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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第2页)

林乐将毛衣下摆向下拽了拽,“好看吗?”

浅色的毛衣更衬托出他白皙的肤色,漆黑的眼眸愈发明亮,让他整个人的气质都柔和起来。

暮云深迫不及待拉着驼色中长款风衣给他穿上,又将黑色休闲裤和一双板鞋递过来,“快穿快穿!”

林乐从善如流地换上,被他拉到镜子前,“暖色适合秋天,你看看喜不喜欢?”

果然人靠衣装马靠鞍,林乐本身气质就好,换上大牌奢侈品,谁还认得出来他是从小没人管的小孩,估计走进奢侈品店里,柜姐柜哥都要争着为他服务。

林乐只在镜子里匆匆扫了一眼,就扭过头不敢再看。对于收拾自己这件事,他有些羞耻,从小别人说的都是男孩子那么爱干净干什么,又不是女娃娃还爱漂亮,再加上除了校服,他几乎没有选择衣服的余地,所以只能让自己做到爱干净。

现在有了对着镜子试衣服的机会,他却不敢看了。

暮云深一边自己换衣服,一边还不忘感叹:“我眼光真好。”

林乐红着耳朵蹲下身系鞋带,心道暮云深眼光确实不错,他换上的低领黑卫衣搭配带着几条金属链条的裤子真的很好看,显得腰细腿长,配上他长长一点的毛寸发型,显得面颊更加英俊帅气。

却完全不知道,暮云深说的眼光好,是指自己挑到个好老婆,和他想的根本不是一回事。

然后林乐就眼睁睁看着暮云深穿上了一件和自己身上这件颜色版型完全一致只是更长一些的风衣。

他不解地看过去,暮云深也在换鞋,听到他问,呲着牙一笑,露出虎牙尖尖,平添几分可爱,“这样显得咱俩关系好。”

林乐感觉哪里不对,却又说不上来,只能被暮云深拉着去卫生间抓了抓头发,还被他喷上了同款香水。

他以前身上只会有洗衣服的香味,但是那味道很淡,骑着自行车吹一路风,等到学校时就几乎闻不到了。

暮云深看着眼前容光焕发的林乐,手痒的厉害,恨不得将他抱上洗手台狠狠嘬一顿,他将水拧到最冷,用力搓洗手指,试图克制自己成为禽兽的欲望。

走到楼下时,林乐径直走向小区大门,被暮云深拉住指指赵叔开来的车。

林乐:“我想去骑自行车,等会吃完饭回家收拾东西。”

暮云深不解地看着他:“啊?自行车放在学校里又不会丢,而且一车拉不了多少东西,让赵叔开车送你吧。”

三分钟后,林乐板着脸闭上眼睛,将头埋在暮云深胸口,实在想不明白情况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他刚深吸了一口气,就感觉暮云深将车把手猛地晃了一下,失重感带来的强烈不安让他瞬间挣开双眼,发现情况还好,没有要摔的迹象,又闭上眼睛强迫自己别看了,只是双手在暮云深腰上搂得更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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