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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那天我在翠洲醉酒当晚,看到的那个“星临”就是怡卿,陆明琛恐怕是后来赶回来,看到当时的情景,急怒交加之下,后半夜的行为才那么莽撞。
我命人将怡卿带下去安顿起来,又走上前拿起陆明琛的手细看。
那原本皮肤细致的手背上起了大个大个的灰白水泡,整只手红通通的,摸上去烫得吓人。
他没有看自己的手,仿佛那根本就不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却只是一言不发的盯着我。
我帮他治好手上的烫伤,派人把他送回寝殿。
他眼中似有千言万语,却始终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当晚,我没有回到噬神殿后的寝宫,而是独自留宿在温泉旁的偏殿里。
原本打算从此与陆明琛相伴的决定,首次产生了动摇。
我原本以为,有陆明琛在身边,也许终有一日可以完全忘记星临。而这些日子与陆明琛的相处,也让我逐渐坚定了这个想法。但在今天见到怡卿之后,我突然发觉自己以前所做出的种种努力,也许只是在自欺欺人。
只是面对着那样一张与他相似的脸,我就仿佛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甚至连陆明琛受伤也没有发觉。
也许我这一生都无法从这样的绝望的爱恋中自拔,又何必再拖累另一个人与我陷入相同的命运。
既然我知道恋情无法回报的痛苦,就不应该让别人也一起承受。
如此想来,我一直自以为的对陆明琛的好,也许只是即将伤害他的前奏。
如果真正为他着想,就不应该做出这样的决定。
大概我以前真是这样一个自私又怯懦的人,因为不愿意放开自己的爱,所以伤害了星临。那么到了如今,我更不应该因为无法派遣的寂寞,因为妄图享受被爱的感觉,去利用他人的情感。
过了这么多年,我早应该学着多为别人着想,尤其那个人正深爱着自己。
如果为了他好,就不应该再让他陪伴身旁。
委羽山地处沧溟之野大陆的最西端,临近瀚海,终年气候阴冷,即使在燥热的夏末也不例外。
在这里,一年四季我都保有着泡温泉的习惯。天然的温泉水中,有淡淡的硫磺气味,我觉得这样的味道比任何香精都令人精神愉悦,所以从来不让他们在泉水中添入香料。
我把头枕在岸边摆放好的软枕上,岸上的水晶石被泉水烘烤得干燥温暖,四周是用魔力降下的白雪,仿佛还能闻到桃花的清香,清澈的水面上也浮荡着零碎的花瓣。
松木制成的托盘静静漂浮在水上,我拿起其中的琉璃杯轻轻晃动,醇香的葡萄美酒令人闻之欲醉。
一切都是如此惬意。
如果身旁再有一个可心之人,大概就能称得上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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