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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砚茗双眼红肿着,想必哭了许久。砚茗很少真哭,大多是光打雷不下雨,罗帕擦了半天眼角,却没一点泪星子。看来这次他真的知错了
见到狗剩陪着我,砚茗感激地看着狗剩,当着我的面对着道歉:“陈管事,我真错了,以后决不再对百花山庄的任何人耍心眼。我喜欢百花,如果百花不要我,我真的会死的”说着说着,眼眶又有泪了。
冤孽呀,冤孽我只有叹气一声,这情债真的是越还越多,比线头混在一起的麻还乱。
狗剩看着砚茗,平庸的脸上,无一丝表情,淡淡道:“我也喜欢百花,如果她不要我,我就等,一直等下去。她一辈子不要我,我就等一辈子,下辈子继续等。”
我一下子愣住了,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好。而砚茗也呆掉了,没想到狗剩会说出这样的话
狗剩平静地面对着我,眸中却闪耀着汩汩的绵长爱意,没有波澜的语气中透露着深情:“百花,不要觉得欠了我,那是我心甘情愿,因为没有其他女人能让我动情了,而且没有一个女人会象你那样对我好,所以一切都是我自作自受。只要你不受苦,再多的苦,我也愿意去受。你先休息着,我先走了。”
看着狗剩高大魁梧的身影从屋里消失,我和砚茗还呆呆地站在原地,连送别的话都说不出。
“这。。。叫我怎么办?”我只觉得浑身无力,双脚都象没了一般。
砚茗伸出手臂,将我揽在了他的怀中,紧紧抱着我,长长吁了口气:“也许这都是上天注定,逃都逃不了。就象我一样”
我又回到了院子住下,好似一切照旧。狗剩却仿佛又成熟了许多,少言寡语,但做事更加的稳妥、老辣。他没再剃头,说是光着脑袋难看,还是有头发的好。
我不敢主动给他保媒,让大郎给他说了一门亲事,结果他跑到女方家里要退婚。还很客气的说因为心中有一个喜欢的,所以不愿意娶亲,并付了比定礼多一倍的罚金。看来说一门,他就会去退一门,一直将他积攒下的钱全部花光。
我安慰着自己,男人的心,地上的风,随时会变的。为了不逼他走绝路,暂时先搁一搁,等再过几年在说吧。
乞丐
乞丐
又过半月,百花山庄里的自留田里稻子已经抽穗结浆,苞子也长出个来,再过一个月就是收获的秋天。百花山庄外面所租出去的地看样子也是如此,只要没个天灾,今年会是个好年景。
我和砚茗到苞子地里,为了增添情趣,百花山庄的自留地都弄成迷宫样,供客人在此嬉戏、消磨时间。当苞子熟透后,摘下给厨房煮个时鲜,还可以就地来个烧烤,我这古代农家乐,也是吸引客人的一大亮点。
到了田边,我先一头扎进迷宫里,随后让砚茗来找我。
在二米多高的苞子地里,跑着跑着,别说是砚茗来找了,我们俩个已经把自己给跑丢了。
转来转去,到处都是密密麻麻成排的绿油油苞米杆,好似一直在原地打转。
“百花,你在哪里呀?”砚茗好似急了,在另一头喊着。
我笑着喊了一声:“在这里,迷路了不要紧,每半个时辰就会有伙计在里面转一圈,到时跟着他们出来便是。”
“你不要走开,我再试试。”砚茗好似语气轻松了许多,透过层层苞子杆形成的墙,传入我耳里。
我呆在原地,也觉得没劲,索性自己再找找出路,如果找到的话,到时也可以好好调侃一下砚茗。于是又慢悠悠如同散步一般的走了起来。
七转八转,我头都快晕了,又不知道转到那里。猛见一个角落里居然也有个人,但是和普通的客人不一样,这人穿得破破烂烂,头戴破斗笠、手拿着一根半人高的细竹棍,更象是个要饭的。他正坐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身体盘卷着,如果前面再放个破碗,就跟要饭的一样。
好象我没有听说迷宫里设置穿乞丐服的伙计呀,难道是误入的?或者又是哪个口味怪诞的客人,打扮成乞丐过过瘾。
于是我走了过去,微微弯下腰,和善地问:“迷路了吗?不急,大约再过半柱香,就有伙计经过,你跟着离开就是。”
对方没有应答,还是坐在地上,低着头,破斗笠遮盖着脸。
装得象是真的一样,我也没带铜钱和银票,否则扔两个小钱,让这种口味怪的客人开心一下。如果真是误入的乞丐,百花山庄的伙计会带出去后,旁边就有个善堂,每日都有客人吃下的剩菜剩饭,不穿的旧衣服时常会救济过去,过年过节还发两个小钱。如果身体好的话,还可以租百花山庄的田,当个佃户。
想到此处,我还是继续找找路,被伙计带出去,不如自己找到出口有成就感。
转过身,刚走了两步,就听到身后有个压着嗓子的声音叫我:“百花~”
立即转过了身,身后除了这个乞丐外,没有其他人。
乞丐一只肮脏得,分不清原来肤色的手,扶着他破斗笠一角,微微扬起头侧眼瞟了我一眼。满是污垢的脸上,除了眼睛外,大约连他亲妈都认不出来了。
我一下愣住了,慢慢地走了过去,蹲下来,难以置信的呆呆地看着他:“御。。。”
“嘘~”打扮成乞丐的御怜花,食指举在唇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赶紧的打断了我。他紧张地左右看看后,压低着嗓子,轻声道:“这里不方便。”
没搞错吧,三个月没见,怎么弄成这模样?御怜花可是有点洁癖的人,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并用蓝色头巾包裹好,而现在露在破斗笠中间的那团乱发,不但干枯、打着结,还带着灰泥。原来身上总是一套蓝衣,不染一点红尘,而现在黑皂色的破衣服,是大洞连小洞,还散发一股股的馊汗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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