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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
神父能在贫民窟随便走动,是因为连贫民窟的娘们儿都不害怕他。你猜大家为啥叫他神父?
呃,他……
听着吧,白小子。有很长一段时间,神父想当个牛逼枪手。很长一段时间。他每天都去问唐,唐,老大,给我一把枪吧?给我一把枪吗?你看不出我天生就是个粗胚吗?唉,警长杀手听够了他像个逼眼儿那样哇哇哇唠叨,给了他一把枪。你知道那小子干了什么吗?那小子把枪插进短裤,然后就突然砰的一声!他打掉了自己的ji巴。他没死就算奇迹了。
有一次我问警长杀手,他是不是存心没关保险,但他没有回答我。
那以后他没自杀也算奇迹了。我是说,一个男人没法操逼,他还活着干什么?
兄弟他还有舌头啊。
你说什么?
八条巷。没错,我进八条巷根本不是神父帮我牵的线。我只是走进牙买加教会协会,问一位紧张兮兮的女士,我能不能找那份和约背后的人谈一谈。她打了个电话,然后说我明天可以下去一趟。牙买加人,说话从来不会省略前置词。不是上去这儿下去那儿就是下去这儿上去那儿。哥本哈根城肯定不一样,这个我可以肯定。你在市场里东转西转,光是看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就足够眼花缭乱了,木头货架上摆满香蕉、芒果、阿开果、葡萄柚、菠萝蜜、荷叶边裙子、做裤子的华达呢布料、眨眨眼就会错过的卷筒纸,雷鬼音乐通通通响个不停,你在收音机里永远不会听见这种屎货,这时候你就会险些走过八条巷的第一条巷。
但每条巷都有拐角,每个拐角都站着四到六个人,随时准备大打出手。他们没理会我,我猜那是歌手的功劳,如今他们已经习惯了见到白人在他们的地盘闲逛。更好的答案:没有唐的命令就不会有人动手。四个饥肠辘辘的小子等待出击,拉住他们的是一条看不见的缰绳,这个场面确实非比寻常。神父忙着提醒我哥本哈根城如何如何,他根本没想到我会去八条巷。就在我下去这儿的前一天,他对我说了这番话。神父还以为我在按照他的嘱咐办事呢。他以为我是个愚蠢的美国人,现在还活着完全是他的功劳。不过上帝做证,下来这儿也许确实是个愚蠢的点子。
想一想我花了多大力气,才没有和北海滩穿“牙买加疯狂我”t恤的二货们厮混,但你能有多少次机会说,兄弟,我去过真正的牙买加。滚石乐队在动力声音录《羊头汤》的时候我就这儿,不过我和那张唱片狗屁不如的事实毫无关系。从1976年往后的这些年里,彼得·托什和我在同一个房间里也不会坚持要我出去了。我对歌手说他翻唱的《而我爱她》是保罗·麦科特尼最喜欢的翻唱版本,当时你真该在旁边看着。
所以,不,我不害怕深入金斯敦。但耶稣在上,深入金斯敦和这个毕竟不一样。无论见过几百次,你都会觉得你从来没见过。我尝试过仔细观察,但在现场的时候就是做不到。你经过拐角的小子们,你绝对不会想到要抬头看,要扫一眼周围环境。于是你走过那些小子和玩骨牌的男人。面对我的男人高高抬起手,正要把一张牌狠狠拍在桌上,多半赢了,因为我看见他得意的笑容,但他看见你,放慢动作,只是把牌放在桌上,轻得好像打牌这件事实在太糟糕,被白人看见让他觉得羞愧不已。
你继续走,开始怀疑你是不是成了展览对象。你猜到会有人看你,甚至盯着你,但你没猜到事情会变得像是在演电影。所有动作都变成慢镜头,耳朵只听见寂静,就好像寂静被开到了最大音量,你不禁琢磨是不是哪儿的音乐突然停下了,或者一块玻璃碎了,或者两个女人刚惊呼了一声,或者这儿一直都这么安静。你走过第一幢房屋,不,不是房屋,也许是某人的家,但肯定不能算房屋,你尽量不去看门口的三个孩子。但你还是看了,你不禁琢磨照明为啥这么好?那儿是房屋之间的过道,还是说屋顶不翼而飞了?墙壁是蓝色的,色彩深邃,你不禁琢磨,想到要那么装饰这个地方的是谁?
小男孩身穿黄色的斯塔斯基与哈奇t恤,下摆拖到膝盖,他在微笑,但两个女孩,年龄都比他大,已经学会了面无表情。其中一个女孩站在底下一级贴近马路的台阶上,撩起裙子,露出底下的牛仔短裤。他们背后的门经历了日晒雨淋,早就该换掉了,但我尽量不看,因为两英尺外有个女人在台阶上给一个比较大的女孩梳头,女孩站在女人底下的一级台阶上。三个孩子和女人(他们的母亲?)之间是一面砖墙,墙上抽掉了许多块砖,因此变成了格子图案。有人想把砖墙涂成白色,但刚起头就放弃了。这个景象让你有点诧异,因为民族党赢了选举,而这是民族党的地盘。你以为他们自己的贫民窟应该像样一点,实际上却比劳动党的地盘更差劲。差劲在金斯敦永远是个每天都不一样的相对概念——他妈的搞什么,他妈的有个人他妈的坐在我床上,我却在想他妈的十英里外他妈的贫民窟。
该死,哥们儿,坐起来,别继续往后靠了。你坐在那儿多久了,十分钟?你睡着了不成?我也摆过这个姿势,额头放在双手里,胳膊肘撑着膝盖,但通常不是在睡觉,而是嗑了药幻游。我说不准。妈的,我要翻身了。还能发生什么更糟糕的事情?他稍稍一惊,然后意识到我还在睡梦中。翻身实在太自然了,我要是一动不动他反而会觉得奇怪。对吧?我想看清他那张操蛋的脸。我揉了揉后脑勺,我看见他是个光头,双手是发红的棕色?也许是因为血液涌流?我要翻个身,一脚踢在他背上。对,我就该怎么做。
不,我只是想在我他妈的旅馆房间里醒来,要一杯他妈的咖啡,咖啡必然很烂,因为这是一家廉价旅
馆,觉得美国佬太蠢,不可能知道真正的咖啡是什么味道,说起来也没大错,因为再烂的咖啡你也总能喝完最后一滴,不过喝我还是要喝的,因为誊抄昨天那卷录音带的时候我不能让嘴巴闲着,但那卷录音带上多半没有任何好料。
然后我可以抓起我的背包,穿好牛仔裤,跳上公共汽车,看着人们心想“我操,车上有个白人”,不过他们并不会那么想,我会自顾自地做我的事情,到《集锦报》门口的车站下车,找比尔·比尔森聊聊,虽说他是劳动党和美国政府的傀儡,常年往《纽约时报》那小子嘴里填狗屎屁话。但他为人大体而言还不错,匿名引用他一两句内部消息也挺配合,我想问他的是既然乔西·威尔斯不记得歌手遭枪击(多么可怕的悲剧)究竟是哪一天,他又怎么可能告诉我歌手中枪的时候,他刚好要把葡萄柚递给经纪人,但除了歌手、经纪人和我之外,谁都不可能知道这个小细节,因为他们只向我透露过这一点。明白我的意思吗?那当然不是什么秘密,但只有在你做了许多艰苦工作,让访谈对象舒舒服服放松下来之后,他才有可能吐露这种琐碎细节。
当然了,我不会提到葡萄柚,但这个唐似乎非常清楚那次未遂刺杀里里外外的细节,顺便说一句,他们不许我管那次的事情叫“未遂刺杀”。上次我问歌手到底是谁企图杀害他,他只是看着我,笑嘻嘻地说那是最高机密。我没有向乔西·威尔斯提起,因为怎么说呢?上次我照镜子的时候,没见到我脑门上文着“操蛋的娘娘腔”这几个字。
妈的,我管不住我奔放的思绪。事情不是这么发生的。我是说,这件事还没有发生,我还在八条巷的边缘寻找警长杀手,而不是乔西·威尔斯。我他妈为什么会想到乔西·威尔斯呢?他不是任何人会时时刻刻挂念的那种人,我敢拿脑袋打赌他就喜欢这样。乔西·威尔斯是哥本哈根城。那是后来了,阿历克斯·皮尔斯。你在八条巷得知的事情带你走向哥本哈根城,只是为了搞清楚事实。但我首先去的是八条巷。既然来到了八条巷,那我就想见一见警长杀手。我想知道和约是不是还生效,因为上周在橙街和佩琼街路口爆发了杀人凶案,劳动党的一名年轻人因为争风吃醋而射杀了民族党的一名年轻人。另外在最近一次与警方的冲突中,穿黑红衣衫的小子起获了一批枪支和弹药,你在美国国民警卫队里都找不到这样的武器。
当然了,我绝对不能问这种问题。欢迎委员会向我透露了神父的真面目之后,我看见我要找的人坐在路灯下等我。事实上,他的原话是这样的:同胞,我等了咱很长时间。这个咱指的是你,指的也是我。贫民窟的联络手段,比电话落后,也比电话先进。他坐在一张不锈钢酒吧高脚凳上,高脚凳真的来自一家酒吧,这儿离我进来的那个拐角只有三十英尺,他边抽烟边喝喜力,看着别人打骨牌。他怎么看都像你会走过去向他问路的那种人,哎,见没见过一个叫警长杀手的哥们儿?
——说起来,很难想象会在这儿见到一个光闪闪的酒吧高脚凳。
——或者耶稣的再次降临。还带着磁带录音机。
——经常听见这个。
——听见什么?
——没什么。
他知道我找他是想谈和约的事情。根据他的叙述,他和罗爸爸同时进了监狱,恰好就是那帮暴徒企图刺杀歌手的时间;两个通情达理的人凑巧被关在一起,结果自然是开始讲道理。没多久,双方缔结和约,歌手雅克布·米勒甚至写了一首歌赞美它(好吧,并不好听),歌手回来用另一场演唱会为和约签字画押。我想知道和约的动因究竟是什么,还想知道和约是不是已经看不见未来了。我问他昨夜军队在绿湾杀死那帮小子会有什么后果,问他一开始为什么会有这份和约。他有没有听过小灵魂?身为枪手却有个嘟喔普歌手的名字,你很难相信他真的存在,但他确实存在,警长杀手肯定听说过他。我的意思是说,他与这份和约的诞生也有至关重要的关系,不过是一种非常操蛋的重要。
——不,朋友,我没听说过那个谁来着?再说,他不是劳动党的人吗?
——据说小灵魂是民族党的打手。
——打手?
——黑手。
——黑?
——别管了。所以他不是这附近出去的?
——这附近没人叫这个名字,耶稣小子。
她描述的警长杀手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我正想问我能不能和其他人聊聊,他却抓住我,东张西望看了一圈有没有人在看我们,然后说,这份和约必须生效,年轻人。必须。他的语气几近恳求。我找他的手下问了几个蠢问题,比方说他们知不知道唱《还要,还要,还要》的歌手是色情明星,然后就离开了。
神父前几天帮我找到过更有用的人。他带我来到劳动党控制下的半个金斯敦,走进遍地屎尿的污秽小巷,会见一个在绿湾血案中侥幸逃生的男人,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活生生的王帮成员。他带我走进不到二十英尺外的一家酒吧,还没坐下就打开了话匣子。据说这个叫小灵魂的哥们儿悄悄溜进南城——那是劳动党的地盘——和王帮交上朋友,放出风声说把守绿湾一处施工场地的军队人手不足。小灵魂介绍他们认识了金斯敦某家饭店的一个玛塔哈里,她对小子们说他们很快就能拿到枪支,外加每人三百美金,然后睡了他们中的三四个人,以此敲定交易。神父跟我说了小灵魂的事情,侥幸逃生的那小子跟我讲了莎莉·q——多么不像牙买加人的名字。可怜的小子,大概还没到十七岁,但对金斯敦小子来说,这个年纪才尝到女人的滋味已经算是晚熟了。
一月十四号,这个叫小灵魂的男人露面了,这是他的回忆,好吧,是我给了他一包万宝路、七十块钱和我都不记得装在背包里的盖瑞·拉弗蒂磁带之后想起来的。那小子说,他和两辆救护车一起出现,实话实说有点可疑;但你跟年轻枪手说什么地方有一批枪,只要跟我走就能拿到,那就像告诉毒虫说巷子里面的垃圾箱里有一包白粉,上面没写主人的名字。他还说了些什么,肯定是至关重要的情报,但我这会儿记不清了。得查笔记才知道。我们大部分人是拉斯塔教徒,明白吗?不是劳动党成员。就这么简单。我们从不掺和政治和政诡,懂吗?我们不在任何人的口袋里,因此我们为两边做事,懂吗?但那是一月,圣诞节过了,谁都知道贫民窟里每个人都一穷二白,更不妙的是王帮和金斯敦的其他帮派都彻底闹翻了。
有个新的住宅区起来了,他们招兵买马看守场地,但你必须自己带枪。我知道这事情听着就不对劲,但北边的孩子妈对男人说孩子要吃饭,南边的孩子妈说你家崽子要买校服,你就不会再去思前想后了。总而言之,这个枪手勾搭上了士兵,怎么说呢?士兵不像快枪侠麦格罗那么爱乱开枪,你明白吧?假如是警察,我会叫小灵魂去他妈的血逼,说不定还要揍他一顿。但只要不招惹士兵就不用担心他们。就像我说的,我们从不掺和政治。但怎么说呢?士兵命令我们走过去站成一排当靶子,我就,我就像昏过去一样趴下了,就在他们开火前趴下了。我爬过荆棘丛,而且我光着脚。直到逃出那帮士兵能看见的地方,钻进甘蔗田,我才敢呼吸我告诉你。他们用直升机找我们。他们没找到我真是奇迹,因为荆棘割破了我的脚,我留下一路血脚印逃到安全的地方。我很熟悉绿湾。我救了四条命,带着他们从荆棘丛钻进甘蔗田,感谢耶稣,甘蔗已经长得很高,能遮住我们不被直升机发现,而且甘蔗田一直到下城区本尼迪克特修女学校。我们的一个往另一条路跑,最后跳进大海,两个渔民把他救上船。我们生平第一次打电话给警察。换了其他时候,打死我们只会让他们很开心,但要是说他们有什么最不喜欢的事情,那就是被士兵抢走动手的机会,因为比起枪手,警察更讨厌士兵。能相信吗,同胞?来保护我们的居然是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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