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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第七十三章(第4页)

盛灵渊冷笑。

宁王不敢咳了,义正言辞地说:“高山王子恃宠而骄,实在不像样子,竟敢挑战天威,说得……说得什么混账话!臣这就替陛下去教训他。”

盛灵渊冲他弹了弹手指,示意他滚,宁王松了口气,连忙爬起来往外滚去。

正当他快要走出书房的时候,盛灵渊忽然又缓和了语气,亲切地出声问:“对了,大哥,新娶的嫂子还好吗?”

宁王叹了口气:“她……她有身孕了,家里人多眼杂,我把她安排在别院了。”

盛灵渊“啊”了一声,笑道:“喜事,那可要恭喜了。”

宁王抬起头,这关系诡异的兄弟两人隔着大半间书房相望,正面看他俩长得不太像,但侧脸的轮廓又仿佛是如出一辙,昭示着至亲至疏的血缘。

盛灵渊端起茶碗:“怪不得……”

怪不得你拖着病体奔走,原来是想给妻子和没出生的孩子奔一条生路。

“大哥一片苦心,情深意重。”

宁王四平八稳地回答:“闲人的儿女私情,见笑,不及陛下。”

你手握着天魔剑的碎片,恨不能立刻把自己的心剖出来,沥干热血,还要忍着煎熬,装作毫不在意,因为公私绝不能混为一谈,纵然你从来没有诛遍各族、牵连无辜的意思,此时也不能为了朱雀骨和天魔剑顺水推舟。否则日后万一生变,没有人会说这是皇帝的本意,天魔剑会背千古骂名,那只知道吃和玩的剑灵要怎么自处呢?

宁王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想着:真是一条鳏寡孤独的路。

然后弓着腰,后退着离开了。

他们两个人打机锋一样的对话,三千年前茫然的剑灵听不懂,三千年后的宣玑却听明白了,他在记忆和现实的交错中怔立良久,心里潮水一般起伏。他想抽自己一巴掌,问问自己是哪根脑筋脑残了,居然会觉得灵渊毫不在意。

金乌西垂了,夕阳的光横扫进南书房,盛灵渊已经若无其事地令内侍搬来各地本奏,日常办公……只是一不小心,被手里的碎剑片割伤了手指。

伤口凝出一颗血珠后飞快愈合,宣玑忽然生出一种冲动,他想亲吻那根手指。

不知道宁王怎么办到的,三天以后,微云在天牢里痛陈己过,向人皇请罪,毕方也提出有翼族永远归顺人族,再也不敢提天魔剑的事。

人皇不理,晒了他们几次,于是微云用高山人的秘法,跟毕方族长一起,立下了“永不背叛”的血誓——高山人有蓄奴的恶习,为了控制奴隶,尤其是外族的奴隶,他们发明了一种“血誓”,是对奴隶单方面的约束,哪怕生灵变成器灵,只要主人不解除血誓,它也依然生效,一旦违反,立刻会遭到十倍反噬,连有背叛的念头都不行。

至此,盛灵渊才算饶过他们,把天魔剑的残片交给了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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