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骡子!马!这个词儿触动到了于明的内心。那一天。“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三个月后,骡子留下,马跟我走~”三个月之后。于明以新兵连综合排名第一的成绩进了特勤队。于明将脑海中的回忆驱散,目光中带着一丝复杂问道:“你最擅长什么?”过分了啊!庄韬有些憋屈的看着于明,你这是要弄死我才甘心?步枪固定靶,不行。刚才人家于明都把单发打成连发了,还满环,这玩个毛?狙击,更让人绝望啊!于明的脑门上冒出了细汗,想了一下,避过了这两项,说出了一个自己还认为可以的科目:“百米运动速射!”于明点点头,看向韩勇:“可以吗?连长?”“可以,马上布置!”韩勇明白了于明要干什么,立威,压制庄韬,这个他赞成,主要是他也有这想法,也想要压一压庄韬这个刺头。“走吧~”一班的人员开始行动起来。在张廷专业的指点下,规划出合适的场地,立靶子,分界线。很快,百米运动速射场地设置完毕。“我也不欺负你,你可以按照自己的方式来完成,只要和我同时间,就算你赢!”站在百米速射上,于明手持98k步枪,向着庄韬提出了最后的要求。“谢谢班长让我!”庄韬不服输的高喊道。“看好了,侦察兵一百米运动速射,要求在四十秒以内,向前运动一百米,期间会跳出三十个活动靶,打掉二十五个以上才算是合格!”在喊开始前,张廷向着庄韬科普了一下侦察兵一百米运动速射的时间要求和射击要求。“是!”庄韬现在就想知道于明能完成到什么样的地步,他感觉自己会输,但应该不会输的太难看吧?听到庄韬的回应,张廷履行完副连长的职责不再多说,而是从口袋里拿出了秒表,然后看向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江水,高声问道:“于明,准备好了吗?”“报告,时刻准备着~”于明标准的回答了郑三炮的话。没有准备好一说,部队里不管干什么都是在时刻准备着,牺牲和奉献。这是一名合格军人本就该拥有的职业素养。“好,开始~”随着张廷手中秒表的掐动和指令的传出。于明的身影噌的一下就窜了出去,仅比百米冲刺的速度慢一些。“唰唰唰~~~”一个个靶子在前方的场地内升起,瞬间就让一班的新兵们眼花缭乱,换做是他们,看到升起这么多靶子,可能瞬间就懵逼了,根本就不知道从哪下手。但是于明丝毫不乱。“砰!”的一枪。于明打中了左边刚刚升起的靶子的靶心,而且速度没有丝毫的降低,眼角的余光瞄到右边又升起了一个靶子,直接顺着奔跑的速度倒转枪头,枪身从腋下穿过,右手倒提握把,手指迅速的扣动扳机。“砰~”的一声。又一个靶子倒地。“好~”陈喜娃等人欢呼雀跃着,真的,于明那行云流水般的动作,加上诡异的出枪角度,再看到百发百中的结果,新兵们自然激动不已。但是庄韬的脸色却是沉了下来,他忽然有些惴惴不安。这种情绪在他的印象里,好似根本没有出现过,让他觉得很不适应。但即便是再不适应,于明那一声声枪响,都在动摇着他那坚定而又自信的内心。“砰!”又一次命中靶心。子弹打光,于明前进的速度不变,左手从胸前一抹,新的子弹从装具袋里被提出,大拇指和食指掐住弹匣头部,小拇指展开,再掐着弹匣够向枪身的时候。右手食指一勾一顶,再子弹落下的瞬间。就被于明左手的无名指和小拇指卡住,然后手腕稍翻,新的子弹准确的插到了枪身上,左手夹着旧弹匣往胸前一扣,就准确的插进了装具袋里。说的很长,其实这也就在不到两秒的时间内,于明就完成了单手换子弹的动作。看到这里就有人会问了,不应该是子弹吗?其实这个认知是错误的。装在枪身上为武器提供火力的是弹匣。而弹夹,却是一种夹状的金属装置,专门用于固定未装进弹匣的子弹,使子弹更容易安装。这就是弹匣与弹夹的区别。回归正题。于明的换弹匣动作映入了韩勇的眼帘,眉头一皱,我怎么做不到?韩勇的习惯是空弹壳直接顺势脱落到地上,新子弹装上继续射击,这是为了更快速的继续进行火力倾泻。但无可否认,这样的做法是很浪费时间的,而于明的动作却是给韩勇上了一堂生动的课。韩勇想着,等新兵连结束,回到特勤队有时间了,一定要好好的练习一下。“砰!砰!砰~~~”于明的身体再前冲,一个个靶子应声倒地,最终站在了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终点线上。,!“16秒49!”看着秒表上的时间,张廷不可置信的看着于明。而于明却是没有多少意外,反而有些不开心。他记得,在东北的那支侦查连的部队,当年有一个新人,百米运动速射15秒多一点,成为了名副其实的王牌突击手。那个人叫吴哲。他和吴哲分别拿下了新人的狙击之王和步枪之王,同样的,也是整支部队的,因为在这两项上,没有人能够比他们更厉害,也包括那些老兵。也不知道吴哲那小子现在怎么样了,他那么优秀,现在估计该成为营长级别的了吧!在于明回忆的时候。射击训练场上。“好!”不知是谁,在队伍里大喝一声,率先鼓起掌来。“啪啪啪~~~”整个连队开始爆发热烈的掌声,这个班长太厉害了,这枪法,简直就是神技啊。他们自问做不到,那么只能实名羡慕了。“班长!班长!班长~~~”带着节奏的呼喊开始弥漫在射击场地。于明回过神,嘴角一勾,带起一丝笑容,收枪,转身大跨步的走到了庄韬的面前,看着面沉如水的庄韬,于明不为所动,咧嘴笑道:“该你了!”庄韬默默的持枪,然后径直的走到了百米运动速射场地的上。明知不行,也得拼一次。庄韬这点的心态还是有的,他不是那么容易放弃的一个人。万一赢了呢?是吧~“开始~”随着张廷的呼喊,庄韬冲了出去,开始展现他猎人的的经验素养。“砰!砰!砰~~~”相比于于明,庄韬的移动射击动作,让新兵们感觉有些无法过眼,韩勇看的更是眉头直跳,战术动作不标准,每次射击前都要停顿那么一下下,似乎瞄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为了那很渺小的赢的几率,庄韬很努力的表现着,可在进行换子弹的时候,由于精神过于集中,紧张的庄韬出现了长时间的卡顿,导致下一枪的瞄准出现偏差,浪费了一颗子弹。在最后一个靶子立起来的时候,发现枪里没有了子弹,庄韬急中生智般的直接将手中的枪,抡了出去,成功的砸到了靶子。“三十六秒!”张廷有些迟疑的报出了庄韬的时间,因为他的百米运动速射也就在这个时间能够完美的完成。如果刚才换他在上面,那么结果就是平局,身为副连长的面子又一次扫地。这倒不是张廷怕输而怕丢面子,而是怕输导致连队的人心涣散,那么队伍就不好带了。毕竟,没人能够相信一个不如新兵的老兵,能够带着他们走多远。但是没有如果,和庄韬比试的是于明,而于明的成绩完爆庄韬。虽然庄韬的时间,相对于于明来说很长,但毕竟成功的全部命中靶子,新兵们也给予了掌声和鼓励,因为他们知道,换他们上去,连庄韬这样的结果都做不到。一直观看的韩勇也对庄韬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哎呀~不错,又等来了一个~”韩勇笑眯眯的说道。“连长,都脱靶了,那是靠步枪砸的!”陈国涛直接点出了庄韬的问题。但韩勇却是很严肃的纠正到:“这战争,啊,战争就是你死我活,不择手段的,那侦察兵到了敌后,子弹打光了怎么办?”“别说用步枪砸了,那就是用牙咬,用脑袋撞,只要把敌人干倒就行!”“再说了,那个新兵蛋子能想到用步枪砸,诶,他这个脑子,就不一般,这稍加训练啊,肯定是个特勤队的好坯子!”“嗯哼,我喜欢~”越说越来劲,说道最后的时候,韩勇的脸上再次挂上了笑容。韩勇是真正参加过反击白匪军的老兵,他知道战场上的惨烈,对于底层士兵来说,整个战场就是个血肉磨盘,在那里,只有活着才是胜利,活着的目标,就是干掉敌人,干掉敌人,干掉敌人,不管用什么办法。陈国涛听了韩勇的话没有反驳,他清楚的知道,韩勇的特勤队是韩勇最大的基本,而在这里的一个盼望,就是想要自己的兵杀进特勤队。两人目光又落到了射击训练场上,因为这个时候,事情似乎发生了变故。“谁让你扔枪的?”一道冰冷无比的声音忽然传进了庄韬的耳内。庄韬听出了是于明的声音,面不改色,挺直腰板,不卑不亢的喊道:“我要完成射击目标,还剩下一个靶子,自然只有手中的枪了!”于明在庄韬说话间,已经走到了庄韬的面前,虽然都是新兵,但不要忘了,于明可是比在座的新兵多当了几年了。即便是东北军的性格再独,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原主也从来没有扔掉过手中的枪。因为当年于明的新兵班长,在于明第一次摸枪的时候,新兵班长就告诉了于明一句话:“枪是军人的第二生命!”同样的话,在这个新兵连,第一次摸枪的时候,韩勇也说过。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此刻庄韬的做法,完全的刺激到了“于明”的性格。或许这就是融合到一起的弊端吧,有些情况的出现,还是让现在的于明无法面对一些情况的发生。就比如现在。站到庄韬的面前的于明,目光如电的逼视着庄韬,寒声道:“立靶!”“唰~”的一声。旁边不远处的一个新兵举起了一个靶子。庄韬的一旁的张廷还有陈喜娃等人疑惑的看向于明。只见于明右手在胸前一抹,之前从枪上卸下来的子弹出现在手中,手腕一勾,猛的一甩。“啪~”的一声。子弹狠狠的撞到了靶子上。“卧槽~”陈喜娃等新兵瞬间瞪大了双眼,子弹还能这样玩?就是张廷也被于明的这一手给镇住了,他也着实是没想到,于明留下的旧子弹竟然还可以这样用。庄韬扁了扁嘴巴,无语,你是不是早就在这儿等着我呢?于明慢慢走过去,捡起了地上的子弹,一边插回装具袋里,一边嘴里不停的说道:“枪是我们的第二生命,不管在什么时候,手中的枪就是你最信任的,可以用生命去信任的,就像与你同生共死的战友!”“今天你能在训练场上把枪丢出去,那么我不得不相信,有一天,和你一起上战场,在某些时刻,你也会把我们扔出去!”于明的话犹如一个重锤一般狠狠的砸中了庄韬的内心。霎那间,庄韬脸色苍白了起来,呼吸急促的吼道:“不会,不管在任何时候,我庄韬都不会放弃自己的战友。”于明的目光更加的锐利了,声势惊人的说道:“但是你这样做了!”“之前,你肆无忌惮的挑战连长的权威,连累我们一而再再而三的一起受罚,那时候的你可有想过我们?”“想过!”“那你是怎么做的?”“……”庄韬闭上了嘴巴,被于明撕开的现实,让他忽然有种感觉,自己真的这么自私吗?于明指着旁边有些呆滞的看着他的新兵们,对着庄韬说道:“你看看这些战友!”“他们,包括我,学历最高的也只是高小毕业!”“你这个村子里最好的猎人,在这里鹤立鸡群,可你是真心实意和我们相处的吗?”“实话实说,我们来这里,都是为了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你,庄韬,来这里,又是为了什么?”庄韬知道,于明说的是实情,以现在的社会情况,当兵真的是能够改变命运的一条路,而他呢?就是想拿那几块大洋,还有让自己吃的好一点,不当兵自己打猎也可以达到这样的条件,就是饥一顿饱一顿,其实也没有什么?庄韬扪心自问,却是找不到任何的理由去反驳于明。毕竟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远去的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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