。“大爷,看看我家丫头吧,6两银子,您买回去”“爷,我家这丫头今年16了,会针线活能暖床,只要二十两”看着周围的叫卖,沈浩发现了,长得丑的年纪小的几两银子就能买一个丫鬟。长得五官端正的,会做菜、针线活之类带手艺的价格高一些,20两左右。大概看了看,沈浩都是摇摇头,都是一些皮肤黝黑瘦小的黄毛丫头,看着也就像小学三、四年级的学生。但她们的年纪已经13岁左右,很明显的营养不良。看的沈浩好无胃口,找丫鬟也得找个顺眼、长的漂亮的不是?沈浩买丫鬟,要的只是漂亮。不得不说,这个时代的女人是挺惨的。虽内心有些同情,但沈浩可救不了天下人。他还没那么圣母。之前,沈浩并没觉得一份药液十两银子有多贵,但看着一个丫鬟才6、7两银子,足以说明银子的贵重。只能说,这个世界底层更苦。这时,沈浩看到一个十八出头的女子,跪在路边,脖子上挂着一个牌子,写着卖身葬父,身后一张草席,裹着一具尸体。虽然穿着粗麻布衣,但长相却非常漂亮,五官也很精致,皮肤也白,底子非常好,在沈浩的审美点上。沈浩买丫鬟,一伺候他,二伺候他兄弟。从暹罗国回来这么久,沈浩可没碰过女人,被肖冰这么刺激,哪里忍得住。一般小丫头片子,沈浩没兴趣,眼前这个女人,倒是很奈斯,五官非常奈斯。只是看上去有些狼狈,散乱的头发,脸上有些脏,嘴唇干裂全是死皮,精神状态非常差。此刻,这女人脸色发红,像是发烧。整个人低头垂泪,仿佛风中摇曳的烛光,随时都能熄灭。但沈浩却发现,这女人不但看着惊艳,气质更是温婉可人,这种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女人。周围人议论不少,但却没有人买。,!原因,这女人欠别人二百两,要想买她,就得帮忙还债。在沈浩看来,这女人底子真不错,穿着粗麻布衣也难掩身材曼妙,脖子处的肌肤也是白嫩。而且,这女人的气质,绝对不是普通农家的女人能养出来的。即便是一些富裕家庭,也养不出这种气质。这种贵气,沈浩在肖冰的身上看到过。看来,这女人是家道中落,她也跟着落魄了。漂亮,二百两不亏,让沈浩花几两十几两买个丑的,真没兴趣。一分钱一分货,二百两对于沈浩的身价来说,也就8万块钱,也就和去暹罗国浪一圈差不多,都不够他手上的一块手表。你找个外围一次都不少钱。“居然要价二百两,我的那个天老爷,这娘们哪里来的勇气。有气无力的还是一个病恹子,这买回去,还怎么干活?谁买谁就是没脑子”“长的是真不错”“漂亮能当饭吃,200两多买几亩地、买几个女人呢”面对众人的议论,女人头埋的更低了。娇弱的身躯都在颤抖。就在这时,她耳边传来一道温和的声音;“行跟我走”闻言,女人不敢置信的微微抬头,只见一道伟岸的男子,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一张俊朗年轻的脸庞,冲着她微笑。整个人仿佛沐浴在阳光中。瞬间滋润了她干枯的心田。在她最黑暗,最崩溃的时刻,仿佛一道亮光照亮了整个世界。周围人震惊的看着沈浩。花200两买个病秧子,这不是傻子吗?没有理会众人的震惊和议论,沈浩找了一辆驴车,拉着女子和她父亲尸体。回到了院子后。这女人要价200两,虽然沈浩馋她身子,但也要问清楚。总觉得,这么贵有股子古怪。沈浩还没说话,女人便直接跪在沈浩面前,一脸感激道:“多谢公子,从今日起,永慈便是公子的奴婢,任凭驱使绝无二心”能说出这番话,就不是普通人。你不会还读春秋吧?沈浩心中默默问道;闻言,沈浩扶起宋永慈,下意识的用手探了探永慈的额头,滚烫无比。“呀,好烫你发烧了”永慈脸一红,这还是头一次和男人这般亲近。强忍着羞涩和身体的不适道:“永慈没事的”沈浩道:“你的来历可否说一说”宋永慈点点头,犹豫片刻,咬了咬薄唇,还是说出了实情:“公子我本姓宋,名永慈。我爹乃是大阳王朝太医院的太医宋友礼,因平日里只醉心研究医学,加上为人耿直。得罪了昏君,被贬边疆。我因为没在京城,躲过一劫。收到我爹朋友的书信,知晓一切,便一直在阳关镇等着。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噩耗。而我爹,因为没钱给押送官吏银子,导致他们变着法的折磨我娘和我爹。我娘亲不甘受辱,在来的路上投河了,昨日我爹也自缢了。呜呜呜他们为了掩人耳目,直接要烧毁我爹的尸首。有人出面把我爹尸体送了出来,但对方要价200两纹银,所以才做出了卖身葬父。”被抄家?沈浩第一个反应,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他想发点财而已,买个漂亮女人而已,可没想和这边的朝廷对着干。沈浩道:“送你爹的是谁?”“是一个锦绣司的御史,以前我爹为她医治过病”“人在哪?等我见了她再说”闻言,宋永慈心里一颤,这就是说,沈浩不一定买她。:()双穿:玄幻吃苦,都市享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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