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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去城里逛逛吧,顺便看看四周的风景。”林初夏吃完饭就开始收拾,换了一件毛呢大衣,昨天光顾着装逼了,穿风衣确实有点冷。
又给秦阳找了一套衣服,都是她这次带来的。
秦阳平时都是穿工服,自己的衣裳也就那么一身,还是刚参加工作那年买的,不管款式还是质量,远不及林初夏带来的。
她有钱了,就想给他也花点儿。
对一个63块钱工资,能给她6o块钱的男人,她有什么舍不得的呢?
等秦阳换好衣服,有些拘谨的站在她面前时,林初夏的眼睛都亮了。
“秦阳,你知不知道你有多帅!”
一身新衣的秦阳,比商场里模特还板正,真是养眼又养心啊。
这钱花的,太值了。
秦阳咧嘴一笑,不由自主的挺了挺胸脯。
原来媳妇儿也是个爱颜色的,说他长得帅,也就是说她店里请的那几个男人没有他长得好?
秦阳照了照镜子,确实比穿工作服精神,看来以后要多往这方面打扮,媳妇儿喜欢。
俩人直接坐公共汽车去了城里。
昨天喝的高粱酒,林初夏觉得不错,贺老爷子喜欢喝酒,秦父最近身体养的也不错,偶尔也喜欢喝上一杯,还有李健、许昌平那里……,这么想着,林初夏多买了几瓶酒。
看到有卖羊皮的,挑了几块成色好的准备送给秦父秦母做羊皮大衣,羊皮褥子。
秦父身子虚,冬天怕冷。
哦,对了,也要给苏奶奶一块。
还有特色小吃,好姐妹孙兰兰必须安排上。
林初夏想买的东西不少,两辈子手里都没缺过钱,买东西从不算计。
只不过她看上什么,该付钱的时候总有一只大手先一步把钱递过去。
就连她不经意间多看两眼的银镯子,秦阳也要毫不犹豫地买。
林初夏拦住了他付钱的手,拿起银镯子又瞧了瞧。
这镯子一看就有年头了,半指宽,上边福字祥云花纹。
秦阳以为她舍不得钱,在一边道,“喜欢就买,我觉得这镯子很漂亮,”林初夏白,戴镯子肯定好看。
林初夏看向卖镯子的男人,“你这镯子哪儿来的?这可不是现在该有的玩意儿,不是祖上传下来的就是……”
她看了看四周,一条偏僻到人都很少走的巷子,实在不是卖东西的好地方。
西北这边盗墓贼可不少,祖上传下来的东西她能要,真是墓穴里出来的,多少钱她也不要。
戴着那些东西伤气运。
男人马上明白了林初夏的意思,连忙摆手,“不是不是,绝对不是,我这是祖上传下来的,我老娘的东西,我老娘看病要花钱,家里实在拿不出,这才把镯子拿出来卖,我老娘还活得好好的,真的,不骗你。”
男人的皮肤本就有些黑,这一着急,一张脸黑红黑红的。
“你这镯子卖几天了?你老娘什么病?”林初夏又问道。
男人看了看秦阳,又看了看林初夏,“我娘总是心口疼,村里赤脚医生给看过,开了药也不管用,后来说要去城里的医院检查,听说城里医院开销大,家里实在拿不出钱来,姑娘,我跟你保证,这东西绝对是我家里的,我们祖祖辈辈本分人不可能干那种阴损的事情。”
见林初夏表情淡淡,他又接着道,“这镯子我卖三天了,你要要给我4块钱好了,我不收你5块钱了。”
林初夏又仔细看了看镯子,对秦阳努了努嘴,“付钱,给他5块。”
秦阳爽快的给了他5块钱。
男人惊喜的接过来,千恩万谢的。
等人拿着钱走了,林初夏把镯子交到秦阳手里,伸着一双洁白的皓腕让他给带镯子。
秦阳有些不好意思,这边确实挺偏僻,可不远处也有人走动,他们这举动会不会太亲密了一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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