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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迟到的对决(第1页)

说时迟,那时快。在这时,尸王已经来到了众人之间。正当众人以为它要出手时,它却站着,一动不动。因为对于它这个级别的老怪,已经到了不需要随意出手的地步。要知道,这是尸王,不是普通的小怪,不是低级的吸血僵尸。之前的几次出手,不过是舒络活血,才动了一下筋骨。真要杀人,需要动手吗?它是尸王,到底明不明白尸王的实力有多强啊。只是这样站着。站在众人的中心。一股无形的力场散发而出。独属于尸王的阴寒气息将每个人都给冻住。这不是物理意义上的冻,而是生物本能的反应。就好像老鼠被猫盯着,吓到一动不动的地步,不是老鼠不想。逃命,而是它已经心胆俱裂,腿已经不由自主了。若要仔细形容,就是被餍住了。餍,噩梦。有时,人会做噩梦。在梦中,面临人生中最恐惧的极大的恐怖,但偏生不能逃,不能避,只能看着心中恶鬼一步步狰狞而笑的一步步逼近,只能僵在那里,苦等时间,一点点,缓慢过去。又或者,你在梦中,看到一尊无上的魔王,它站在你面前,旁边,什么也不说,什么也不动,但仅凭气息,就让你有暴雨雷霆将至的恐怖。让你全身上下,一动不动。明明神智清醒。却丧失了对自己身体的掌握控制。那是一种,你躺在那里,但全身僵硬到了连一根手指都动不了的感觉。极其可怕。便是想要挥刀自尽,也做不到的孤苦无力。你会明白,自己是如此弱小。生死皆不由己。此时,众人就是这种反应。他们感知到恐惧,害怕,但偏偏整个人是一动不动,根本是丝毫也动弹不得。只见他们,从五官,皮肤中,渐渐有血被吸引出来,化成了一条条,一丝丝,一道道的血液红线,往尸王体内自动涌入。这尸王,正在利用它独一无二的生命力场,在吸收这些人的血液。这才是高端猎食者优雅的进食方式。不需要撕咬,不需要搏杀。它就在这儿站着,什么也不需要动,自然而然的就把血吸了,把饭吃了。所有人,都要死。没有一个人,能活着出去。包括还没离开的提木拉布。张爷情况是最好的一个。他背对着尸王,不敢回头,一回头,五官就对向了尸王,这会加速他的死亡,但即便是如此,他也浑身僵直,无法动弹,身上尽管反应小,也是在不住的失血中,及至于死,也只是时间问题。早晚,还是要死的。这毕竟是尸王。它现在一口尸气足之下,谁也不是它的对手。除非。那个前辈出手。他会出手吗?我竟然要死之于此!不甘心!好不甘心啊!张爷目眦欲裂。但就在这时,有人来了。或者说,这个人一直都在,只是一直隐藏着。连尸王也没有发现到。而现在,这个人走出来,或者说,站出来了。尸王,终于感应到了这人。在这殿室之中。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站在尸王的面。前,十步。正常,一个人站在尸王身前,早给吸成人干了。但这一个不一样,它丝毫不受尸王的影响。尸王不管怎么发威,吸多少人的血,都奈何不了这小女孩。它身上的衣服破破烂烂,是常盘山人的排号衣服。此际也没有动一下。尸王连牵动小女孩身上衣服的衣角也做不到。这是,怎么回事?不解。连尸王也疑惑起来了。不过,也由此,众人逃了一命。尸王的注意力转移,力场杀机也就停了下来。它看着小女孩,心中生出了一丝熟悉感觉,但这感觉很神异,既有一丝亲切,也有一丝怨恨。不过它终究是尸王,以怨恨为食的,自然行为处事以恨为优先选择。“吼——”它对着面前少女发出了怒吼。但,下一瞬间,女孩动了。它仿佛是一下子消失,再出现时,已经到了尸王的身侧旁边,手上多了一物,不是别的,正是尸王身上双剑之一。掩月。乌云掩明月。夜风暗销魂。此剑,拔出来,剑身尽皆是暗色的,唯有剑刃锋边,一片的雪花白,十分漂亮。在剑鞘上,就有这样的一句诗。这是一把掩月剑。它是当年,武功山的一把镇世名剑。此剑当世,曾经名动于一时。话说当年,岳娇龙武功初成,她发现了此点,眼前没一个能打的,将军府里的护院高手在自己眼里都是一群武功平平的土鸡瓦狗,她每天夜里跑出去溜圈,竟然没有人知道的,渐渐她胆子大了,就在外面。时间越来越长,最后干脆开始行走于江湖上,却在这时,发现了自己虽然武功很高,却没有一把堪堪趁手的兵器。,!要是一般人没了也就没了,算了。但岳娇龙不甘心,她处心积虑,找到了当时天下闻名的武功山。多林寺,武功山,是当时天下武学的两大圣地,代表了释门和道庭的武功。尤其是武功山,历史上说是比多林寺短暂一些,但在世俗界却拥有极其强大的号召力。开派祖师更是一代武林神话。并且,这武功山上经常出剑道高手,武功名传天下,就算是朝廷,也是要隔三差五的进行册封,讨好。既然如此,肯定少不了宝贝。岳娇龙那时是无法无天的性子,想去也就去了,这一去,还真让她发现了宝贝,这便是这一口掩月剑。这把剑之所以闲置了,就是因为这是一把中平剑,比较,略短。普通的剑器,不是二尺三,就是二尺七,甚至还有古法锻炼的三尺长剑。但这一把,最多二尺。一个男人配这么一把剑,未免有些过于秀气。所以此剑虽有不凡,却给闲置了。但仍然不可否认,它是一把超卓的神兵宝剑。好一个岳娇龙,一眼就看中了此剑,毫不客气,就暗自盗走了掩月剑。此事所闹甚大,我不用是一回事,你拿走就是另一回事了。当时武功山掌门甚至派出了武功超绰的人间半仙徐放鹤。最终,岳娇龙和徐放鹤斗剑比技,这才保下了掩月剑。当然,懂的都懂。这是徐放鹤对岳娇龙起了惺惺相惜之心,放了一大海的水。不然,人间半仙,岂有拿不下小小一个刚出道的岳娇龙的。正是因为徐放鹤欣赏她,又见她是女子,干脆当逗小孩玩了,暂不收回此剑。坦白说,堂堂武功山要的也不是剑。而是面子。但徐放鹤放水让剑,倒也没有折辱了师门名望,反而显得武功山心胸宽大,这也反而成了一件好事。唯一的遗憾。就是从此武功山失去了此宝。不过区区一把剑而已。哪怕是神兵。武功山也丢得起。不是什么大事。而岳娇龙,也凭借此宝于江湖上打下了岳蛟龙之名。她没有辜负徐放鹤的期望。可惜,最终,岳娇龙还是在乾京失手被擒,失去了这把剑。这是中平款的剑。第五帝也看不上眼。干脆赐还给岳大将军。我是帝王,不贪你这一把剑。岳大将军也不知怎么想的。他的心情大约是极其复杂的。他这时才想起自己的好女儿是多么的神奇陌生。一直没关注的女孩突然成了江洋大盗。不过她敢暗杀宗室王子,是活不成了。还要连累自己也要一死谢王恩。这简直岂有此理。由于时间太匆匆,岳大将军也无法把剑交归武功山,只好抱着它也一并下葬了。总不能丢到女儿棺中。好在若干年后。此剑兜兜转转,现在还不是又回到了它的手中。只可惜物是人非。一切,已经变得不一样了。不过女孩这一举动,显然,得罪了这。具尸王。尸王已经什么都不顾了,一声让人心悸的怒吼,直扑女孩,它的双手,指甲猛烈的弹出,像五把细长的剑,要把女孩刺穿。可惜,此时女孩已经有了反击手段。它蓦然回首,掩月剑在掌中化为了一抹幽光,当真是寒气森森剑影舞,杀机重重斩命魂,出剑之快,简直恐怖。如果是一个人在那,怕不是瞬间被女孩斩成碎肉。削皮剔骨,也是在眼前的。乒乒乓乓。一顿金铁交击声。到底是宝剑更胜一筹。尸王的指甲虽利,到底也就是骨质增生形成的死质皮,哪里可能真和神兵相比。这把掩月剑非比寻常。即便是普通人持之,也能削铁如泥,剖鼎如瓜。就是把一只粗胎厚胚的鼎给切剖开来,也就像剖西瓜一样的容易。像这样的剑,剖开一尸王的指甲,又有什么难的呢?尸王指甲没了,它也不在意,谁又会真正在意头发指甲呢。这些不过是精血之余而已,不是尸王的本源。但接下来就不一样了。女孩还能斩切尸王的皮肉。尸王的身体,被切割的伤痕累累。好在都没出血。倒不是不出,而是尸王的身体已经产生异变了。它的身体,普通的血早已经惰性化了,是陈血,腐血。真正的精华,是心血。所以女孩纵是把它斩得看起来伤痕累累也没有真正伤及至它的本源,对于它来说也没有什么真正意义。只要心血在,心脏仍然能够跳动,它就什么也不怕。呵呵。别以为僵尸的心脏不跳。僵尸的心跳,是很诡异的。当它平静时,似乎可以永远不跳,甚至一年也顶多只跳一到三次。但快的时候,于瞬息间能跳几百,上千甚至上万次。所以,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僵尸,才会拥有超凡的伟力,力气大到惊人。,!现在尸王,才开始发力。没想到,尸王发威了,仍然奈何不得这个女孩。女孩纵小,但她脚步灵活,手持一剑,来回纵跃。张爷可以看出,这个女孩,没有内功,或者说有,但却太少了。但它就凭着熟练的技巧和尸王战个不相上下。这主要还是它拥有了掩月剑,可以。有效伤到尸王。倘若它手上是普通剑,别说伤到尸王了,恐怕是连给尸王破皮也是办不到。哪像现在,双方可以战到有来有往。甚至。这尸王身上,原本看上去坚固坚韧的铜棉甲,也被削得东一块,西一块。一会袍角掉了,一会披膊破了,一会护心镜给切掉了半个,又一会甲袍的下袂给削没了。好好一个威风凛凛的将军模样,硬生生给女孩砍得像乞丐了。尸王进入到了狂怒状态。它整个尸开始大吼大叫。声音能吓死一万人。双臂挥舞,碰到什么,就打碎什么,哪怕是击触到了坚硬的墙壁,也是一下子就打碎进去,好像这些墙不是石雕的,而是纸壳烂泥新糊上去的,一碰就破,一把就碎。不堪一击。可即便是如此,它仍然奈何不了女孩。张爷看着女孩,忽然心中生出了疑惑。此前,他竟然没有注意到。是啊,是的。这个女孩,究竟是什么时候混入到队伍中来的呢。它应该是,莫名其妙,突然出现的吧,而自己与一众兄弟们,竟然也习以为常了。搞到现在,竟然连此女的名字也仍然不知道。若非,这女性自己杀出来,他哪能发现此女身上的神秘?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敢于和一只尸王放对,瞅那样子,居然可以不落下风,这就离了大谱了。等等,莫非。张爷整个人打了一哆嗦,一下子不敢想了。这人,是那个人吗?若是,又何必向前辈讨好?这么说它在怕前辈,所以前辈真的一直在暗中保护我?所以,关键时刻这个人就站出来了?能驱使这样的一个人救我,前辈,你到底,有多强?不过他转念一想。倘若一切真如他想的。前辈真的是那个人的三世身。能做到这一点也不奇怪吧。不过,以往当成传说故事的事,一下子真的近在眼前发生了,自己成了历史故事的见证人,这还真是有一些奇妙的。正在这时,尸王已经失去了理智。要知道,尸王不是傻子,不是一般那种懵懂的只凭本能行事的僵尸。身为尸王,哪怕是少,也有前世的一些记忆碎片。尽管,前世,今生,从理论上说已经是两个生命了。但这至少让尸王少了不知多少年的学习感悟,可以拥有智慧。这才是尸王真正厉害的地方。但不知怎么的了,这尸王面对女孩,就有一种忍不住的躁动。当它的攻击一直无效,又一直被女孩不断的激怒,终于是忍不住了,开始进入到丧失理智的狂怒之中。倘若,这尸王没理想时间多些,也许不会如此。但它才刚醒,才诞生时间不长,所以这才终究入了套,被女孩激怒了,被轻易套着走。不过话又说回来了。之所以如此,也是因为这个对象是这女孩,并且它用的是掩月剑,这一切毫无疑问的勾起了尸王很多不好的回忆,如此才急。怒攻心,丧失理智。一般来说,是断然不会出现如此之一情况的。倘若把这当成了经验,以为女孩可以办到,我也可以,那恐怕就是自己找死了。好在现在女孩是成功的。它的剑法,纵然没有多少内功在,可它手劲力气却大到吓人,加上掩月这把神兵,才能让尸王一直师老无功,这才越来越怒,终至是一发不可收拾。尸王此刻,眼中已经容不下外物。所有人在它眼里都是小鱼小虾,根本无足轻重,唯有眼前这个一直拿不下的女孩才是生死大敌,是无论如何,也是要追杀到底的。这么一来,女孩就轻松的把它往外引。张爷心中一动,连忙让开通道。他想,这女性莫不是要借助外边的太阳诛杀此尸王?又一想,这尸王竟是如此傻的么,竟然不怕太阳的伤害也要跟着走?不过到底如何,他是不敢看的。廖副官和王大勇看张爷,立刻也跟了过来。不过终究还是有反应慢的,被女孩和尸王的战斗波及了,死得老惨了。轻轻一碰,整个人就炸开了。血雾还没飞起,就给尸王自然而然的吸入了体内。只余下一些碎皮屑子掉在地上,证明此前曾经有一个活人存在着。而女孩也没有丝毫救人的意思。倘若有人挡在它的剑前,它也会毫不犹豫的一剑斩之,甚至有时为图方便,能于瞬息间把人切成碎片,每一块的碎片,都不会超过一巴掌大小。可知在它内心深处,也丝毫不把这里的人当成是人。女孩和尸王一直战斗,它们终于,在杀了十多人后,冲出到了墓外。张爷立刻施展开天听地视功。听。外间,战斗仍在。廖副官道:“怎么样,怎么样,那两个怪物走了没有?”此时的廖副官是一心想离了。但张爷摇摇头。“太阳好像对它们没有什么影响,仍然在外面打着呢!”王大勇道:“不对啊,我一直听说它们这种的怕阳光。”张爷看看他,道:“怕阳光的怪物有,很多,据说西极的怪物基本上都怕阳光,有的一拉到阳光下就烧了起来,不是烧成了焦炭,就是直接烧成了灰,但这两个不一样,那个女性我不知道,但另一个是尸王,僵尸王的尸王,你到底明不明白所谓尸王是什么意思?遇上了就跑,别想打,没机会的。只有极少数的高人才能收拾了。它们,正常是无敌的。”:()降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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