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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落地,他的脸皮也一拉:“你也看见这个村庄有不少人族,如若你再不进来,我就大喊一声你是妖怪,到时,哼哼。”阿俊面皮丑,脸一拉更丑,而且吓人。我赶忙摸摸头上被头发裹住的角,一骨碌跑到他身边去,道:“走,进屋。”虽然我未同凡人接触过,但大王曾讲过,说凡人见到我们那都是恨不得把我们生吃入腹的。大王还露出过他身上一块疤,那疤像一条大大的蚯蚓,很是触目惊心。大王说那是凡人杀的。所以,我很怕凡人。“呵呵。”阿俊一把抓住我的手,把我揽入他怀中,微微笑,“瞧你怕的,只要有我在,没人敢伤害你半分。”他一眼不眨地盯着我:“以后,我也不允许任何人,包括我自己,伤害你。”要是个美男对我说这般甜言蜜语的话,我会感动得眼泪哗啦,但阿俊太丑,我,哭不出来。他丑我不喜欢他抱着我,便使劲挣扎,但阿俊看着瘦小,没想到力气挺大,我挣扎了半天也未挣开。挣脱不开,我便急了,呲牙咧嘴往他颈项咬去。为了不被咬到,他不得不松开手。我赶忙离他三尺远。他没有生气,反对我温柔道:“我们来日方长。”我拳头一比再哼哼两声表示抗议。他一点也不受影响,还微微笑道:“饿了吧,走,去吃饭。”我哪里有心情吃饭哟,看着他那脸,只怕一口也吃不下去。他转身往房内而去。见他走了,我悄悄转身,想逃跑,但后头传来一声“有梨花烧。”我掉头就往房内冲。梨花烧,酒吖!我要喝!至于逃跑什么的,喝后再议!饭菜是阿俊在进山之前做好的,温在炉灶里。我进到厨房的时候,阿俊正把饭菜从炉灶里拿出来摆到竹桌上。他还蛮细心的,把亦温在炉灶里的酒拿到桌上时还关照我凉一凉再喝小心烫。不过我大大咧咧惯了,一见酒就迫不及待拔开塞子咕噜咕噜喝了两口。虽然烫得我舌头左右弹跳,但是灌到胃里头,直舒畅得觉得人生都圆满了。我人生有三大爱好,美男、烟、酒。这酒可是排在第二位的。酒喝得多了,好酒次酒一品即知。“此壶梨花烧酿得好,味道够辣够纯!”我丢给阿俊一个大拇指。阿俊把饭筷放到我面前,眉飞色舞道:“我酿的,可喜欢喝?”我满惊诱:“你酿的?”哎呦,这丑男人还有这优点,会酿酒?且这酒品下来,与酿酒高手我家大王酿的不相伯仲呀。我急急又灌一大口,道:“喜欢!”嘿,冲这酿酒技术,做他媳妇儿也不算太亏。“喜欢也别喝这么急呀,又没人跟你抢。”阿俊看了看我因喝漏酒而湿了的衣领,夺下我手里的酒,无奈地摇了摇头,然后转身撕了块衣角料垫在了我下巴下。呦,又一优点,体贴。我嘿嘿笑:“这不是怕你同我抢嘛。”“我不喝酒,不会同你抢的。”阿俊坐到我对面,拿起筷子夹几筷菜到我碗里,“来,尝尝我的手艺。”哎,刚刚一门心思都在酒上,倒没注意菜。这时阿俊说手艺,我鼻子一通,便闻到极为熟悉的菜香。这扫眼一看阿俊夹来的菜,猪肝,苦瓜!再打眼瞧桌上的菜,才发现四个菜竟是爆炒猪肝,清拌苦瓜,红烧豆腐,胡辣汤。我奇怪,问对面催促我吃的阿俊:“全是我爱吃的,你劫我,不会是有预谋的吧?”阿俊拿筷子敲我的脑袋瓜,呲笑:“我与你八竿子打不着,从未见过面,怎么预谋?”我揉揉脑袋瓜,想想也对哈,我从未来过人间,也从未见过这个丑男人,确实不好预谋。应该是我多虑了,可能是他炒的家常小炒恰好是我所爱吃的而已。行,那便不管罢,尝尝他的手艺。我夹起一块猪肝放入嘴里,细细一嚼,然后直感叹妈呀!要说我被大王磨为什么还不离开大王,全因有三原因。其一,最重要之原因,是大王酿的酒好喝。其二,我怕大王,那狗曾与我说,我若敢离开他,他便把我做成人疵。想想人疵的模样……我害怕的很,哪里敢走。其三,便是大王的厨师张齐炒的菜实在太好吃。尤其我所喜欢的这四样菜,好吃到我直怀疑人生。我曾以为无人的厨艺比得上张齐,但没想到这阿俊炒得居然比张齐炒的还要好吃!这这这……为什么这丑男人的优点全是我所喜爱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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