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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六斤,不小啊。”几人都是咧嘴一笑。
“主要猪肉嫩好吃。”林恒点头说。
这头野猪应该一岁都不到,肉质可比那些大野猪好吃多了。
上次那个烤乳猪就香的不行,让人根本停不下来。
“确实,小猪最香。”陈国栋点了点头。
等陈父给野猪开肠破肚的时候,林恒把自己的百炼钢匕递了过去:“爸,用这个杀。”
陈父接过刀试了一下,惊讶说:“你这把刀好啊,这么快的。”
“百炼钢打的,花了五块钱。”林恒笑了笑。
“难怪了,这刀好。”陈父点点头,拿刀给猪开肠破肚。
猪肚子破开后,取出猪肺和心脏,可以清晰的看到林恒造成的伤害。
猪肺整个被贯穿,心脏也被扎进去了三厘米深,猪肚子里全都是黑色的血,这是利箭造成的内出血。
“真是厉害啊,前年村里的王家老汉拿猎枪据说也打了一头,但是当时没死,后面找了三天都没找到。”
陈父看了看猪心,摇头感慨。越看越能明白林恒这一箭有多准。
将内脏都掏出来后,猪肉很快就分成了一条条,用重盐涂抹,放在木桶里再撒上花椒茴香籽和白酒,腌制一晚上,明天就可以烟熏了。
猪杀完后,饭菜也差不多熟了,晚上炒了野猪肉,还有一道炒大雁肉,汤没来得及炖,时间上有点来不及。
吃了口后林恒不由的点了点头,大雁的味道确实不一般。
口感细腻醇厚,不腻不躁,即便秀兰母亲手艺不太行,这大雁肉都炒的非常老,但依旧能感受到其味道之鲜美。
他吃过的鸟肉中,能和这大雁肉媲美的也就金鸡肉了,但金鸡一只两斤不到,大雁却能有五六斤。
“难怪有‘闻到雁肉香,神仙想断肠’的说法啊,真好吃。”林恒感慨道。
可惜了大雁不在红枫村附近歇息,否则回去还想再搞两只吃吃。
“林恒,喝一点!”陈父举杯说道。
“好。”林恒点点头,喝了一口。
因为是借着蜡烛吃饭,众人就没有喝太久的想法了,小酌几杯,吃了米饭就准备洗脚休息。
林恒抱着女儿给她讲故事,那些童话故事讲了太多遍,以至于他都能背下来了。
“林恒,我看你又是喂女儿饭,又是哄她睡觉的,这活都是你在做啊?”陈母看着林恒询问说。
“是的。”林恒点了点头,故意没解释。
陈母顿时怪罪起了秀兰,拉着她的手说:“女儿啊,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林恒在外面挣钱已经够累了,这活就应该我们女人来干呀。
你要学会心疼自家男人啊,这么好的男人累坏了你以后可咋办。”
秀兰:“……不是,他是自愿的啊,我要带他还不乐意呢。”
她看着林恒,想让他帮忙解释,但是林恒眨了眨眼,一副没听到没看到的样子。
“别想当我面欺负我女婿,看人家乖成啥了,你以前挺乖巧的啊,是不是林恒太乖了,把你惯坏了……”陈母拉着女儿的手苦口婆心的说。
秀兰狠狠瞪了一眼林恒,她算是看出来了,现在自己成外人了。
“还瞪他,不准瞪了,你出来我给你好好说说。”陈母看了她一眼。
她只能点头答应,给自己母亲保证,说了好一番话才把她送出房间。
将母亲送出去后,秀兰就把门给反锁了,一双美目的看着林恒,缓缓走到他面前,眉目含笑:“好玩不老公?”
“没呀,我是实话实说。”林恒咧嘴一笑,看到老婆想上来教训自己,他连忙道:“女儿快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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