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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第1页)

“行呀”万贯虽然长得不帅,但脸白白胖胖,赫赫笑的时候,有种亲近感:“我在汴京的胭脂铺生意非常好,正打算伸到百花山庄这里,没想到被当家的抢先了。”

我嘿嘿笑着:“还是我做吧,胭脂才值多少钱,赚到的钱还不是交给我付房子租金。”

又将信看了一遍,我想了想,于是问万贯:“这次行程怎么走?”

万贯答道:“原本打算先去扬州,然后直接回汴京。现在有生意做了,就一个月后回来,送来胭脂后停停脚,然后再回汴京。”

我听是顺路。到时写封信,还有些新进的南海珍珠,到时一并带给逸风。在京中是省不得的,但是逸风却每月只花五十贯,其余的都要么叫万贯、要么过年时亲自带回给我。

在京中,他吝啬却还不算小气,送土特产的习惯还是为太后祝寿时养成的。

那时所有人都非奇珍异宝不送,光一人多高的红珊瑚就有四五架,珍珠更是用斛来量了。只有他,喊来了街上的马戏孩子班,在寿堂上表演把戏杂耍。花费了三贯钱,却把喜欢孩子的太后,逗得直叫好。

第一年也就混过去了,第二年大家又为祝寿花费时。逸风从一同读书的皇子口中得知,太后是江南人,于是托我出商队时带去了江南的莲藕、莲蓬、野菜、果子之类。这些时鲜东西,运到京已经烂了大半,所以在北方是稀罕物,却在南方值不了多少钱。他叫人挑出好的包裹好后送上,又把太后感动的说他贴心。

第三年大家想总没什么可弄得了吧,他居然还是送上了去年的相同的贺礼,并说了一番讨巧的话,反正就是说太后长命千秋、年年此时都见家乡物。

每年都能吃到,当然就需要活着,当然让太后说好,反正太后的珍奇异宝不少,也不缺他一个。提倡节俭的万岁心知肚明的笑,事后又大加赞赏。而其他大人鼻子给气歪了,他们花了大把钱,得不了好,而逸风一些乡野之物就能年年打发了祝寿。

逸风觉得此举不错,从此开始弄点东西送送人情,也得了些人缘。

胭脂水粉之类的毕竟只能哄哄女眷,如果有同僚寿辰什么的,并不能象财大气粗的太后那样好打发。所以我有好货色都尽量给逸风,让他可以在官场上斡旋。

我小心的将逸风的信按皱褶处原样折好,塞入信封后插入衣襟里,和万贯告别后回自己的院子。

今天我心情真的是非常好,每次收到逸风的信,我都会高兴三天。

这里送封信不容易,又没有专门的邮电局,也没有快递。朝廷的信差都是为官而不是为老百姓送信的,信都是托人带去,就算边疆守卫等吃粮饷,也是等信差送完朝廷的,回去时再托其他人顺路带回。所以有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说法。

“好巧呀,所以说今天我怎么听到喜鹊在枝头叫唤着,没想到又碰到当家的了”娇滴滴拖着长音的特别男声,就知道是谁了。

我驻足侧身一看,只有叹气了不是冤家不聚头,砚茗和御怜花各带着四个姑娘出现在我面前。

御怜花还是一身书卷气十足的蓝袍,而砚茗今天总算没有露肩没露胸,也没露大腿。因为他索性穿上了胳膊处是薄纱的纱裙,两条比女人还白的莲藕般玉臂,在宽大的纱袖中勾着人眼,恨不得撩起袖子来就啃上两口。这该死的骚狐狸是不是真打算男女通吃?

一定是赶制出来的,存心是想压倒以纱裙当工作服的御怜花姑娘们。怪不得御怜花的臭脸,拉的更长了

我叹了口气:“两位怎么不在包房里呆着?”

砚茗举袖遮嘴笑着,汉式袖口前宽后窄,但腋下也有二三巴掌宽。袖管透明的,可以隐约看到许多东西,让我的眼睛不得不往他袖口底望去。

只可惜看不大清楚,但更是撩人。有点是确定了,砚茗腋下的毛毛是刮干净的,而不象其他男人。夏天能看到男人赤膊或者穿着无袖薄褂,有些毛发浓密的,就算双臂紧缩着,都能看到黑得油光发亮的粗壮毛毛,就象夹着二个黑羊毛团。

点姑娘

点姑娘

砚茗笑着回道:“有个好主顾要挑姑娘,这次没有带足人,所以只能自己领着去了。”

一般来说,都是姑娘自己去的,但碰到有钱的大佬,当然需要领班带着去让客人挑。我看着御怜花:“御少爷不是有牡丹嘛,怎么也自己亲自领人了?”

御怜花手中拿着折扇、一身好似没有一根皱褶的整洁蓝衣,就连头发都用方巾包得一丝不苟。这样子去金殿御试都行,哪象个青楼头。而与之对比的是,旁边服侍艳丽诱人、发鬓微乱的砚茗,好象天生就是搞这行的人才。

御怜花淡淡地,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她不舒服。”

“大约只有这个牡丹才能得到御少爷的照顾。”砚茗故意看了御怜花几眼:“御少爷可是管大事的,这种事不知做起来会如何,如果没做过,可又要说我抢了生意了。”

御怜花不搭理,但打开了折扇,扇了起来。我能看出他虽然表现得无所谓,其实有点焦躁

“今日这个主听说还带了二个客,应该需要三个姑娘。”御怜花突然有了兴趣:“当家的要不跟去看看,也好做个见证,别说我欺负了御少爷。”

我来了兴趣,能看到青楼是如何做生意的,特别是二个最大的青楼头子抢客源看,那一定经常。机会难得,我立即答应了。

包院并不算大,是二十两银子一日的中院。我心中有点犯嘀咕,还说大户,需要各带四个最好的共八个姑娘去,是不是真的?说什么象这种客人应该租五十两一日最好的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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