拇指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分卷阅读110(第1页)

附和。“你的皮毛?”炎丁冷笑,将一块兽皮怼到他面前,“你叫它一声,它会答应吗?”对方伸手想要去拿,兽皮很快又被炎丁收了回去,年轻战士冷冷道:“这些皮毛都是丛大人的,他爱给谁就给谁。你们自己有没有皮毛,做完兽袍后还剩下多少皮毛心里没有一点哔——数吗?”那人想反驳,张了张口,最终什么也没说出来。其他几名族人闻言也不甘不愿地低下了头。另一边奴隶们的反应就可爱多了。“圣主在上,我不是在做梦吧?儿子你快掐我一下!”夏犬他爹一手抱着夏犬,一手抱着兽皮,声音里满是不敢置信。这是一大张,不,应该是两张兽皮——他们有两个人所以是双份——没有被虫蛀出的洞,也不是什么没人要的边角料,而是上好的,完整的经过鞣制的铁角兽皮毛,散发着轻微的油脂味。有了它们,父子俩不仅可以做一身厚实的兽袍,多出来的皮毛还能再给夏犬缝一顶小帽子,就像丛大人头上的那样。这名二十多岁,一脸络腮胡的父亲激动得差点落下泪来。他不是没见过这样好的兽皮,只不过以前都是族人的所有物,跟他没有半毛钱关系。夏犬窝在他爹怀里,头摇得像拨浪鼓:“我不敢,我怕把你掐醒了,然后我也醒了。”气得他爹又给了他一个脑瓜崩:“瞧你这点出息,醒就醒了,大不了下回再做一个呗。”夏犬捂着脑袋委屈巴巴:“我怕下回做的就没这么美了。”他爹恨铁不成钢:“有从大人在,你还怕做不上美梦?”夏犬一听也是,于是重重在他爹脸上掐了一把。“嗷!!!”雪原上响起男人痛苦的惨叫,接下去是小孩被揍的哇哇大哭。丛容给了奴隶们半天时间赶制衣服,等所有人穿戴整齐站在雪地里,族人们惊讶地发现,穿上兽袍的奴隶看上去和自己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甚至不少奴隶跟战士一样高大强壮,如果不是两帮人马自动分作两拨,他们差点分不清谁是自己的同族谁是奴隶。祭司午没有对丛容的行为多做置喙,一方面就像丁说的,那些都是丛容自己的东西,拥有绝对处置权,另一方面,她其实也有让后者继承衣钵的想法。一个部落,如果只有族人,没有奴隶,那么族人们的生活无疑会比现在要琐碎和辛劳得多。他们需要自己打磨石器,自己挖矿,自己鞣制皮毛,自己做一切要做的事情。奴隶们死了对族人一点好处也没有,特别是等他们找到适合的栖息地,建设新部落初期,需要奴隶干的活儿就更多了。不得不说祭司午想得也是相当长远了,因此她以为作为圣主眷属的丛容必然也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才会给奴隶皮毛保暖。

然而实际情况是,丛容根本没想那么多,相比起某些心眼多又贪得无厌的红石族人,他只是更喜欢单纯听话的奴隶们而已。丛容拍拍手,示意大家马上出发。这个时代没有指南针,好在往东并不难认,只要沿着太阳升起的方向一路往前就可以了,他再时不时和脑海中的立体地图比对,基本不会出错。这一次迁徙行动和上回的冬猎似乎并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大概是路途遥远,天气太冷,雪地难行,奴隶们还拖着一辆几吨重的物资车。为了避免被冻伤,丛容要求每人用兽皮包裹手脚,一旦出现红肿发痒的症状务必第一时间告诉自己。早期冻伤一般较轻,不难治愈,用皮毛保护受冻部位进行局部复温,或者使用40摄氏度左右的温水浸泡即可。但如果拖到出现冻结性冻伤,损伤达真皮层,就容易导致肢体坏死,甚至死亡。一望无际的雪原上,除了他们以外,几乎看不到其他活物,不存在危险的食肉猛兽,唯一的威胁就是严寒和雪盲。不过几天下来,众人的状态都还不错,暂时没有出现冻伤或者生病的情况,让丛容微微松了口气的同时,也不由感叹原始人身体素质真不是一般的好。圣主眷属加祭司弟子双重身份下,丛容不用像其他人那样靠双脚在雪地里赶路,而是和祭司午一起坐在物资车上。祭司午年纪大了,精神不济,往往上一秒还在和自家弟子说话,下一秒脑袋一歪就睡着了。丛容无奈摇头,拽过兽皮替老太太盖上,自己则拿起毛线棒织起了毛衣。相比粗糙偏硬的兽袍,他更喜欢这种柔软暖和,也更符合现代人审美的衣服。而且,从舒适程度上说,兽袍并不适合贴身穿,当然毛衣也没有多适合,最舒服的其实是丝绸。丛容上辈子的睡衣和床品就全是上好的绸缎,摸上去跟水一样顺滑,透气性也非常好。不过丝织品的制作工序相当复杂,哪怕在原世界也是相当奢侈的存在,他基本没奢望过,要是有棉布就好了……这是丛容自穿越过来后不知道第几次怀念棉花。棉花对生长环境的要求不高,耐干旱,最适宜在沙土这样排水条件好的土壤种植,原世界华夏的西部地区就有专门的棉花种植基地,每年的产量高达五百多万吨,占全国将近九成。炎火大陆许多地方的土质和华国西部类似,只要保证充足的光照,棉花的产量同样不会低。可惜他至今没在异世大陆见到过棉花,连究竟有没有这种东西都无法确定,系统奖励的立体地图上也不会显示哪里有什么植物,只能暂时歇了心思。雪原赶路的日子枯燥又无聊,丛容自己秘密多,身边就算有个祭司午也不敢真敞开了心扉和对方多聊。于是他大部分时候都在默默织毛衣,毛衣虽然比围巾和帽子复杂一些,但经过丛大人的不懈努力,反复试错后,也成功苏出来了。这是一件款式十分简单的套头毛衣,整体只用了两种针法,颜色是自然的奶油白。因为丛容第一次织,经验不足,所以尺码偏大了些,好在用料十分扎实,穿在身上暖和得不得了。一旁的祭司午刚开始以为他是要织围巾或者帽子,结果观察了一阵才发现不是,等毛衣初步成型,这位年近六旬的老太太彻底震惊了。她从未见过这样的衣服,厚实,柔软,也为两根细细的树枝居然能做出衣服而感到不可思议。“这也是圣主大人的智慧吗?”祭司午双手捧着毛线棒一脸虔诚,恨不得早晚两次地将它们供起来。丛容笑着点头:“如果您有兴趣的话,我可以教您。”“是你自己愿意教我的,我可没说。”祭司午傲娇地絮叨,手里却牢牢抓着毛线棒不放。

热门小说推荐
官道征途:从跟老婆离婚开始

官道征途:从跟老婆离婚开始

妻子背叛,对方是县里如日中天的副县长!一个离奇的梦境,让李胜平拥有了扭转局势的手段!即将被发配往全县最穷的乡镇!李胜平奋起反击!当他将对手踩在脚下的时候,这才发现,这一切不过只是冰山一角!斗争才刚刚开始!...

步步升云

步步升云

要想从政呢,就要步步高,一步跟不上,步步跟不上,要有关键的人在关键的时刻替你说上关键的话,否则,这仕途也就猴拉稀了...

永恒之门

永恒之门

关于永恒之门神魔混战,万界崩塌,只永恒仙域长存世间。尘世罹苦,妖祟邪乱,诸神明弃众生而不朽。万古后,一尊名为赵云的战神,凝练了天地玄黄,重铸了宇宙洪荒,自碧落凡尘,一路打上了永恒仙域,以神之名,君临万道。自此,他说的话,便是神话。...

极品对手

极品对手

他们都是草根出生,凭自己的努力走上仕途,但一个清廉,一个腐败,于是一见面就成了格格不入的对手...

千里宦途

千里宦途

普通人只要有机会,也可以封侯拜相。看王子枫一个普通的小人物,如何抓住机会搅动风云。每个人都可能是千里马。...

为夫体弱多病

为夫体弱多病

容棠看过一本书。书里的反派宿怀璟是天之骄子,美强惨的典型代表,复仇升级流高智商反派人设,可惜人物崩坏,不得善终。结果一朝穿越,容棠成了文中同名同姓早死的病秧子炮灰,还绑定了一个拯救男主系统,一共重生了三次。第一次,他死心塌地地跟在男主身边,帮他躲过各种炮灰跟反派的暗算,结果被人下毒害死,任务失败第二次,他双线并行,一边辅佐男主,一边接触反派,结果被男主一剑捅死,任务失败第三次重生,容棠想,去他妈的男主,老子不救了。于是大反派宿怀璟被人下了药绑起来的那一夜,容棠撑着快要咳出肺痨的身子,闯进青楼房间,替他解了药效,认真发问你要不要嫁给我?宿怀璟?容棠沉疴难医,陪了宿怀璟一路,隔三差五在他耳边念叨你放心,等我死了,遗产全是你的。直到大局已定,宿怀璟登基前夕,任务奇迹般宣告完成。容棠惊喜之余,为保全帝王名声,毫无心理负担地死遁跑路。结果还没出京城,天子近卫悉数压上,猎鹰盘旋空中,狼犬口流涎液,百官分跪两侧,容棠身下那只半路买的小毛驴吓得直打喷嚏。天子身穿明黄冕袍,一步一笑地从人群后走来,望向他温柔发问夫君,你要抛妻弃子始乱终弃?容棠?你能生?啊不是!你一个在上面的这么代入妻子角色合适吗!?帝王走到他面前,仰头抬手,笑道跟我回去,这天下分你一半。小剧场某年某月某日,容棠吃完晚膳躺在院子里乘凉,照例跟宿怀璟规划以后。我大概只能活两年了,到时候你记得把陇西庄子收回来宿怀璟面无表情地往他嘴里灌了一碗苦药。再某年某月某日,容棠看完话本窝在火盆前取暖,认真地跟宿怀璟告别。我应该没两月好活了,城西那间宅子你若是嫌小,城南我还替你买了一座宿怀璟咬牙切齿地喂他吃了三颗拳头大的药丸。又某年某月某日,御花园里荷花开的正好,容棠坐在桥边吃荷花酥。我可能明天就要死了,你记得把我埋宿怀璟忍无可忍,俯身堵住了他嘴。片刻之后,喜怒不形于色的帝王缓缓后退,看向他的君后我是不是没告诉过你,我是大虞最好的大夫?你如果再说这话,我就当你医闹了。这天下你我共享,这山河你我同枕。阅读指南1攻受身心1v1,he2本质甜文,可能看文会发现作者没什么脑子跟逻辑3文中的所有认不出来无特殊说明统一默认为换脸,不要纠结为什么见面不识了4去留随意,弃文莫告知5祝大家生活愉快早日暴富!...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