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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玄帆忍不住叹气,他的确没有害怕的感觉。
只是别扭。
虎狼山上这样的山贼,肯定都是恶人,这毋庸置疑。
现在是太平盛世,至少对于大部分的百姓来说,是这样没错。
宁为盛世犬,不做乱世人。
在此时的大唐,普通人想要活下去,虽然会有些艰难,但毕竟能做到。
百姓有条活路,谁不想安安稳稳的生活?
现在山上生活的人,就分为两种。
一种是山民,结寨而居,种地打猎为生。乱世的时候为了自保也自称为贼。
到了现在害怕官府盘剥,所以还留在山上,自给自足的生活。
偶尔下山和百姓换一些生活所需。
还有一种就是贼寇,不事生产。
虎狼山上的山贼就是这一种了。
自己不生产粮食钱财酒肉,而是乐意去做这些东西的搬运工和享受者。
抢钱抢两抢女人,劫富济贫,劫别人的富,济自己的贫。
而且为了不被官府抓住,往往出手狠厉,烧杀抢掠不留活口。
所以这会儿凡是主动落草为寇的家伙,手上就没有干净的。
多少都会沾着些人血。
当山贼可不是因为个人爱好,喜欢找个地方独处,或是为了追求刺激独居。
要么是想着打家劫舍吃肉喝酒,要么就是犯了事儿,人当不成了,不得不躲到山里来当贼。
贼匪里面不可能有好人,整天过着刀头舔血的日子,脑袋别在裤腰带上,有今天没明天的,哪个好人能受到了?
就算一开始是迫于无奈从贼,时间长了也早被同化了。
而且坏人做事只会更谨慎,那不得要个投名状吗?
所以只要是能待的下去的,拎刀上去砍了,就没有错杀的道理。
这些陈玄帆很明白,他之所以觉得别扭,是因为习惯了审判权交给法律,处决人命的权力,也得来自绝大多数人都必须遵守的法律,赋予的暴力机关。
还不太能转圜过来,从而以个人的角度去决断他人的生死。
不知道那些穿越的老前辈们,面对杀人这种事儿,是怎么一个心态。
咱这么善良的好人,反正是不太能过得去这个坎。
以前也没做过这样的心理建设。
对于这个相对陌生的领域,他还需要一点点的精神上的自我说服。
陈玄帆把刀爷从脑后请了出来,握在手中,反复的做出劈砍的动作。
想象着,这一菜刀劈在人的大动脉上。
温热的人血,迸溅而出。
有几滴还洒在了他的白净的俊脸上,顺着脸庞流到嘴角。
这时候,他伸出舌尖,舔了过来。
像是吃到了什么世间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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