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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2章 黑夜刚枪(第1页)

“哦,otherfuck!!”“瓦吉特?!”“该死的,瓦吉特死了!!!”“是那个狙击手,他在这!!!”“该死的,开火,快开火!!!”哒哒哒!!砰砰砰砰!!随着r93一声枪响,子弹划过了黑夜。对面的那片草地,就像投入了石头的湖水,瞬间产生了连锁反应。那片草地里原来躲着好多人啊!他们看起来足有四十几个!随着白人独眼龙身死,那些受惊的家伙就像草里的兔子开始乱跳乱叫。他们从草地里冒了出来,胡乱的向着我们所在的方向疯狂射击。夜色黑暗,七十米对于他们来说有点远,也不知道他们看没看清我们这些人。这些家伙用的全是拉杆步枪,一瞬间,整个树林全是噼里啪啦的声音!“嘿,他们在那边!”“开枪,快开枪!”马匪们大声叫着,子弹噼里啪啦的像下雨一样。我心中好笑,紧紧的趴在地上,不敢抬头。刚刚r93的枪火出卖了我,此时敌人知道我的大概方位,他们的子弹,全都呼啸着飞过我的四周!“嘿,哈达巴克,兄弟们,快散开!”“妈的,不要站起来,敌人在射击,趴下,趴下往旁边爬!”我嘴里大声说着,此时已经不用隐藏了。本来这应该是一次安静的“捕猎”的,结果对方举着望远镜发现了我们,这场面真该死啊!我心里无语的想着,抱着r93贴地方滚,快速将自己躲在了一棵树后。宾铁那个家伙在发懵,他此时还在前方的草地里。他的身下是一个土坑,那个被他捅死的白人,还被他愣愣的用肩膀顶着。一颗子弹飞来,砰的一声,竟然打中了那个白人的脑壳。鲜血在空中喷涌。宾铁大叫:“哦shit!!”随后这个家伙再也顾不得胡闹,他连忙丢掉身旁的白人尸体,一个翻滚躲进的土里。“干掉他们,妈的!”“他们好像人不多,开枪,持续开枪,不要给他们反击的机会!”砰砰!!砰砰砰!!对面的白人们还在大声叫着,这是马匪们打仗的风格,他们很喜欢喊叫。我们双方的距离,此时足有七十米。震耳的枪声连成一片,子弹打进树林,我相信,连山顶上的人都能听得见。“他妈的,开火还击,让对方知道我们也有枪!”“我们是甘比亚族的勇士,不要一味被动挨打!”在对方散乱的枪声中,趴在草地里的哈达巴克有些着急了。看着对面不停飞来的子弹,黑夜里,就像是流星雨这让哈达巴克十分恼火。我伸手拉住了他,很怕他会冲动站起来。子弹在空中飞行,谁知道有哪个家伙会走狗屎运呢?几颗子弹打在我们周围的树上,发出嘭嘭的闷响,甚至还有几颗打在了树林里的石头,冒着叮叮当当的火星!此时也不怪对方打不准,现在的黑夜,陀玛大山的树林实在太黑暗了。天上月光朦胧,正常人只能看到十几米外的情况。我是凭着手里的狙击枪,才发现那处草地里有人的。在这样模糊的环境下,连敌人在哪都看不清,这仗要怎么打?对面的马匪带火力压制,我身旁的甘比亚人同样两眼迷茫。他们今天新领的波特牛耳人的步枪,这些步枪上都是带瞄准镜的,这就是我们的优势!“哈达巴克,用步枪,用瞄准镜,对面哪有火光往那打,别傻乎乎的,打完就动一动!”我大声说着,也把r93的瞄准镜调到最低。这支r93上的瞄准镜,只是一个普通的军用十四倍可调瞄准镜。它没有夜视功能,最低标码200米为基线。我其实也看不清对面那些人在哪,我只能根据经验,去打枪口冒光的地方!砰砰两声枪响之下,七十米之外,对面有两个白人马匪当场中枪了!我寻找着他们枪火的位置,子弹穿过草丛,瞬间打在了他们的胸口上!“啊!!!”对面的白人惨叫,鲜血的喷涌,有很多人都傻了眼。以前我说过,狙击手是黑夜里的幽灵,我们就是死神派来的刺客!在一个漆黑的环境下,在一个连敌人都看不清的环境中,和一个狙击手对枪,呵呵,那和找死有什么区别?我心里冷冷的想着,对面的马匪开始在树林里移动了。这些人不是麦克雷德那样经验丰富的人,他们甚至有很多都不是当兵的。他们只是普通的马匪,是恶棍,是流氓,甚至可能是逃犯。甚至他们很多人只是普通人,为了吃口饱饭,为了为所欲为,才选择做马匪扛枪的!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是不会对我的敌人同情的!我飞快的转动枪口,隔着七十米的距离,我看到一个家伙在草地里飞快奔跑。,!那人跑起来还是有点经验的,他以前应该在什么地方当过兵。我冷笑,瞄准了他奔跑的腿。就在他的左腿和右腿换频率的瞬间,我砰的一声扣动了扳机。而我的子弹,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不管他哪条腿先落地,我都会打在他的膝盖上!“啊!!!”“该死的!!!”对面传来了那个男人的惨叫,他手里的枪掉了,膝盖在喷血,直接翻滚着摔了出去。“垃圾,你当老子是摆设吗!”“哈哈,七十米,你他妈学猎豹跳着跑……我奶奶都能打的中!”看到对方中枪,我嘴里大笑着,快速拉动枪栓,子弹壳飞快弹出枪膛。周围的甘比亚人有些发懵。他们趴在草地里,前方一片黑暗,他们可能连马匪在哪都看不清。我指了指枪上的瞄准镜,再次提醒哈达巴克用这个东西。我们这个世界是很神奇的,步枪和狙击枪,它们的本质区别在哪呢?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步枪和狙击枪,最早的本质区别,不是枪,而是有没有瞄准镜,因为枪都是一样的!在步枪的发展历史中,最早是没有“狙击枪”这个概念的。比如着名的春田步枪,比如莫辛纳甘,比如毛瑟98k。它们在生产出来的时候,只不过是当成了普通的武器,发给了上战场的士兵。但是随着后来人们发现,这些枪好像在远距离的射点非常准啊,渐渐的人们开始意识到事情不一样了。以人类的眼睛,配合着步枪的机瞄,能轻松的打中三百米以外的敌人,那已经差不多算高手了。这里注意一个词:差不多算高手!但如果想要打中五百米以上,甚至是八百米以上的敌人,只用人的眼睛和步枪机瞄,那就已经很考验一个射手的经验和眼神了。纵观整个二战的历史中,只用机瞄,就能轻松打中八百米以外的敌人的,那都是屈指可数的大神!比如我国的张桃芳。比如芬兰狙神西蒙·海耶。比如前苏联的烟斗大神,谢苗·诺莫科诺夫。他们都是其中的佼佼者!所以说,在瞄准镜出现之前,所有的步枪,都只是步枪,打不打的中,全靠射手的经验和眼睛。而随着后来瞄准镜的出现,事情又变得不一样了。一个新兵,你让他使用一把带有瞄准镜的步枪,只需要训练几天,他就可以轻松打中六百米以外的敌人。甚至还可以打的更远,八百米也不在话下,甚至有可能比机瞄大神们打的更好!所以说,是瞄准镜定义了狙击步枪!是瞄准镜开辟了狙击步枪的历史!……随着震耳的枪声在树林里回荡,对面那个腿上中枪的家伙倒在草地里惨叫。他周围的马匪们全都惊呆了,一个个快速爬进了草里。倒在草里马匪大声喊着:“救命!快救救我!该死的,不要把我留在这,我不想死!啊……我的腿!妈的,我不想死啊!!!”马匪在草地里哀嚎,周围的马匪犹豫着要不要抢救。在战场上抢救伤员,这是所有队伍的习惯。我微微一笑,再次举枪瞄准。我在等对方去救人。这是一个狙击手的职业准则和素养!:()落日佣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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