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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孟子的微言大义很好用(第1页)

胖子方正打开云初的头发,看到了左上脑附近那道可怕的疤痕,倒吸一口凉气道:“你娃能活下来实在是命大。”疤痕虽然是旧伤,胖子方正这种半辈子都在军伍中厮混的人,如何会看不出,这道伤疤形成的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面对保持沉默的云初,胖子方正对随从吩咐道:“请兵曹跟壶正两位过来。”随从走了,屋子里顿时就安静下来,胖子方正来回踱步,看样子,他觉得云初丢给他的问题很棘手。片刻功夫,从外边又走进来两个同样彪悍的壮汉,只是没有方正那么肥硕。从这两人走进屋子的一瞬间,云初就觉得屋子里的温度似乎下降了好几度。这两人进来也不说话,仔细打量着随从摆放在地上的属于云初的东西。看完东西又上下打量着笔直跪坐在地上的云初。方正又喝了一口凉水道:“怎么个章程,说句话。”左手边那个脸上有老大一道伤疤的壮汉冷笑道:“交给我,放在兵营里,锤炼两年之后,就是一个兵,到时候死在战场上也就是了。”右手边那个黑脸长须大汉道:“看清楚,这是一个关中娃子,不是那些可以随便让你搓弄的罪囚。”左手边的兵曹冷笑道:“没有过所,就突然出现在我龟兹镇,不是罪囚都是罪囚。”说罢就朝坐在正中间的方正拱手道:“关令,求按照罪囚处理便是,如此,没有后患。”上关令方正呵呵笑道:“刘兄,如此说来,你并不怀疑此子唐人的身份是吗?”兵曹刘雄来到云初跟前,粗暴的扒拉一下他的头发,又捏开他的嘴巴,最后扒掉他脚上的鞋子,在脚底板上重重的捶击一下,痛的云初差点叫唤出来。随即就丢开云初的脚,对方正道:“两个旋,白牙齿,平脚板,长安人氏无疑。”长须壶正何远山笑道:“既然方正说他一嘴的关中话,关中那么大,如何就肯定他是长安人氏呢?”兵曹刘雄道:“除长安,万年两县之人多黑齿!”听了兵曹刘雄的判断,不仅仅是何远山,方正两人感到奇怪,就连云初本人也非常的诧异。头顶两个旋,一嘴白牙齿,以及自己并不明显的平板脚真的就能确定自己是唐人,还可以把范围缩小到长安,万年两县这个神奇?这也太唯心了吧?云初忍不住将怀疑的目光投向兵曹刘雄。本来有些得意的刘雄见云初眼神不善,就一把捉住他的衣襟,把他提起来,面对面的怒吼道:“怎么,你不相信老子的话?”云初抓住刘雄粗壮的胳膊道:“我只是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不是变傻了。”“你为什么会出现在龟兹城,而且还能拥有金沙?”方正掂量着装了金沙的袋子好声气的问云初。“我醒来的时候就在白羊部,在那个部族里我生活了三年,部族大阿波说我不是塞族人,应该会到自己的族群里去,我就来到了龟兹,寻找长相跟我很像的人。”“你找到了,为何不与他们说话?按理说像你这样的少年人,应该有很多的商户们愿意收留你。”“他们身上的味道不对。”云初瞅着方正理所当然的道。“味道不对?”何远山也觉得这句话很有意思。刘雄更是笑着张开双臂将云初的头按在他的咯吱窝里道:“什么味道,是不是这味?”云初双腿用力绞住刘雄的左腿,双手攀住刘雄的肩头,猛地向前一冲,刘雄身体岿然不动,云初身体突然缩起来,双脚攀援而上,踩在刘雄的腰上,身体发力猛地向后挣脱。原本努力保持身体平衡的刘雄被突然来临的向前的力道闪了一下,忍不住向前跨走两步,才把这股力气给抵消掉。不过,云初也借此把脑袋从刘雄的胳肢窝里拔出来,大口大口的呼吸着新鲜空气。那家伙的胳肢窝根本就是一个巨臭的粪坑。觉得丢了脸面的刘雄丢开云初,对方正道:“这个崽子我要了,练几年,会是一把好手。”何远山却对云初道:“把那幅字重新写一遍。”云初摇摇头道:“我的笔坏了,自己造的笔太软,写不好那幅字。”方正很自然的离开座位,就在他的身后,有一个芦苇蒲团,一张矮几,上面有他需要的笔墨纸砚。云初坐到蒲团上,先是瞅着桌案上的那一沓子粗糙的麻纸,忍不住皱皱眉头。这一幕也被方正,何远山看在眼里,他们对视一眼,没有作声,继续看云初写字。研墨是一门专门属于读书人的功夫,是不是一个读书人,只要看他研墨的手法就知道了。玄奘虽然是一个和尚,却也是一个资深读书人,他的研墨手法被老羊皮完整的继承了,所以,云初的研墨手法也自然变成了玄奘的手法。由于经常给玄奘研墨,老羊皮研墨的手法更好,还自己总结出来了推磨法跟转圈研磨法。,!推磨法只适用于新的墨条,以及长方形砚台,这样可以很好的处理新墨条的边角。至于转圈研磨法自然适用于圆形砚台,方正书桌上的砚台就是一个圆形砚台。云初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就捏着半截墨条轻轻地转圈,随着墨汁逐渐出现,他又往墨池里倒了一勺水,继续研磨。别看方正跟何远山仅仅只是让云初研墨,写字,这中间的考校与衡量远比刘雄辨别唐人的手法来的恶毒。写字查渊源,研墨查云初是否是一个真正的熟练读书人,能否磨出正好写那些字的墨量。很快,云初就磨出来了一汪浓墨,他没有立刻动笔,而是轻轻地嗅着墨香。事实上,就方正这种在龟兹边缘之地当小官的人,是没有资格使用加香墨条的,云初之所以会如此痴迷,完全是因为他再一次接触到了文明。唐时的回纥人还没有自己的文字,或许正在酝酿,反正云初在回纥人中没有发现一个会写字的。方正官衙里的毛笔也不好,老是掉毛,云初从笔锋处抽掉两根掉出来的毛,在墨池中润润笔,就提笔写字。用毛笔写字是老羊皮最早教给他的一项技能,如今,云初想想都觉得感慨。在方正,何远山,刘雄的注视下,云初很快就把老羊皮交给他的那张字重新临摹了一遍。在写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墨池里面的墨也加好用光,这很见云初对用墨量的掌控功夫。他以前就不会写毛笔字,是老羊皮一笔一划的在沙盘上教出来的,后来,还找了很多的纸张,毛笔供云初联系书法。因此上,这家伙的书法与老羊皮的书法如出一辙。“隋人勋贵吧?”何远山看过字体之后皱起了眉头,如果云初仅仅会写字,他不会怀疑云初有别的身份,现在,就是因为这些字写的太好,他才有了一定的忧虑。“胡说呢,贞观四年,萧后与前隋元德太子背突厥而返归中原,草原上,戈壁上,就不再有所谓的隋人勋贵了,这个娃子的事情要从长计议。”何远山道:“你要留下他?”方正笑道:“再看看,时间长了,只要发现这是一个好娃子,我们网开一面也没有什么,总归是给我大唐弄回来了一个好孩子。如果,发现他心怀不轨,杀了就是!”何远山道:“你要小心,刚才这个小子能把刘雄绊一个踉跄,你这副早就痴肥的身子骨,很有可能弄不过人家。”方正回头看看依旧端坐在矮几前的云初笑道:“能写一手好字,遵守所以礼仪的人,又能坏到哪里去呢。放心吧,就算是坏孩子,也有时间教导过来。”何远山忧虑的看了云初一眼,就离开了方正的衙门。“弄清楚我是谁了吗?”云初抬起头满是希望的瞅着方正。方正缓缓来到云初身前郑重的问道:“告诉我,你会效忠大唐吗?”云初仔细地看着方正那张方正的脸想了一下道:“除非伱先能证明我是唐人。如果我是唐人,不论我是谁家的孩子,都会效忠自己的族群。”方正点点头又问道:“你愿意效忠大唐的天子吗?”云初呆滞的道:“书上说:天子即天之元子,天是人格化的自然界,被认为是宇宙最高的主宰,世间万物都是天地孕育的后代。天为父,所以号“皇天”,地为母,所以叫“后土”。因此,凡人皆为天之子。你是问我要不要效忠每一个族人?假如其余的族人也会被问到这个问题,如果他们的答案是肯定的,那么,他们也会效忠我,我自然也会效忠于他们每一个人。我宁愿把这种效忠称之为血脉相连,称之为相濡以沫,称之为同生共死。”方正皱眉道:“我说的是大唐的皇帝陛下!”云初站起来仰视着高大的方正道:“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是故得乎丘民而为天子,得乎天子为诸侯,得乎诸侯为大夫。诸侯危社稷,则变置。牺牲既成,粢盛既洁,祭祖以时,然而早干水溢,则变置社稷。如果你能明证我是唐人,那么,在孟子的微言大义之下,效忠皇帝陛下与效忠我的族人,又有什么区别呢?”方正被云初的一番话问的目瞪口呆,在他淳朴的认知中,效忠大唐,就是效忠大唐皇帝。现在,有人给了他一个新的答案。:()唐人的餐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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