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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米安背对着入口,单腿屈膝而坐,满天的黑夜几乎要将他淹没。
芬里尔轻易找到了他,脸上勾勒出忐忑又兴奋的表情,小声嘀咕了句,“我真的进来了哦”,就手脚并用爬上瓦砾。
“如果你把头放在我腿上,我就把你脖子拧断。”
达米安早有预料般平静开口。
芬里尔顿时紧急刹车,支棱起上半身,眼底浮现庆幸,又贪婪地小声嘟囔,“这个姿势明明就是邀请我抱在一起。”
达米安面无表情地说,“现在我不想看见你,滚开。”
芬里尔脸上浮现难过的表情,当他是一只小狼时,他的情绪化就会从他的每一根毛毛炸开,浴室当他变成人,脸上的表情就更生动了。
他小心翼翼地说,“那我滚了哦。”
达米安,“滚。”
于是芬里尔就从房顶滚了下去。
人类的身体很奇妙,小小的软软的,没有蓬松的绒毛和尖锐的利爪,使劲撞上坚硬物体时还会不期然获得疼痛,如果是让芬里尔变成其他的模样,例如老虎狮子,布鲁斯阿福那样,他一定不干。
但他现在和他最喜欢的主人长得很像哎,都小小的,黑头发,圆眼睛,差不多的身高,四肢,都用两条腿走路,这太棒了吧!
芬里尔喜欢这样。
脸上挂着晕乎乎的笑容,他手脚麻利地从二楼小阳台爬起来,再飘飘然地爬去房顶,达米安不用说话,芬里尔就又幸福地从他身边滚下去,头发丝擦过他的衣角。
“蠢货。”
达米安轻嗤冷笑,拍拍衣角起身,在芬里尔下一次爬上来前,径直离开。天真愚蠢的野兽向来如此,他习惯用摊开肚子来表达忠诚,殊不知在失去力量和皮毛后,谁他妈稀罕他的胖肚皮。
达米安酷酷地离开。
然后被晕乎乎的芬里尔一头撞上,他手忙脚乱地抱住达米安——他就知道他会喜欢人类的身体。
小狼人圆圆的蓝眼睛涌上恳切的水光,鼻头和双颊红红的,达米安注意到他右脸颊有个红印,紧接着才看见芬里尔头顶冒着对白色的,柔软的兽耳。
耳尖上下扑腾,就像很久以前那样,傻兮兮故意装可怜渴求食物或者原谅的样子。
“我很可爱吧?要摸摸看吗?”
芬里尔仰头,脸上忐忑和自豪交杂,过分灿烂的笑容露出了两颗小尖牙,他完全属于开朗又阳光的那一挂。
潘尼沃斯一定很喜欢他。达米安不动声色地想,出于莫名的情愫,他没有推开芬里尔,只是淡淡地瞥了眼那对粗制滥造的毛绒制品,他熟悉芬里尔身上每个位置,他的狼远比这些柔软得多。
“好吧,被你发现了。”
芬里尔失望了一下,但他的主人的确这么明察秋毫又品味高级,全世界只有他芬里尔的绒毛才有资格获得他的喜爱,他可是被达米安埋过肚皮的小狼。
芬里尔顿时又高兴起来。
他抱着达米安不肯放手,只是仰头可怜兮兮地说,“拜托,主人,你别不高兴了,如果你讨厌我的弱小,就请再训练我吧,我有着足够的天赋和体魄,我会成为你最杰出的作品。”
“如果你更喜欢我的绒毛…我是说如果你讨厌我的人类身体,那就给我一点时间,我会想办法变回原来的样子,拜托,只要你别抛弃我。”
他可怜地望着达米安,就像懵懂的羊羔向黑豹展示忠诚,孱弱的白兔朝恶虎敞开怀抱,已经手无寸铁,又愚蠢得自寻死路。
“tt.”
达米安知道,在普世观念下,人类是比野兽更优越的存在,他们拥有更精准的语言,更丰富的技巧,以及从芬里尔的角度来看,拥有更接近他的体魄,这便于他宣誓他那无用的忠诚。
他的理智判断,芬里尔很喜欢他现在这个样子,达米安也不屑于强迫他成为伙伴,芬里尔正在失去效忠的资格。
他冷冷盘问,“你还想变回原来的样子?一头狼?”
芬里尔想也不想地回答,“只要你想。”
他目光希冀,望向达米安时,就像最愚忠的仆从剖开胸膛,献上最炽热而疯狂的心脏,灵魂会因每一次对视而坠往更深的黑渊。
达米安不置可否地哼笑两声。
但他拥有足够多的忠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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