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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子清澈的万芸不一样。 右手边的小儿子万盛,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看起来比万强好相处。 一个想要上位,但还没有得到实权的人,确实得走一走亲和路线。 他敢接下需要跟政府采购重度相关的通讯工程公司,就说明他绝对不可能像他表面看上去那么心无城府。 万芸刚要开口提电池的事情,金天赐就对万老板说:“听说兰博基尼公司又出了一款新车,你看过没有?” 万老板点点头:“我昨天刚去看过,不过,那风格,我不太喜欢。” “可惜了,听说那款车型用的是全新技术的引擎,百米加速和推背感比现在市面上的任何一款车型都要强。” 几个男人兴致勃勃的聊起了车,万强和万盛两人也加入了聊天,什么引擎、马力、风阻……全都是数据。 万芸在努力保持着表情,但是路菲菲看出她已经快要打哈欠了。 万盛笑着问万芸:“我们的话题是不是太无聊了?” 万芸努力地笑笑。 万盛继续说:“这次出的新车型,颜色很好看,我认识的几个女孩子都很喜欢。” “什么颜色?”万芸终于找到了她能发挥的领域。 路菲菲接话:“好看的是旧引擎技术,新涡轮增压的那个款式只有黑色和土黄加一点橙色,真不知道设计师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怕车速太快,怕地上的泥点子甩在车身上吧?” “哈哈哈……路小姐真有意思。”万盛笑着说,“女孩子就是爱干净,下雨天开车,被溅上泥是难免的,等到了地方再洗个车就行了。” 路菲菲看着他,露出真诚地笑容:“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用这种颜色,轮毂跟轮胎之间要是泥太多,可能会影响动平衡,开车的时候方向盘会抖动,容易造成事故。 应该换一个沾上泥就特别显眼的颜色,让车主绝对不会忘记洗车。” 路菲菲转头看着金天赐,诚恳地对他说:“我想万总应该更喜欢虎头奔吧,迈巴赫也不错,不过太张扬了,不像万总的风格。” “哦?”万老板对路菲菲一下子有兴趣了:“你觉得我应该是什么风格?” “应该是像陈年醇酒一样的厚重,有内涵,而不是像可乐那样,拉环一开,气泡四溅。 兰博基尼的新款是跑车车型,而且引擎的声音尖利,看起来更像是有钱的年轻男生带着小姑娘游车河用的。 那种张扬的炫富不适合万老板了。” 万老板对路菲菲的评价不置可否:“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路菲菲微笑着用目光扫过万老板的手腕,他的腕上戴着一块罗杰杜彼的黑色限量腕表。 “男人看表,女人看包。虽然我不知道万总今天坐的是什么车,不过,从万总戴的表能看出来,您是一个很注重实际,威严内敛的人。” “真有意思……路小姐的男朋友一定是个很有品味的人,他平时跟你交流了不少吧。” 路菲菲笑笑:“他确实是个很有品味的人……” “……不过表和车,我一窍不通,都是她教我的。”段风的声音在路菲菲背后响起。 路菲菲转过身,看见段风正冲她笑。 这个平时穿得非常自由奔放的男人,今天穿上修身的西装,锃亮的皮鞋,连头发都一丝不苟地用发蜡定住。 路菲菲看惯了他自由不羁的穿衣风格,忽然之间,看见他穿成这样,她真不太适应,刚才伶牙俐齿,现在就这么盯着他。 必须得说,西装就得是腿长肩宽的男人穿得才好看啊! 段风也没有刻意打造站军姿一般的端神模样,他就像其他老江湖一样,身形看起来很放松,神情从容,站在一众富豪权贵中间,也不见局促。 “你也不等等我,自己就先来了。”段风很自然地站在路菲菲身边,亲昵地微微低下头,用大家都能听得见的声音说。 路菲菲一时不知道说什么,笑笑:“你也没告诉我,你什么时候来。” 万老板看看段风,又看看路菲菲:“哎哟,原来路小姐是小段大师的朋友。” “哎,什么大师,我还早得很呢,叫我小段就行啦。” 其他人的眼神,也在段风和路菲菲之间逡巡。 他们是在做评估,判断两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路菲菲攀附了段风这么一个金大腿,还是段风被路菲菲的美色所迷,诚心追爱…… 他们又偷偷打量着路菲菲……好像,她的长相和身材,也算不得一流。 业内的公子哥们的女朋友,不是艺人就是超模。 那脸、那胸、那腰、那臀……随便拎出来一项,都是符合大众审美的水平。 再看路菲菲,五官么,可以叫做清秀,不妖媚也没纯欲风,眉宇间还有那么一股倔强的英气。 身材么,看起来还挺有力量,不肥胖也不麻杆,但是往这个到处都是前凸后翘的曼妙身材的场合一站,就显得很平凡了。 一位在投行的首席金融师忽然想到他们行业里的一个共识:“如果一个相貌平平的pe,能够力压其他容貌出众的同事,那就说明,这个人一定特别可怕,有着将其他人远远甩到身后的能力。” 段风对万老板说:“不好意思,我爸本来说今天要来的,结果协会里有点事把他给绊住了,我说我从来没来过这么有意思的场合,就代他来了,万叔叔不会介意吧?” “哈哈哈,不介意,不介意……你能来,我这一下子就充满了文化气息,让我们都有幸沾上书香味了。” 金天赐问道:“小段先生平时不玩车?” “随便开一开,也不管什么牌子,还是骑自行车好,健身还环保。” 一众人跟着笑起来,狄富贵说:“我儿子也特别喜欢自行车,我们家的仓库啊,都给我儿子的自行车堆满了,什么,越野要有越野自行车,特技要有特技自行车,小段大师
一点子清澈的万芸不一样。 右手边的小儿子万盛,脸上始终挂着淡淡的笑容,看起来比万强好相处。 一个想要上位,但还没有得到实权的人,确实得走一走亲和路线。 他敢接下需要跟政府采购重度相关的通讯工程公司,就说明他绝对不可能像他表面看上去那么心无城府。 万芸刚要开口提电池的事情,金天赐就对万老板说:“听说兰博基尼公司又出了一款新车,你看过没有?” 万老板点点头:“我昨天刚去看过,不过,那风格,我不太喜欢。” “可惜了,听说那款车型用的是全新技术的引擎,百米加速和推背感比现在市面上的任何一款车型都要强。” 几个男人兴致勃勃的聊起了车,万强和万盛两人也加入了聊天,什么引擎、马力、风阻……全都是数据。 万芸在努力保持着表情,但是路菲菲看出她已经快要打哈欠了。 万盛笑着问万芸:“我们的话题是不是太无聊了?” 万芸努力地笑笑。 万盛继续说:“这次出的新车型,颜色很好看,我认识的几个女孩子都很喜欢。” “什么颜色?”万芸终于找到了她能发挥的领域。 路菲菲接话:“好看的是旧引擎技术,新涡轮增压的那个款式只有黑色和土黄加一点橙色,真不知道设计师是怎么想的,也许是怕车速太快,怕地上的泥点子甩在车身上吧?” “哈哈哈……路小姐真有意思。”万盛笑着说,“女孩子就是爱干净,下雨天开车,被溅上泥是难免的,等到了地方再洗个车就行了。” 路菲菲看着他,露出真诚地笑容:“其实,我觉得,不应该用这种颜色,轮毂跟轮胎之间要是泥太多,可能会影响动平衡,开车的时候方向盘会抖动,容易造成事故。 应该换一个沾上泥就特别显眼的颜色,让车主绝对不会忘记洗车。” 路菲菲转头看着金天赐,诚恳地对他说:“我想万总应该更喜欢虎头奔吧,迈巴赫也不错,不过太张扬了,不像万总的风格。” “哦?”万老板对路菲菲一下子有兴趣了:“你觉得我应该是什么风格?” “应该是像陈年醇酒一样的厚重,有内涵,而不是像可乐那样,拉环一开,气泡四溅。 兰博基尼的新款是跑车车型,而且引擎的声音尖利,看起来更像是有钱的年轻男生带着小姑娘游车河用的。 那种张扬的炫富不适合万老板了。” 万老板对路菲菲的评价不置可否:“你是怎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路菲菲微笑着用目光扫过万老板的手腕,他的腕上戴着一块罗杰杜彼的黑色限量腕表。 “男人看表,女人看包。虽然我不知道万总今天坐的是什么车,不过,从万总戴的表能看出来,您是一个很注重实际,威严内敛的人。” “真有意思……路小姐的男朋友一定是个很有品味的人,他平时跟你交流了不少吧。” 路菲菲笑笑:“他确实是个很有品味的人……” “……不过表和车,我一窍不通,都是她教我的。”段风的声音在路菲菲背后响起。 路菲菲转过身,看见段风正冲她笑。 这个平时穿得非常自由奔放的男人,今天穿上修身的西装,锃亮的皮鞋,连头发都一丝不苟地用发蜡定住。 路菲菲看惯了他自由不羁的穿衣风格,忽然之间,看见他穿成这样,她真不太适应,刚才伶牙俐齿,现在就这么盯着他。 必须得说,西装就得是腿长肩宽的男人穿得才好看啊! 段风也没有刻意打造站军姿一般的端神模样,他就像其他老江湖一样,身形看起来很放松,神情从容,站在一众富豪权贵中间,也不见局促。 “你也不等等我,自己就先来了。”段风很自然地站在路菲菲身边,亲昵地微微低下头,用大家都能听得见的声音说。 路菲菲一时不知道说什么,笑笑:“你也没告诉我,你什么时候来。” 万老板看看段风,又看看路菲菲:“哎哟,原来路小姐是小段大师的朋友。” “哎,什么大师,我还早得很呢,叫我小段就行啦。” 其他人的眼神,也在段风和路菲菲之间逡巡。 他们是在做评估,判断两人之间的关系,到底是路菲菲攀附了段风这么一个金大腿,还是段风被路菲菲的美色所迷,诚心追爱…… 他们又偷偷打量着路菲菲……好像,她的长相和身材,也算不得一流。 业内的公子哥们的女朋友,不是艺人就是超模。 那脸、那胸、那腰、那臀……随便拎出来一项,都是符合大众审美的水平。 再看路菲菲,五官么,可以叫做清秀,不妖媚也没纯欲风,眉宇间还有那么一股倔强的英气。 身材么,看起来还挺有力量,不肥胖也不麻杆,但是往这个到处都是前凸后翘的曼妙身材的场合一站,就显得很平凡了。 一位在投行的首席金融师忽然想到他们行业里的一个共识:“如果一个相貌平平的pe,能够力压其他容貌出众的同事,那就说明,这个人一定特别可怕,有着将其他人远远甩到身后的能力。” 段风对万老板说:“不好意思,我爸本来说今天要来的,结果协会里有点事把他给绊住了,我说我从来没来过这么有意思的场合,就代他来了,万叔叔不会介意吧?” “哈哈哈,不介意,不介意……你能来,我这一下子就充满了文化气息,让我们都有幸沾上书香味了。” 金天赐问道:“小段先生平时不玩车?” “随便开一开,也不管什么牌子,还是骑自行车好,健身还环保。” 一众人跟着笑起来,狄富贵说:“我儿子也特别喜欢自行车,我们家的仓库啊,都给我儿子的自行车堆满了,什么,越野要有越野自行车,特技要有特技自行车,小段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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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场,是利益的牢笼胜利者,在人间炼狱失败者,在人间监狱。爱与恨,恩与怨,熙熙攘攘,皆为利往...
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子炮灰,还绑定了一个拯救男主系统,一共重生了三次。第一次,他死心塌地地跟在男主身边,帮他躲过各种炮灰跟反派的暗算,结果被人下毒害死,任务失败第二次,他双线并行,一边辅佐男主,一边接触反派,结果被男主一剑捅死,任务失败第三次重生,容棠想,去他妈的男主,老子不救了。于是大反派宿怀璟被人下了药绑起来的那一夜,容棠撑着快要咳出肺痨的身子,闯进青楼房间,替他解了药效,认真发问你要不要嫁给我?宿怀璟?容棠沉疴难医,陪了宿怀璟一路,隔三差五在他耳边念叨你放心,等我死了,遗产全是你的。直到大局已定,宿怀璟登基前夕,任务奇迹般宣告完成。容棠惊喜之余,为保全帝王名声,毫无心理负担地死遁跑路。结果还没出京城,天子近卫悉数压上,猎鹰盘旋空中,狼犬口流涎液,百官分跪两侧,容棠身下那只半路买的小毛驴吓得直打喷嚏。天子身穿明黄冕袍,一步一笑地从人群后走来,望向他温柔发问夫君,你要抛妻弃子始乱终弃?容棠?你能生?啊不是!你一个在上面的这么代入妻子角色合适吗!?帝王走到他面前,仰头抬手,笑道跟我回去,这天下分你一半。小剧场某年某月某日,容棠吃完晚膳躺在院子里乘凉,照例跟宿怀璟规划以后。我大概只能活两年了,到时候你记得把陇西庄子收回来宿怀璟面无表情地往他嘴里灌了一碗苦药。再某年某月某日,容棠看完话本窝在火盆前取暖,认真地跟宿怀璟告别。我应该没两月好活了,城西那间宅子你若是嫌小,城南我还替你买了一座宿怀璟咬牙切齿地喂他吃了三颗拳头大的药丸。又某年某月某日,御花园里荷花开的正好,容棠坐在桥边吃荷花酥。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宿怀璟忍无可忍,俯身堵住了他嘴。片刻之后,喜怒不形于色的帝王缓缓后退,看向他的君后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是大虞最好的大夫?你如果再说这话,我就当你医闹了。这天下你我共享,这山河你我同枕。阅读指南1攻受身心1v1,he2本质甜文,可能看文会发现作者没什么脑子跟逻辑3文中的所有认不出来无特殊说明统一默认为换脸,不要纠结为什么见面不识了4去留随意,弃文莫告知5祝大家生活愉快早日暴富!...
精神发疯文学,没有原型,没有原型,没有原型(讲三遍),请不要在评论区提真人哦。金手指奇大,cp沈天青。日六,防盗八十,上午十一点更新江繁星八岁时候看见律政电视剧里的帅哥美女环游世界谈恋爱...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周胜利大学毕业后,因接收单位人事处长的一次失误延误了时机,被分配到偏远乡镇农技站。他立志做一名助力农民群众致富的农业技术人员,却因为一系列的变故误打误撞进入了仕途,调岗离任,明升暗降,一路沉浮,直至权力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