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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第1页)

这里虽没有京都的浮躁繁华,但是有此等美食,就让王景乐不想走了。

“杜兄也真是的,有这等好地方不和我们说,还是我们看了他的诗文才知道。”王景乐抱怨道。

杜子越在京都的时候时常带着他们一起玩乐,只是杜子越比他们长几岁,杜子越大些之后,喜欢出来游玩,但他们年纪还小,家人也不允许他们出来。而且李简对这些也没有特别大的兴趣。

“杜兄想必是知道我们不喜出门。”李简道。他是知道的,他成年之后,杜子越也邀过他一同出游,但是他不感兴趣,便推辞了。

宁启和郑云吃过饭后,收拾一番,就一起来到客院中,李简和王景乐已经吃过了午饭,正坐在院中石凳上喝酒聊天。

“李公子,王公子,让你们久等了,我们吃过午饭就赶快过来了。”宁启开口道。

李简和王景乐起身,映入他们眼帘的是一位高大的男子和一位漂亮的夫郎。

第一次见面时,宁启刚从连翘地回来,虽穿着朴素,头发也被连翘的枝丫挂的很凌乱,但他们也看出了这夫郎五官很好,收拾一番想必一定好看,只是那时候,他们并且没有凑近观察,也没有觉得会很惊艳。

但是宁启梳洗完毕,换了衣衫来见他们之后,两人便发现,这位夫郎好像是蒙尘的珍珠,擦净灰尘之后便闪闪发光,异常夺目。

李简倒还好,他一直有礼有节,为人沉稳,即使觉得这位夫郎好看,也知道自己不能多看,赶快收回了视线。

但是王景乐不一样,他还是少年心性,看到好看的哥儿,眼神便一直直勾勾的盯着,不是出于喜欢,而是出于一种对美的欣赏。即便是在京都,他看了好看的人都要多看几眼。何况宁启的样貌,放在京都也是不常见的,他一下子便看呆了。

“咳咳。”李简出声提醒,并用手肘碰了碰王景乐,以免他这迟钝的表弟被那郎君的视线杀死。表弟只顾着看这夫郎,没注意到,这郎君看着他一直盯着人家夫郎看,眼睛都快喷火了。

郑云看他这样确实很不爽,虽说宁启好看,但是村里的人经常看,已经习惯了,看宁启的眼神都很寻常。因此他每次看到这样的眼神都很不爽。

“失礼了!”王景乐回过神来,也知道自己不妥,赶快道歉。

“郎君真是有福气,娶了这么漂亮的夫郎。”李简是个直肠子,想到什么就说什么,现在很自然地说出了心里话。

“那当然。”郑云被他这一句话安慰道了,收起了不爽的眼神,表情一下子变得骄傲。

“刚才的饭菜可有不合口味的?”宁启笑着询问。

宁启这一笑,王景乐又忍不住看了几眼。

“夫郎客气了,哪有什么不合口味的,你家的饭菜味道很好。”李简道。

“是啊,我刚才都吃撑了。特别是那红烧肉,我最喜欢了。还有冒菜,吃法也甚是新鲜,里面的丸子吃了还想吃。”王景乐激动的说道。说到饭菜,他就忍不住开始回味刚才的味道,不遗余力的夸赞。

“是啊,那红烧肉连我一个不喜肥肉的人都觉得好吃。”李简笑了笑道。

“两位觉得合口味就好,要是有什么不便的,请及时告知我们。”宁启道。

“夫郎客气了,我们觉得很舒服。”李简道。

“是啊,我在京都都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王景乐道。

“两位也是从京都来的?不知二位是否认识杜子越杜公子?”郑云问道。

“认识,我们还是朋友呢,这次就是看了他写的诗,才拉着表哥到这里游玩。”王景乐忙道。

“杜公子的诗这么出名?可否给我一看?”宁启惊讶道。他们只知道当时杜子越拉着铁根一趟一趟往樱桃园和连翘园去看花,也知道他写了诗,但是他们并没有在意杜子越写的是什么。

“是啊,杜兄的诗文一直都很好,在京都数一数二的,在其他地方,也有人慕名抄录他的诗文。”李简解释道:“两位稍等,我去拿他写的诗。”

李简走进房内,拿出在京都时抄录的诗句,递给宁启一份:“这是他写的关于樱桃花的诗。”

“石溪樱桃花如雪,高粱酒酿享醇香。醉卧树下赏芳月,不枉人间走一趟。”宁启边看边念。念完后看郑云一直在旁边伸着脑袋,便将诗递给了他。

“确实是好诗。”虽然对于诗文,宁启也只是一知半解,但能看出,杜子越写的这首诗确实不错,能流传开来不是没有道理的。

“这样说,这诗文传播很广?”宁启继续问道。

“是啊,杜兄这首诗是他在此处游玩的时候写的,后面也没有回京都,但是这诗没过多久就流传回了京都,人人传颂。”李简道。

“对了,我这这还有几首。”李简将手上的诗全部递给宁启,宁启一一查看,有赞美樱桃花的,有赞美连翘花的,还有赞美高粱酒的,每一首都写的很好。

“杜兄大才。”宁启赞赏。宁启没想到,石溪村的樱桃花和高粱酒是以这样一种方式出名,还吸引了人来游玩。杜子越真是古代的宣传大使,免费给他们做了一个宣传。

宁启心想,这古代竟也有名人效应,会因为一个人的诗而喜欢一个地方,想要到那个地方游玩。也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其他的人来游玩。

“两位在村里吃好玩好,我们就先告辞了,等下还要到连翘地里去。”继续聊了一会儿之后,宁启道,并将诗文全部还给他们。

“这诗本就是抄录的,我还有许多,这份就送给你们。”李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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