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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雁说:“这我倒是知道,我和他聊过,他叫胡天,改日再遇到,咱记得道声谢就好了。”林昭昭手倏地一抖,热腾腾的燕窝粥险些溅出来,归雁忙接过碗,掏出手帕帮林昭昭擦:“三奶奶,没事吧?可有烫到?”林昭昭攥住手帕,道:“无碍。”归雁看林昭昭确实没烫伤,这才松口气,道:“这国公府的碗可是景德镇的官窑出来的,要真摔了多可惜。”林昭昭没听到归雁的絮叨,她低头看归雁给的帕子上的绣花,神思慢慢被过去拉走。「征蓬出汉塞,归雁入胡天。」那年约摸十二岁,林昭昭身边,总算有一个供她调度的丫鬟,丫鬟只比她小一岁,和她是同龄人,利索能干,林昭昭多了个玩伴,很是兴奋。林尚是个粗人,非要让他起名,恐怕只会叫阿大或者小红,林昭昭嫌弃得紧,主动揽过这活计,开始翻积攒灰尘的诗集,最终,手指定在这句诗上。“那就叫归雁吧。”林昭昭想得倒是挺好,“听说一般伺候人的丫鬟都有两个,所以以后我还有丫鬟,就叫胡天。”裴劭半抱着手臂,凑过来看她的书,哂笑:“归雁倒还好,胡天就太像个男人。”“不如这样,你丫鬟叫归雁,我以后的贴身小厮就胡天,凑成一对,简直天赐良缘。”从知道林昭昭多了个丫鬟后,他见天儿阴阳怪气的,说这句话的气息,长长短短喷在她耳廓处,叫林昭昭耳廓微痒。林昭昭揉耳朵,不厌其烦,“啪”地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他怀里:“你自己想去,哪能偷我的想法?”裴劭斜睨她,眯起星目:“行,林才子,你不也偷了摩诘居士的诗。”那是八年前的事。林昭昭用力按按额角。自从裴劭这个名字重新进入她视野后,那些细细微微的旧事,风卷尘沙,逐渐露出本来的面目,却又泛黄,显得那么不真实。而如今最真实的是,他方才说的话。是了,裴劭只是想看她过得有多糟糕,林昭昭想,那小厮姓胡名天,脱离那首诗,这不过是个大街上很常见的名字。只是凑巧。再又想起伯府如今的处境,食盒里的东西哪怕再精致,林昭昭也没了胃口。祭奠这还不如山匪呢!……被关在宫里十余日,一直没有任何消息的伯爷,今个儿突然托宫人捎来一封信。信中,杨宵道了平安,让家人莫担心,说能进宫抄经是受圣人信赖,是为人臣的本分,那辞藻华丽浮夸,生生把牢狱之灾,说成十年难得一遇的美差,就差匍匐在地,感恩戴德。后半部分,杨宵叫家里人送被寝、手炉一应东西,虽然没明说,不过可见紫云阁内的环境,果真与杨宽说的一样。杨宽把信读完,折起来。“阿弥陀佛,有消息就好。”老太君双手合十,很是大松口气。王氏带着杨宵三个孩子,也是拍拍胸脯,抱着孩子道:“没事了,你们爹没事。”周祥问过送信的公公,还有哪家能从宫里传出消息,公公说是并北宁伯府在内,白家、宁家、黄家等六家,都能捎信出宫。李欢家的喜笑颜开:“这就好了,这几家都是平日和东宫无甚往来,因最近一点点往来,而遭了事的。”当然,他们之中也有上京出了名的纨绔,不排除圣人借此打压世家子弟,到底不至于掉脑袋。瑞福堂上,众人或多或少脸上都松快几分,留在伯府的下人,也挺直腰背,庆幸自己没有焦躁离去,而是同伯府共度此劫,以后日子定比前头的好。唯有林昭昭坐在边缘的椅子上,神色无波无澜。不是没想过把真相告诉老太君,但那除了徒增老人家烦恼,没别的用处,与其叫老太君成日心惊胆战,吃不好睡不好,糟蹋身体,不如让她信了表面和乐。至于告诉王氏?林昭昭和王氏关系没那么好,何况依王氏那性子,若她犯蠢,把事情泄露出去,伯府就真的没有转圜的余地。同为一根绳子上的蚂蚱,林昭昭没法独善其身。王氏去安排送物资,萧氏拉着杨宽,也趁机道离了去。林昭昭是最后一个站起来的,老太君却突然叫住:“昭昭。”她由李欢家的扶着,走到林昭昭身边:“孩子,辛苦你了。”林昭昭:“我……”她哑了哑,“孙媳不辛苦。”确实不是辛苦,是命苦。老太君端详林昭昭,内心百般感慨,若王氏或萧氏,有林昭昭的气性,或许伯府还经营得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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