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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绕来绕去,谢玉衡倒是记得让我回答问题,我却连自己起的话头都忘得一干二净。
眼看谢玉衡还要借题发挥,我快刀斩乱麻,断绝了他再开口的可能。他耸耸肩——怎么回事,连这种动作都潇洒又利落,像是一幅画儿……总归,还挺配合,当真又喝了五碗汤。
第一碗,我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没有多看。
第二碗、第三碗,我同样心不在焉,不曾留意。
第四碗、第五碗……意识到谢玉衡又在摸索舀汤的大勺时,我震惊地按住他手腕:“还喝?你肚子有那么大吗?”
谢玉衡低下脑袋,我歪歪脑袋,顺着他的目光看,正见到我俩皮肤触碰的地方。
本来只是寻常动作,可有了我们的共同注视,那块接触的皮肤平白多了几分不同。
发热,发烫,掌心微微出汗。
我舔舔嘴唇,觉得自己应该自然一点松手,再随便说点什么让我俩从这怪异气氛中脱身。可道理是道理,实践是实践。这是我喜欢的人,我才不想放开他——呃。
谢玉衡镇定地把手抬起来,抓住勺柄。
丝毫不受我的影响,继续给自己舀汤。
我不可置信:“喂!你怎么还喝?”
谢玉衡慢悠悠又添了一碗,这才转过头,诚恳地和我说:“滋味的确好。再有,我前面光顾着喝了,都没吃里面的东西。”
很有道理。我开始支支吾吾:“那、那也不能一口气撑着。”
谢玉衡道:“这碗又不大,舀一次不过一勺多,两口就能喝干净,如何会撑?”
我彻底被说服:“好吧,你知道留意就好。”
谢玉衡笑眯眯,晃晃手腕。我一个激灵,赶忙把他放开。
真没出息。我在心头鄙薄自己。刚想完,又听谢玉衡叫我:“沈浮。”
我:“嗯?”他又要做什么?
“你也吃啊。”暗恋对象摸摸我的碗,叹气,“都凉了,重新舀吧。”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就把我那份倒回汤盆。搅合搅合,这才重盛了一份温热的给我。
我咽了口唾沫,意识到两件事。
第一,他是真把我当自己人。
第二,他是真喜欢吃我做的东西。
这让我有了新的主意。
……
……
根据此前一段时间的观察,再加上前后两次言语试探,谢玉衡应该没怎么开情窍。
这乍看起来是坏事,毕竟谢玉衡不喜欢别人,便同样不会喜欢我。但转念想想,我又觉得这也不错。毕竟从谢玉衡前头的口吻判断,如我家乡一样支持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地方应该不多。民风如此保守,若他有个白月光或朱砂痣,我不得先费九牛二虎之力把人从谢玉衡心里踢走?
还是现在简单。只要不断增加他对我的好感,不说一步跨到“情爱”,让他离不开我却不难。
为将理论落实到实践,我选择了一个简单而实用的做法:想抓住男人的心,就要先抓住男人的胃。谢玉衡不是喜欢吃甜吗?那就先从甜蛋羹开始吧。
这个名字是我现起的。做法在我印象中不难,只是真动起手来,还是耗了许多时间。先用油、面粉一起揉出面团,而后擀薄、折叠……重复数次,终于勉强有了我想要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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