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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彩头是银票(第1页)

就这样,走了一圈儿,回到了一开始的位置。

宋惜春有几分诧异,“你怎么都认识?难道你都见过?”

沈知初摇了摇头,“其实大多都是第一次真正瞧见。之前一直在府中呆着,没有其他的事儿做,便只有看书,什么书都看,其中一本,便是介绍菊花种类的,还贴心的画了图。”

深吸一口气,感受到鼻尖萦绕的浓烈菊香,沈知初感慨道:“纸上学来终觉浅。果然,花儿还是要看着真的,才能感受它的美。”

说完,沈知初灿然一笑,看着宋惜春问道:“郡主,你就不怕都是我胡诌诓骗你的吗?”

宋惜春一脸疑惑的瞧着沈知初,“我又不傻。这些花都是我父王的,有许多还是他亲手栽下的。每日听他念叨,耳朵都要听出茧子了,就算我想不认识,都认识了。”

这边儿两人相谈甚欢的样子,看得一旁得沈晴萱一阵难受。当初初次见宋惜春时,她可不是这个反应。

果然是人以类聚,两个蠢货才会这么投缘吧。

沈晴萱这么想着,但还是从外围挤过人群来到了宋惜春面前,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

“惜春郡主,不知今日的彩头是什么?”沈晴萱柔声道:“这花儿也赏过了,大家都好奇得紧呢。”

说完,转身看向周围的贵女们,高声道:“大家说,是不是啊?”

以往这个时候,沈晴萱这么一说,多多少少总是会有些附和的声音。但是今日,话音落在地上都几息了,周围的贵女瞧着沈晴萱,没有一点回应的意思。

只有沈知初这个第一次参加郡主举办的集会的人不知道,其余的人都清楚每次集会的流程。

不管是什么集会,赏花赏画赏奇石,亦或是踏青秋游,之后总是会有一场斗诗会。在场的贵女们每人写出有关今日主题的诗词,由丫鬟们誊写了不留名字拿出来大家评鉴。

最后,大家公认最好的那首诗词的作者,便能得到今日的彩头。

能被宋惜春拿出来当彩头的,当然都不是什么俗物。

再说了,大家也并不全是为了这个彩头而来,而是为了在宋惜春面前混个脸熟,若是能让她在礼王爷面前提上这么一句半句的,那才是最大的彩头。

之前的集会,总是沈晴萱拔得头筹,虽然大家其实都不太喜欢沈晴萱,但是不得不承认,沈晴萱的文采确实是无人能及的。

沈晴萱出身也好,所以之前没办法接近宋惜春的,都是想法设法的巴结沈晴萱。

如今沈晴萱只是一介屠户的妻子,就算文采再好又有什么用处?

人们都是趋利的,若是没有权势,在京城这个圈子里,那便是什么都不是。

这也是为何,当时沈章和柳氏想将沈晴萱换亲给谢斐之的原因。

不过,见沈晴萱问了,宋惜春也没有驳她的面子,但却看向身旁的沈知初。

“你可会诗词?我喜欢诗词做得好的人。”宋惜春说道:“我就不行,学不会那玩意儿,但我就是喜欢。”

说得理直气壮,丝毫没有羞愧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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