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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良沅:……还等她摔?谁要摔啊喂!
她一张脏兮兮的小脸皱起来,在心里暗暗腹诽着走远了,没听到陆赐的后半句。
“还给文竹使好了眼色让他及时扶一下。”
身边的李沐骞笑:“你自己怎么不扶?”
陆赐认真道:“不是都说女子名节重要?我一个未婚男人还是不碰的好吧。”
李沐骞听后哈哈笑了两声,揽上他的肩:“你这我都不知道该说是耿直还是体贴,你说你到底什么时候娶夫人啊?你这身份,伯父伯母游山玩水去了也不着急?”
陆赐摇摇头:“没那心思,不如不娶。”
李沐骞知道他的意思,他这好友,其实是个极好的人,像他这般身份显赫的哪个不是三妻四妾,他却有自己的道理和坚持。
只是,不太知道如何与姑娘相处也是真的……
-
半个多时辰后,沈良沅在双梁城里终于找到了一家价格比别家稍微便宜一点的客栈,要了最便宜的房间,给自己暂时安顿下来。
将自己脸上的脏污洗去,露出一张白净娇丽的小脸后,她舒了口气,换了一身干净衣裳坐到窗边。
外头风大,她没开窗,而是就着烛灯拿出了一把小小的匕首。
匕首的鞘是银色的,雕刻了繁复精致的花纹,还镶嵌有三颗殷红宝石,这是她身上最值钱的一样东西。
也是她逃出舅舅家后一直藏在怀里,绝不能丢的东西。
她此番来双梁城,就是要靠着这把匕首找人的。
烛灯下的银色流光泛着冷意,沈良沅又伸手摸了摸匕首的鞘,然后才把它收回怀里,晚上她也要抱着睡觉才保险。
天色已经不早,她今日赶了一天的路也累了,琢磨着明日便开始在城里打听一下当初娘亲去世时留给她的地址吧。
沈良沅从包袱里拿出一个本子,准备写一篇日记便做今天的结尾。
父亲去世后便没人能看着她练字了,她只能自己练,可舅母是万不会让她做这些无用之事的,晚上睡前偷偷在小本子上写日记便是那时候养成的习惯。
于是,缓缓跃动的烛影中,面容娇艳的姑娘一笔一划在本子上认真写下:
今日不小心撞到了一位公子,生的挺好看的,就是脑子好像不行,不太聪明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
陆赐: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
沈良沅:没见过什么世面,这位公子看起来傻傻,这是可以说的吗?
开新文啦!给自己撒花~
大家看文案应该也能看出来,这篇是有点子搞笑的小甜文,男主人设有点非常规,他有自己的脑回路,互动可能也非常规,不是什么正经古言(不是那种不正经!)不喜欢的小可爱我只能……含泪送别qaq
当然后期也会有主线剧情,不过反正还是主打轻松的风格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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