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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松明笑呵呵承受了方恺对他的调侃,还有佟暄的冷淡,没聊几句,戴哲便恭迎了夫子进来,大家纷纷回到座位,开始了一天的学习。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
夫子在前面摇头晃脑地高声讲着,吴松明在下面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今日上课尤其心不在焉,隔了一会儿子,就忍不住去摸袖口里的步摇。
他细细摩挲着金簪的纹路。蝶恋花的样式,金光辉耀,上面坠着三颗红石玛瑙,手一拨弄,撞出叮当的清响。
他想象着,乐乐簪上这只步摇的样子,该有多美?
他从未在范灵乐身上见过什么珠宝首饰,自及笄起,她常年就别着一根简单的檀木簪子,身上也总是粗布麻衣。真可惜,这样美若娇花的姑娘,却被就此掩去了光彩。
吴松明从未这样急切过,这样煎熬过。他只想赶紧下学,好飞奔到欢乐肉铺前,亲眼看她将这只步摇簪到头上。
吴松明的走神被同桌方恺敏锐捕捉,一下了课,便立马去抽他袖子里的步摇,嘻嘻笑闹地故意捧到佟暄跟前儿,“瞧瞧,这家伙对哥们儿可从来都没有这么大方过。”
“你还给我!”吴松明涨红了脸怒喝,生怕他没轻没重的,一个不小心给那步摇碰坏咯。
“我看看怎么了?瞅你那重色轻友的样儿。”
两个人争执间,方恺手中的步摇忽地被人抽走了。
佟暄凝视着那只步摇,内心暗嗤,面上却是不显。“这支步摇,范灵乐不会收的。”他将其递回吴松明手中。
吴松明愣愣地接过,有点不服气了。虽然佟暄对什么都总是一副尽在掌握的样子,可他现在用这种语气评价自己送给乐乐的礼物,就是蓦地叫他心里不爽快。
“为什么?”
佟暄靠近椅子里,双手环胸看着他,“第一次就送这么贵重的礼物,她不会觉得高兴,只会觉得心里压力很大。因范灵乐不是那看重金银、爱慕虚荣的女子。”
“况且,她常年要帮家里经营肉铺,头上戴的簪子越简洁越好,你这个步摇叮当作响的,她还怎么砍猪肉?”
而且,他还知道一个原因,范灵乐必不会舍得换下那根檀木簪子。
他一口气说完,语气平稳,面色平静,叫人看不出端倪,只是那双冷峻的眸子,暗暗涌动着挑衅的神态。
夹在二人中间的共同好友方恺,此时此刻如履薄冰。
但还好,吴松明是个憨的,他完全咂摸不出佟暄眼神里的深意,听完后,只是一脸懊恼地盯着自己的金步摇,“你又不是乐乐,你怎么知道她不会喜欢?”
佟暄薄唇一弯,“我只是随口说说,你试试不就知道了?”
试试就试试,哼!
*
自上回范灵乐应了爹爹要相看夫家的事,范屠户马不停蹄就去安排,这几日,她被媒婆送上来的册子看花了眼。
但她本就是一时搪塞爹爹,方才应下。刚刚被喜欢的人拒绝,她还没那个心情相看下家,再加上翻了媒婆递来的册子,只觉得越看越失落。
范屠户见女儿是这种敷衍塞责的态度,登时气不打一处来,他抄过册子,一页一页翻,“你看看!这里头,哪个就比他佟暄差?”
他翻到一页眉清目秀的少年,手在纸上用力点着,“这个!东街香烛铺掌柜的儿子,十九岁。你看看,人长相也不差,年纪跟你也相仿,你怎么就不能考虑考虑了?”
范灵乐撇撇嘴,“看画上就只有这模样,瞧着真人还不定怎么着呢。”
范屠户觉着女儿说的有理,为了堵她的嘴,他特地去做了暗中访查。
那日,他去香烛铺借口买纸钱,可恰巧掌柜儿子不在,他便拉着店伙计,请他去燕时楼喝酒吃饭。
几杯酒下肚,店伙计高兴,便也什么话都说了。
原来这掌柜儿子人确实长得清秀,脸上没有麻子没有疤,个子也不矮,称得上一个貌端体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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