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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李清溪这么说,李志远忍不住笑道:“那对我大外甥也太残忍了,咋说也得给他沏瓶奶啊!”“下午四点多的时候他就喝过了,不用管他,咱们自个儿吃,我看看你带的是啥菜?搞得神神秘秘的。”李清溪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然后把桌上的饭盒全部打开,依旧温热的红烧肉被摆放的整整齐齐,满满三大饭盒,香气顿时弥散开来。“好家伙,看着就好吃,还这么香!”郑东风用手扇了扇鼻尖的香气,脸上带着满足之色,不由问道:“你在家自己做的啊小远?”“我要有这厨艺,还当啥驾驶员?”李志远撇嘴,从挎包里又拿出一包花生米,在桌上摊开继续道:“我们粮站食堂的大厨帮忙加工的,人家的厨艺没得说,绝对是登峰造极,快尝尝姐。”“单单是闻着香气我就知道好吃,那我不客气啦!”李清溪嘻嘻一笑,见两人拿着酒瓶倒酒,自己率先夹了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咀嚼起来。下一刻,她的眼睛不自觉微微睁大,切实感觉到了李志远之前说的没错,这种肉吃了一次,哪还能忘得掉?肥的地方肥而不腻,瘦的地方肉质软嫩,一点都不柴,肉香极为浓郁,再夹杂着各种调料沁入肉里的味道,让人吃一次就忘不了!她下意识的又夹了一块,放在馒头上一起吃,口感略有不同,加上碳水更加让人满足。“看你姐这个样子,喜欢的很呐。”郑东风呵呵一笑,先是和李志远碰杯一饮而尽,这才夹了一块肉,边吃边点头。“确实好吃,难怪你姐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这肉谁都想多吃两筷子。”“不会说话你就别说!我吃相哪有那么难看,是不是小远?”李清溪瞪了一眼郑东风,转头又看向李志远。对此,李志远自然是笑着点头。“我姐吃饭挺淑女的,反正我看着没毛病,比姐夫你好多了。”“呀呀!”他话音刚落,坐在小车上的钢蛋也出声附和起来,只不过小家伙的表现很明显是想要吃东西的样子,两只眼睛都快盯到饭盒里了。“我说不过你姐弟俩,把小蛋给我吧,我来哄着,你们姐弟俩一个阵营,我和我儿子一边。”郑东方丝毫没有反驳的意思,让李清溪把钢蛋推到他这边来,一边逗着钢蛋,一边吃饭,丝毫不耽误。三饭盒看着虽然不多,不过这时候饭盒又大又深,红烧肉摞的有两层,最下面则是汤汁混合着黄豆花生土豆之类的东西。等到一饭盒的肉吃完,李志远去厨房拿了三个木勺,坐下后先挖了一勺下面的豆子递给李清溪。“谢谢小远!”李清溪眼睛弯了起来,用馒头接着一勺豆子,吃进嘴里连连点头,也就比肉差了一点,但也是绝顶美味!李志远同样给予极高的评价,他一时心血来潮果然没错。农场的顶级食材,加上邓顺光的厨艺,两者不是一加一那么简单。看来以后可以多去食堂转转,偷偷师啥的。又碰了一杯,郑东风边喝边问道:“最近忙不忙小远?”“还行,这一段时间都挺清闲的,不过过几天可能要去跑长途。”李志远想起了胡光亮之前说的事。“要往哪边跑?”李清溪侧头好奇道。“不是太清楚。”李志远边吃边摇头,这两天他也没去杨文那边打探消息,对此他心里也挺好奇的。李清溪哦了声,声音低了一些,用筷子指了指厨房那边的墙。“前些天隔壁的婶子过来找我闲聊,还让我帮你说一声呢,让你去其他地方,有啥比咱这便宜的常用物件,帮她家捎带一些。”“到时候看吧,反正有的话我尽可能多带回来一些,到时候姐你分给他们点就行,钱你先帮我收着。”李志远没拒绝,李清溪他们住的地方和他一样,是巷子尾,边上也就之前他遇到的那位妇人一家邻居,搞好关系总比有仇要好。“嗯,下次碰到她的话,我和她说一声,到时候不管有没有,她也承咱们这个情。”李清溪笑着点头。半个小时后,三大盒红烧肉吃的干干净净,底下的肉汤和豆子啥的一点也没剩。甚至残留的汤都被郑东风用馒头擦的简直不用洗。李志远这次没忍住多吃了一些,他感觉自己吃的都得有一盒半左右。饭后李清溪把饭盒清洗了一下,晾干帮忙又装了起来。三人坐在院子里围着钢蛋,吹着凉风聊着天,等消饱一些后又切了个西瓜,格外惬意。直到天色落黑,李志远这才起身告辞,推着自行车出了院门。次日中午,李志远去食堂吃饭的时候,邓顺光迎面走来,笑着问道:“昨天的红烧肉咋样,吃着合不合胃口?”李志远毫不吝啬地竖起大拇指。“味道绝了邓厨,香的我差点把舌头咬掉,吃了有记忆以来最多的饭,撑得在椅子上半天站不起身!”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邓顺光听得哈哈大笑,摆手道:“你这说的可就夸张了啊小李,主要还是你拿过来的食材好,做菜那么多年,肉好不好我一眼就看的出来。”“邓厨,昨天我让您装一盒,你装了没?”李志远问道。“……装了。”“那你就该知道我说的没夸张,你拿回家,其他人吃的表现肯定也和我差不多!”李志远笃定道。对于李志远的绝对认可,邓顺光笑容灿烂,没再否认,拿过李志远的碗道:“行了小李,不耽误你吃饭,你去拿馒头,我去给你打菜。”“谢了邓厨!”李志远笑了笑,转身走到拿馒头的地方,用筷子穿了三个馍。吃过饭,下午在城里跑了几趟车,一天的时光就这么悄然而逝。一连三天过去,日子平淡,没有什么波澜,时间也来到了七月二十号。这天下午,李志远下班再次拒绝了李想带他去公园轮滑装逼的邀请,骑车回到了家。简单的吃了一顿饭后,他通过金水门户去到了太行山里。这两天他下班后基本上都会来这,深山之中杳无人迹,刚好适合他熟练空间移动这个能力。经过两天的锻炼,他基本上已经可以在三秒钟之内,做到在现实世界穿梭。也就是说,三秒钟他就可以在现实世界移动二十七米,一分钟就是五百四十米。其实算下来并不快,也就是短跑运动员全力冲刺的速度。区别是短跑运动员无法长时间保持,而他也差不多,一分钟二十次的来回重复,好悬没给他搞懵圈。对于精神的损耗太大,任何一件事以极快的速度来回重复,都是一种很大的消耗。不过慢慢来的话,倒是能够进行许多次移动,等到之后空间移动的距离提升越来越长,慢悠悠的进行,也要比许多交通工具快。从矮山上开始,李志远的身影就像一个幽灵一样,不时闪现消失,很快就移动了很远一段距离。而他移动的方向自然是太行山深处,顺便感知着周围的野生动物。有比较珍稀些的,比如林麝和五彩锦鸡,还有一些长相怪异的,直接收进农场去。现在农场仓库里已经收集有三百多克的麝香,随着林麝族群的日益壮大,只会越来越多。说起来,他第一次进入太行山的时候,用枪打死的那头母林麝还在仓库里没动呢,不过倒是不担心腐坏,即便现在拿出来也还热乎着。“嗷呜!!!”平地一声惊雷,飞鸟被震起无数,仓惶逃离这片地域,呼啦啦的声音不绝于耳。李志远的身影也随之停顿,视线环顾周围,寻找声音的来源。他听出了这道声音的主人应该是一只老虎。在农场里,他平时没事也会观察那只母老虎的状态咋样,就听到过对方类似的叫声。“砰砰砰!”突兀一声虎吼,李志远一时之间还真无法确定声音的具体位置,不过紧接着几道枪声响起,他刹那间就确定了声音的方向。“这个时候还留在这种地方,看来是老猎人,这是准备猎虎?”李志远一边往前走,一边抬头看了看天色,估计再过一个时辰左右,天就要黑下来。而这里地处太行山深处,普通人想靠这点时间走出去,绝对不可能。紧接着又是一串密集的枪声,显然还不止一个人。不多时,一头黄黑相间的斑斓大虫从山林间跃出,跨过低坡踩在落叶上,朝着远处狂奔。李志远就在正前方,他看着比农场母老虎还要大一圈的老虎,顿时来了兴趣。此刻身受重伤的老虎凶性正盛,见前面李志远不闪不避,冲过去就是一爪子,虎掌厚重而硕大。“嘭!”一声闷响发出,李志远抬胳膊挡住虎掌,避开对方的爪子,身形忍不住晃动了下。对方冲下来的冲击力,加上其本身的力量,换做寻常人来,这一巴掌下去,恐怕胳膊都得被打飞!即便是他也感觉手臂剧痛,不过另一只手却没闲着,抓着老虎前肢转身猛地将其摔在地上!:()穿越六零:我有一个万能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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