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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殊刚说完话就一头扎进雨里往uris那边跑了,于归站在原地却不知该如何反应。
雨依然没有变小的趋势,层层水幕中于归很快就失去了颜殊的视野。
然而,人虽然已经看不见了,但颜殊方才问的那个问题还萦绕在于归的脑海中。
我们还能继续做朋友吗?
当然可以,只要两个人都继续装糊涂就没有任何问题,关键只在于他们是否愿意装这个糊涂?愿意的话,又能装多久?
在这一点上于归对颜殊那边倒不是很担心。
要忽略别人的感受相对来讲容易得多,忽略自己的感觉才难。
如果……
算了。
于归转了个身,撑着伞往教学楼走去。
有些事明知不该想,那就不要再想了。
※
同一时间,本来应该和于归上同一节课的麦启贤却出现在了另一栋楼的教室里。
这间教室接下来要上的课是一门跟他专业八竿子也打不着的选修课,名字叫“东亚现当代文学作品研究”,麦启贤对这方面内容有兴趣但兴趣不大,他来的目的纯粹是为了另一个人。
显然,这个人就是李初谨。
在对李初谨展开了持续近一个月的“变态式死缠烂打追踪术”之后,麦启贤还是收到了一些成效,虽然不是正面的。
李初谨是那种很典型的因为受过高等教育而对自己的行为举止有着较高要求但却脾气很差的人。
这种人很容易活得憋屈,因为别人一旦惹了他,他第一反应绝对是上去把这个人臭揍一顿,可是内心的理智却告诉他不应该这么做,这样两相纠结最后多半都得把自己憋出内伤来。
可是麦启贤跟他在很多地方则恰恰相反。看起来风风火火,两句话说不对头就爆粗口,时刻一副战斗准备中的状态,但其实心里特别藏不住事儿,大大咧咧地跟谁都不至于真记仇,顶多骂上几句打一拳消了气之后也就没事了,过得十分不讲究。
看似两个在性格上天差地别的人,怎么就能约到一起去了呢?在认识李初谨后麦启贤时常会装模作样地思考这个问题。
不过后来他自己给自己想出了一个还算合理的解释:最开始大家勾搭聊天就是为了约|炮,性格什么的都是次要的,只要干得爽谁管你豆腐脑吃甜的还是咸的、吃面加不加香菜、喝酸奶舔不舔盖儿啊,正常人一般是不会边吃东西边办事的。
可这也只是一方面的原因,不能适用于全部,否则就说不通。
麦启贤不是第一次出去找人玩儿了,在国内读高中时还颇为收敛,可是等他来到自由的美利坚帝国后就如同一匹野马来到了一片广袤的大草原,放眼望去处处是芳草,真是乱草渐欲迷马眼,他也就越来越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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