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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不是这样。
郑初黎想要辩解什么,但是一个字都说不上来。
“初黎,我可以不跟他争,这种东西我本来就不在乎。”解时柏道,“我已经跟孟沅茉分手了,我想要你。”
郑初黎觉得这个人有些心理扭曲。
不是因为真的不想要所以才不在乎,是因为本来就唾手可得,所以才不在乎。家里的财产,自始至终都会留给他一份,所以他不担心。
有些东西,他也不是真的想要才拼命去够,只是因为能够让别人痛苦。就好比当年他选择进娱乐圈,不是因为想要当明星,是因为可以亲手捏碎亲弟弟的梦想。
因为他知道,爸妈永远偏心他,永远站在他那一边。
郑初黎忽然觉得有些恶心,他有些嫌恶地看着他,半个字都不想多说,只是轻轻吐了一个字:“滚。”
闻言,解时柏绽开了些笑意:“行。反正我弟弟那儿你已经没戏了,你可以告诉我你喜欢上他什么方面,我照着改。”
随后,又说出了一句让郑初黎心疼到发颤的话:“毕竟他为了学我,都把自己最引以为傲的那颗痣点了,你大概不知道,他可宝贵那颗痣了。小时候那些亲戚朋友分不出我们,他都要故意很大声说自己右眼下面有颗痣,生怕跟我沾边似的。”
那么讨厌自己哥哥的一个人,却为了讨好另一个人,努力改成哥哥的样子。
“所以说,我这边稍微学习学习他也不吃亏。”解时柏又微微一笑。
郑初黎紧紧握着酒杯,手掌心都泛白,红着眼睛,气息有些紊乱。
“滚!”
解时柏轻轻举起双手,作“投降”的手势,然后往后退了一步:“我等着你的消息。”
郑初黎仿佛浑身都泄了力一般,坐在座椅上。
周围的人感受到了他身边的低气压,都不敢多看一眼。
大概又过了半个小时,他终于看到了寻找了一晚上的那个人。
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感觉解时允比之前清瘦多了。他和别人谈笑风生,看着很投缘的模样,其实眼神之中都是冷漠和疏离。
郑初黎就这么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大概是因为这眼神太炽热了,解时允怎么也没法忽略,所以二人就这么猝不及防地对视上了。
彼时,解时允的身边也伸出了一只手。
那是个长相有些阴郁的男人,家里有权有势,这几年做了不少缺德事儿,都是家里人给摆平。
他有一个众人皆知的癖好——喜欢男人。
不是因为喜欢男人而去找男人,而是因为喜欢玩弄男人才去到处寻找目标,尤其是长相精致的男人。
很显然,解时允对他没兴趣,但是对方还是追着他敬酒。
郑初黎长睫一颤。
他知道解时允这几日压力很大,公司里风波不断,他的位子岌岌可危,现在不是能随便得罪人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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