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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2章 狼獾(第1页)

其实呀,李有福此次前来,最最主要的目标自然是想再次进入天坑之中,去探寻一番其中的奥秘。要知道,上次在天坑之中,可是有诸多地方都未及探查呢。而这次,有了小金的协助,他满心期待着能够将天坑彻彻底底地“扫荡”一遍,把那些未知的角落都一一揭开神秘的面纱。可惜,李有福指点的方向有误,导致小金在飞行的方向上出了点偏差,偏离了既定的航线。最后又经过调整方向,结果从另一处地方飞到了长白山的山林深处。这可让李有福犯了难,他现在是无论如何都不敢再让小金带着他在这森林上空飞行着去寻找天坑。为啥呢?只因这长白山里,不但有那凶猛的猛兽出没,而且前来打猎的人也是多得很。万一自己在天空中飞着的时候,被哪个打猎的人打了黑枪,那可就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毕竟自己那五十米的催眠距离实在是太近了些,要是别人在两百米之外朝自己开枪,他根本就无法察觉。李有福小心翼翼地爬上了一座高坡,然后站在坡顶四处张望。然而,入眼之处尽是白茫茫的一片,那连绵起伏的山势根本就看不清楚。他只知道自己现在身处长白山的山林之中,可具体在什么位置,却一时半会儿还弄不明白。毕竟他对长白山并不熟悉,而且这地方看起来似乎是他上次未曾到过的。长白山的面积实在是太大了,他上次在里面转了好一阵子,也不过是走马观花转了一小点地方,又怎能摸清这错综复杂的山势呢?李有福默默地在脑海中回想,上次自己是从什么地方进的山,然后又朝着什么方向走,最后才遇到的那个天坑。思来想去,最后他觉得,最有可能的方向应该是自己现在站立位置的左前方。罢了罢了,管它对不对呢,先朝着左前方走走看吧。若是其他人在这长白山的森林之中行走,那手上必然是紧紧握着冰冷的枪支,一副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时准备进行战斗的模样。可再看看李有福,他双手戴着暖和的兔皮手套,脖子上围着柔软的兔皮围脖,双手还悠闲地插在衣兜里面,哪里有半分像是在深山之中打猎的猎人呀。他现在的样子,倒更像是一个进山游玩踏青的富家公子哥呢,那模样真是潇洒自在极了。虽说李有福看上去一副轻松随意的样子,但实际上他可谨慎着呢。他将自己方圆五十米的催眠之力释放出去,犹如一张无形的大网,横扫着周围的一切,这可是他最大的安全屏障。很快,这催眠之力就有了发现。在左前方四十米开外的地方,有一个圆形的洞穴。那洞穴口处的积雪相比于其他地方,明显要浅薄很多,就好像是被什么东西曾经踩踏过,然后又被后面下的积雪覆盖了痕迹一样。李有福心中一动,随即集中催眠之力,朝着洞穴的方向仔细地扫描过去。嘿,结果他又发现了在相反方向还有一个洞口,不过这个洞口同样也不太大。“难道是野兔洞吗?”李有福心中暗自猜测着,便将催眠之力缓缓地向着洞内探了进去。这个洞口的入口比较狭小,可当催眠之力向着里面深入了一段距离之后,令人惊讶的是,洞内的空间一下子就变得开阔起来。原来,在洞里面的并不是野兔,而是一只狼獾。这狼獾是一种体型较大、外貌独特的哺乳动物呢。它身体粗壮,肌肉发达,骨骼强壮,爪子锋利得就像一把把小钢刀。它的头部很大,那眼睛圆而明亮,就像两颗闪闪发光的宝石,耳朵短而直立,仿佛两个小小的雷达在时刻警惕着周围的动静。它的毛发厚实而粗糙,颜色通常为棕色或黑色,上面还带有白色的斑点或条纹,就像是特意为自己穿上了一件迷彩服。它的尾巴短而粗壮,上面覆盖着浓密的毛发,好似一把毛茸茸的大刷子。它的四肢强壮有力,那粗壮的腿就像四根柱子一样,稳稳地支撑着它的身体,特别适合在雪地和崎岖的地形上行走和奔跑。这只狼獾的体重大概在二十五公斤左右,体型相对较大,体长大约只有1米左右。可你可别小瞧了它呀,狼獾可是以其彪悍凶猛和强大的战斗力而着称的。它们的胆子大得很,敢与那体型庞大的棕熊争斗,还会和狡猾的狼抢食,甚至有时候还能猎杀体重是其数倍的驯鹿,简直就是森林中的小霸王。而且,狼獾的脚掌宽大多毛,就像穿上了一双特制的雪地靴,能够在雪地中快速奔跑,据说一晚上可以跑40多公里。此外,它的嗅觉更是灵敏得惊人,哪怕是在厚厚的积雪之下,也能轻易地嗅到食物的味道。狼獾主要分布在寒温带针叶林和冻土草原地带,像东北的大兴安岭、内蒙古和新疆阿尔泰山的丛林中就经常能看到它们的身影。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后面更精彩!李有福探入洞内的催眠之力瞬间就笼罩住了这只正爬伏在洞穴之中休息的狼獾的头部。原本正在呼呼大睡的狼獾,忽然间就睁开了眼睛,然后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向着其中一个出口慢慢地爬了过去。而李有福,其实早就已经悄悄地走到了洞口边上。不过他很聪明,故意站得远远的,而且还站在下风处,这样狼獾就不容易闻到他的气味。他的手上还紧紧地抓着一根长长的藤蔓,就等着狼獾上钩呢。这狼獾的嗅觉实在是太厉害了,要是站得近了,哪怕它已经被催眠了,也有可能会被惊醒过来。非常顺利,当狼獾慢慢地走出洞口,它的前脚刚一踩踏在藤蔓上的时候,只听“嗖”的一声,狼獾就像变魔术一样消失在了洞口,被李有福轻松地收入了空间里面。对于这种吃肉的家伙,李有福自然是不会想着去养殖起来的。他随即也闪身进入了空间,然后将狼獾弄到自己的面前。只见他不慌不忙地伸手搭在狼獾的身上,心中默默意念一动。刹那间,狼獾的生命力量就顺着他的右手掌,源源不断地被他吸纳一空。接着,他又在狼獾的脖子上弄出一个洞,将它的血液放了出来,并直接把狼獾的血液放倒在水里面,去喂那些鱼儿了。这狼獾,他现在却是不需要把它的皮扒下来了,反正他也不缺这些野兽的皮毛。将狼獾的尸体收起来之后,李有福便出了空间,继续沿着西南的方向前进。一路上,只要遇到那种上百年的大树,他就会走上前去,将它的生命力量吸收一半。这些百年大树,即便丢掉了一半的生命力量,也不会轻易死亡的。毕竟它们长期生长在这寒冷的地区,早就已经适应了寒冷的气候,只要有充足的水源,它们就能够顽强地活下去。而对于那些五十年份的大树,李有福也会走上前去,吸收个十年或二十年的生命力量。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担心第一棵大树吸收的生命力量会不会太多了,所以到后来,他每次吸收大树的生命力量时,都只吸收三成左右就算了。虽然一百年份的大树只能吸收三十多年的生命力量,但是这长白山森林之中的大树多得是呀,正所谓积少成多嘛。他的催眠力量始终散布在周围五十米之内,主要是起到预警的作用。而他现在,主要的目标就是那些大树。只见他一路走来,一株又一株的树被他吸收掉了一小部分生命力量。然而,就是这一点点的积累,随着他一路前行,凡是他视线内看到的大树,他都会走上前去,吸收一部分生命力量。当他将偏移方向的大树的生命力量吸收了一部分之后,他又会回到原来的位置,重新向着西南方向前进。在这期间,偶尔他还会在树洞之下发现一些野鸡野兔,他也会顺便将它们收进空间里面。就这样,李有福走走停停,一路吸收着大树的生命力量,收集着野鸡野兔。不知不觉中,他的催眠之力在前方发现了一群野猪,以及与狼非常相像的一群豺,他这才停下了身形。:()重生饥荒年代:我重生有挂我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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