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蓓露丝嘿嘿一笑,说道:“我习惯了!我被弓箭射中过,被人踩断了腿,还有……匕首的伤,还有……”蓓露丝回想着自己从小到大受过的所有伤,一件一件如数家珍,可她的表现也正对了那句俗话:好了伤疤忘了疼。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只要没有死,那么伤就可能会好,好了之后再受伤,然后再好,而疼痛也只在受伤的时候才能感觉到,只要一好,就回想不起来了。说到最后,蓓露丝反而觉得自己这点伤根本就不算什么,她说道阿尔伯特当时被成群的一种什么蚂蚁撕咬,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那才叫真的厉害。一说到阿尔伯特,蓓露丝的话匣子也算是打开了,她开始滔滔不绝的讲述着关于自己与阿尔伯特所经历的种种。说他是如何如何的勇敢和无畏。说他是如何的不善言语但是热情。说他基本什么都不懂但是记忆力却很好。说他……对于蓓露丝整天挂在嘴边的阿尔伯特,也成功引起了小黑的注意,他很难想象阿尔伯特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如果自己与阿尔伯特变成朋友会怎么样对待。他俩的守夜任务几乎都是在各种聊天中度过,他们会在一起一聊一整夜,而内容也越来越奇怪:受伤代表着勇敢吗?结论是不代表,受伤反而代表了自己的不够强大。不受伤是一件好事吗?结论是是。这说明你被照顾的很好。聊到关于火焰之心这杯酒。小黑对它也有一番自己独特的解释。喝酒是为了喝醉,而火焰之心这杯酒,却是最好的解酒药。这种感觉让蓓露丝感到很奇怪,因为大部分喜欢喝酒的人都在追寻那种宿醉感,很少有小黑这种喝醉了之后再喝解酒药的。那不是白喝了吗?可小黑告诉她,他知道太多不可以说出去的秘密,他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如果因为喝多了而说出一些不应该说出去的话,可能会引起巨大的骚动。蓓露丝觉得很是困惑,你既然不能喝酒,为什么还要喝?小黑解释这是因为他想要寻找一种安全的刺痛感,以此来证明自己还活着。可又不得不让自己保持清醒,以免出现什么不受控制的状况……而蓓露丝也再次觉得小黑过得不幸福,因为他连大醉一场都做不到。借着这个话题,两人又说起了该如何去度过自己的一生这个话题。蓓露丝可以大大咧咧的说自己想要怎样度过就去怎样度过。可小黑却总是有很多的无奈。现在的蓓露丝一无所有,更无牵无挂,只身一人,看起来很潇洒。可她也因为没有帮助,或者说不想要得到过多的帮助,而涉过很多次险,受过很多的伤,遭过很多的罪。反看小黑,他被照顾的有些过了头,自称自己是一个提线木偶,好似一生都已经被规划好了,什么时候要去做什么,甚至什么时候结婚这种问题都被规划了出来,让人提不起精神。小黑羡慕蓓露丝,他想要得到“自由”,可自己的身上实在牵扯了太多太多的东西,无论是为了爸爸还是为了家族,他都不可以任性而为。两个十六七岁的年轻人,在夜深人静的夜晚,不断的探讨着未来和人生。一聊一整晚,然后一睡一整天。又赶了几天的路,蓓露丝终于见到了荒地上的第一个人类聚集地。不过对方已经不能用不友善来形容了,那简直是无法沟通。那是一个人类部落,里面的居民虽然从长相来看没有任何的异常,说的也是通用语,可就是不愿意让蓓露丝一行人靠近。甚至在几千米之外发现蓓露丝一行之后,他们就派出了一支包含了男女老少的五十人左右的队伍。他们手持各式武器,大声的威胁,只要敢靠近就直接动手。而面对玛丽的提问,更是一个字都不愿意多说,反复强调着让他们快点离开。蓓露丝几人几乎是在他们的监视下离开的。不过不让靠近又不是不让看。他们的衣着以兽皮为主,这倒是和蓓露丝差不多,他们生活在这种偏远的地方,也感觉与神佑村有些像,不过神佑村的人可比他们热情多了。他们与蓓露丝一行人最大的不同就是,他们无论男女老少几乎都是大光头,脑袋上油光锃亮,面带怒色,看起来凶巴巴的。可蓓露丝并没有觉得他们难以接触,他们的这种反应都在情理之中。因为神佑村在经历过那次事件之后,好像也变成了这样,村民们自觉组织了一个队伍,对于所有路过的人员进行盘问,只要没有熟人,很难再进入神佑村。蓓露丝看着眼前混在大人中间的几个小孩,都是光头也分辨不出是男孩、女孩,小小的身子抱着好似玩具一般的小小武器,眼神也如同大人一般充满了敌意……可蓓露丝在心里没有一丝的埋怨,她感觉他们应该都是善良的人,他们原本一定是一群热情好客、整日充满着欢声笑语的人。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蓓露丝觉得一定是因为那些奴隶猎人的肆意妄为才让他们变成了如今的模样。就算蓓露丝已经走出很远,还是不时的回头看向那些人,心中五味杂陈,不知该说什么。朝着西南的方向继续行进,顺利的行程中也出现了一丝小小的波澜:皮尔斯和蓝斯两人在守夜的晚上大打出手,两人伤得很重,却都不愿意说为什么打架。面对这种状况,五人开始轮换守夜。而正是这种轮换,让蓓露丝开始接触到关于玛丽、关于皮尔斯、关于他们这个小团体的故事。她先是与克列格分到一组,原本觉得可能会很无聊的蓓露丝竟然有了新奇的发现,那就是他竟然是一个话痨,还是一位美食家!蓓露丝对克列格有了一个全新的认知,两人讨论着各式各样的美食,克列格在这一方面绝对是一个行家,各种稀奇古怪的动植物的奇怪吃法他好像都知道。哪种动植物的哪个部位有毒,哪个部位苦,哪个部位辣,哪个部位最好吃,用什么样的烹饪方法来烹饪哪种动植物……蓓露丝对吃没有这么讲究,可是听他描述这些神奇的动植物让她很感兴趣。一种叫树虫的肥大蠕虫,用油炸,味道肥美之极。水蟑螂,一种能在水上行走的小虫子,小腿纤细,可以直接吃,油炸一下口感清脆,可以当下酒菜。那种夏天趴在树上不停鸣叫还会飞的虫子叫蝉,这一点蓓露丝是知道的,可是蝉的幼虫蓓露丝却没有见过,按照克列格的话来说,用油炸一下,味道美极了。一种有一千条腿的巨大虫子,会往外喷射麻痹毒素,那毒素并不致命,但是能短时间麻痹人的神经,还有致幻效果,抓两条塞到嘴里,那感觉比这个世界上最好的酒都要过瘾。一种浑身带刺的有毒植物,把厚皮和毒刺去除之后,里面会有软软糯糯的透明果肉,汁水抹在脸上可以防晒、保湿,天热的时候吃,可以清热解暑……蓓露丝听得津津有味,不过却没有去尝试一下的打算,因为克列格好似对各种虫子有一种独特的偏爱,好像在他的认知里,这个世界上所有的虫子都可以“油炸一下”,然后吃掉……第二次守夜,是蓓露丝和蓝斯。她知道蓝斯不:()蓓露丝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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