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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悦已经去三楼准备了,他们也不能落后太多。
“对了,还没自我介绍,我叫秦昭,现实中是个小书店的老板。”他嘿嘿一笑,朝着时林伸手:“刘悦跟我说过你的名字,时林是吧?”
时林跟他握了个手,对他的热情有些无所适从。
“你口中的任务,是什么?”他还是比较关心这个任务是否跟画中鬼说的特殊奖励有关。
注意到秦昭的视线一直停留在被曼尔斯不知道用什么方法镶嵌在胸口的红宝石上,时林略有些不自在地扯了扯领口。
昨天睡觉时,他迷迷糊糊感觉到曼尔斯帮自己换了衣服,但当时实在太困太累了,时林连眼皮都懒得睁开,更别提去看曼尔斯在搞什么鬼。
刚才说话的时候又没注意,一直到现在时林才发现自己身上的衣服变成了颇有些贵族形制的衬衫长裤。猫耳和尾巴也被卸了下来,整个人看上去活脱脱就是一个贵族公子的样子。
只是这衣服,看上去倒是跟曼尔斯的有些相像,要说是情侣装也能信。
秦昭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搓了搓手道:“就是帮三楼的几个矮人搬红酒,他们下不来,所以请我们帮忙。”他朝着大门外努努嘴,示意时林看过去。
门外是满满当当的木箱,上面简单绘制着红酒瓶的图案,十分好辨认。
时林小步走过去抬起手敲了敲,觉得有些奇怪。
“听起来怎么是空的?”他下意识看向秦昭。
秦昭挠头,一时间也有些不确定:“或许是他们缺斤少两?但是轻一些咱们也好搬,管他呢。”
他说得也有道理,时林没觉得有什么不对,便开口道:“那咱们先搬还是先去找矮人?”
按理来说是要先去找矮人领取任务的,但秦昭摇摇头:“他们整天喝得醉醺醺的,现在这个点恐怕是找不到人,我有别的办法。”
他明显是先去找过矮人,从怀里拿出一枚印章摁在距离自己最近的箱子上,出现的矮人印记闪闪发光,分成四分落在了四人身上。
时林抬起右手,只觉得这种方式倒也方便。
“那咱们赶紧搬吧。”他看了看周围数不尽的木箱,感觉自己的胳膊隐隐发痛。
但既然已经答应下来,搬还是得搬。
时林卷起袖子轻松将身旁的箱子抬了起来,“这个箱子也是空的。”他心中暗道如果这么多箱子都缺斤少两倒是很好搬。
秦昭正想跟他说几句话,瞳孔突然一缩高声道:“时林快闪开!”
他话音刚落,时林就见一团白色的不明物体从箱子底部窜出来直直撞向自己的胳膊。
那东西的速度实在是太快了,时林被吓了一跳连退几步,差点从楼梯上摔下去。幸好秦昭在看到这一幕的时候就快步上前,正好将时林的后背托住。
“这是什么东西!”秦昭惊讶地看过去,那团白色的不明物终于露出了真面目——竟然是一只皮毛雪白的兔子。
这只兔子的眼睛泛着鲜血的颜色,仿佛下一秒能从眼眶中滴出来,莫名让人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兔子这种生物原本应该是乖巧柔顺的,但这一只却十分暴躁,浑身上下的毛都竖了起来,每一根毛都像钢针一般坚硬。
时林捂住自己流血的胳膊,生怕血腥气更加刺激这只怪异的兔子。
果然,嗅到空气中那股若有若无地血腥气,兔子更加暴躁起来,爪子不住地磨着地板,隐隐有再一次发起攻击的意图,让在场的其他人纷纷后退。
时林也有些紧张,胳膊上的伤口虽然不是很疼,但兔子的毛发似乎有些其他的作用,那道小小的伤口流血不止,看起来竟然比寻常的伤口更加骇人。
秦昭见时林受伤比自己受伤还要着急,恨不得活吞了那只兔子。
时林胸口的红宝石微微发亮,射出一道红芒将那只兔子瞬间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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