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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斯说过自己从小在山里长大,不会用这些也挺合理的。看在他的夸奖上,我勉为其难给他开了次小灶。
可船上苦邦西厨艺久矣的人不止是艾斯一个,等我关火端着煮锅回头时,桌边已经坐满了人,扫了一眼,除了邦西,全都在。
原来,大家都饿得睡不着吗?
翌日,我啃着邦西做的早餐,细细品味,除有点焦、有点咸、有点苦以外,味道还不错。
于是,我朝邦西竖起大拇指:“大婶,你做得真好吃。就是真的不好意思,明天也麻烦你了!”
只听一连串哐当的响声,周围的人勺子脱手,不可置信地望着我。
我表情不变,笑着接受邦西的商业互吹。
抱歉诸位,为了我的学习大业,你们再忍忍吧!
110.
在邦西担任代理厨师的那段时间,艾斯逐渐养成一个习惯。
他每到一座岛,下船必定直奔餐馆,吃了睡睡了吃,好不容易把点的菜全部变为天花板高的堆叠餐盘,随意擦擦脸,一个客客气气的道谢,转身就走,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吃了霸王餐。
餐馆老板通常会愣住,等他走出去一段距离,才反应过来,大喊一声:“吃霸王餐啦,抓住他!!!”
然后,艾斯就会领着一堆人,一路跑回我们的船边。
那群追兵瞧见我们飞扬的海贼旗,吓得往回窜,一边跑一边惊慌大呼:“海贼来了!海贼来了!快逃啊!”
紧接着,我们就会被迫离开那座岛,有时会被海军追,有时只是买不到物资,无奈离去。
几次过后,丢斯也养成了一个习惯,艾斯前脚刚冲出去,他后脚抓起艾斯的钱包就追。
艾斯点菜狂吃,丢斯直接掏包,数钱交给老板,也算配合默契。
这就是所谓的船长和他副手的羁绊吗?
突然悟了。
至于被留下的我们,守船的缩在船舱里,没事做的想去哪就去哪。
我在练习元素力控制时,做了许多摆件,都是以前为赚学费和生活费,自学挂在网上卖的,精致小巧,挺好看的。
我每次都有拿着这些摆件去镇上卖,看能不能赚点钱,买几身新衣服。
到现在,我依然穿着岩流友情提供的他小时候的衣服,大多都是短袖短裤,没什么不好的,就是配色花里胡哨。
说实话,要不是我长得还行,穿着出去简直就是一场灾难。
111.
我没有赚到钱。
虽然有卖出去几个,但不多。
这些岛屿并不特别,甚至可以说毫无特点,基本没有外地人来,本地人没有什么赚钱渠道。
他们首先要保证生活能过得去,才会有追求其他的空闲。大家对于只能摆在一旁看的东西没有任何兴趣。
前几次都是这样,这次也不例外。
我有些挫败。
回到船上,米哈尔见我郁闷的样子,大概猜到结局,安慰我说:“总有机会卖出去的。”
我问他:“那这个机会什么时候才会来?”
米哈尔合上书:“罗格镇,我们的下一个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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