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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剜补疮(第5页)

也确实,从头到尾,这件事也怪不了他!

艾西悠闲地靠在座位上抽烟,可听着听着,麦涛忽然一激灵:“等等,把刚才那句再倒一下。”“嗯?”艾西往回倒了一两秒。

告密者的声音从录音设备中传出来:“继承竟然还有时间限制,如果自父亲死后两年内无法达成目标,则视为自动丧失继承权。”

“等等,就是这句。这话是什么意思?”“嗯?”艾西茫然“这话有什么奇怪的吗?就是说身为凶手的弟弟必须在两年内”

两年内?!

假如把凶手杀人的原因归结为那份糟糕的遗嘱,那么凶手现在连续杀人,理应说明这遗嘱还在时效限制内。然而,少女杀手最早的行动,却是从三年前就开始了!

那时候,这兄弟俩的父亲应该还没死,他们当然也就不可能了解到遗嘱的细节!“糟了!”麦涛起身太猛,差点撞上了办公桌“糟了,这告密者也是凶手!或者说,他才是三年前的凶手,而他弟弟是copykiller(模仿杀手)!”“我碰巧完成了遗嘱的内容。”这是告密者曾经说过的话。

什么叫作碰巧呢?反观三年前的“少女杀手”曾连续做过三案。第一案,被害者在平房大院里遇害,当时被害者的父母外出旅游,家里只留下被害者与其年迈的祖母。

被害人在当时被证实与某男xing交好,受到家庭的阻拦,所以被害人被父母锁在小屋里。因此,被害人与那男人密谋把钥匙交出来,让男人半夜潜入自己家,放她出来。这样的做法也许在某种程度上,带有私奔或者媾和的含义。不过,被害人的房门被换了钥匙,所以她交给凶手的钥匙唯独少了这一把。因此,凶手须在开门后潜入她祖母的房间偷得新钥匙,才能放她出来。不料,老年人睡觉浅,发觉了凶手,而后追到院子里。两人发生争斗,凶手持匕首意外杀死老人。

被害人与凶手相见后,为此事又发生争执,凶手恼怒,掐死了被害人。在这一案中,凶手并未留下太多线索。他清理了尸体,并带走了被害人的衣物。这套衣物被证实很可能是别人送的。那么,送这衣服的人,理应就是凶手。

从告密者的年龄来看,不过二十岁出头,而在告密者的谈话里有这么一句:“不过我弟弟还小的时候,我是看见过的。父亲很喜欢他,因此就经常咬一咬他。”告密者认为父亲的举动是爱的表现。

这话的意思显然是说,告密者比弟弟大了几岁。那么推断到三年前,弟弟的年纪不过十五六岁,而现在才刚刚成年。倒不是说十五六岁的少年就不能杀人,西方就有这样的杀手。但相比之下,更符合推断的却是哥哥。

告密者的话里还有一句引人注意,他说:“哈哈,父亲竟然给他最讨厌的我也留下了一半遗产!”

这就是说,告密者曾经与父亲的关系很僵,所以后来自己都诧异为什么父亲给自己留下了一半的遗产。问题是,与父亲关系很僵的那段时间里,他在做什么呢?

第一个遇害者藏在暗中的男友,身份一直难以确认。麦涛曾推断出,他一定从事可以招女孩喜欢或至少容易接触到女孩的工作。鉴于他当时只不过十**岁的年纪,不可能从事太高端的职业,那么现在想想,卖服装不是一种很好的可能性吗?

假如他是卖衣服的,b市里有几家这样的地方,就像麦涛曾经带人突击检查过的服装市场。当时因为证据不足,在茫茫人海中无法锁定目标,最终放弃了。

如果告密者当时与父亲决裂,自己拿了些本钱,开了个服装摊,这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也许告密者的眼光独到,总是能进一些数量少但是很精致的小衣服,那么,博得女孩子的青睐,根本算不上难事。

如果事情真的如此,那么,第一个受害人的衣服,只怕就是凶手送的。那时候,他未必想过要杀人。

只是由于那一夜和被害人祖母的争斗,再加上父亲对他的影响,已经暗中扭曲了他的灵魂,他才丧心病狂地杀死了自己的女友。

杀死女友再一次强化了他的黑暗意识。

接下来,他回收了女友的衣物,清理干净,继续摆在自己的摊位上,等待着下一个买下这衣服的女孩

这也就是第二个被害者的遭遇。

第二个被害人在回家途中消失,警方不是没有怀疑过熟人的可能,也到处走访过了。不过,第二被害人没有男友,也没见与什么人交往甚密。的确,她也不曾如此。她的错误在于相信了那个看起来很帅气、很亲切的服装店小老板

接下来是第三个被害人。从第二个被害人身上取回了那件他魂牵梦绕的衣物之后,他又卖给了方晓晓不不,自己曾经作过调查,三个女孩子失踪前所穿的衣物并不相同啊!难道是——凶手在为这件衣服寻找合适的受害人吗?凶手销声匿迹了三年,莫非是他真的找到了合适的主人,而这个主人就是方晓晓?此时的麦涛并不知道方茗和那具女孩尸体之间的关系,但把这些串在一起,足以让他的血都冰凉了。他们要对付的是两个凶手:三年前,哥哥连杀两人,却因第三个被害人的出现而有了变化,同时也完成了父亲的遗嘱;三年后,弟弟模仿杀人,为的是完成父亲的遗嘱。这他妈该死的遗嘱,到底是什么?!到底是什么艾西大致了解了。他们的父亲,那个早该死掉的老恶魔,显然在遗嘱上要求他们对未来配偶的绝对控制,仅仅是绝对控制,就足以让一般人望而却步。但是对他的孩子们来说,这事并不可怕!控制他人的手段是那么简单——只须让人恐惧而已,而顶级的恐惧是对折磨的恐惧。西方的调查显示,20%的折磨者的孩子会变成折磨者。这不是很奇怪吗?按理说,被折磨过的孩子应该深深痛恨折磨才对,为什么反过来他们也会被奴役?原因很简单,因为社会化习得会让我们觉得,这是唯一可能的出路。两人坐在办公室里一语不发,脑子却在飞速转动着。然而,无论他们想得再多、想得再对,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没有抓到身为模仿杀手的弟弟不说,连哥哥也被放走了。接下来会发生什么,谁也说不清楚曾经,中国人的一生可以微缩在薄薄的数页纸张内——这些纸张叫作档案。

档案几乎包括万象,从你降生之前就开始了,包括你的父亲、母亲,甚至追溯到更早以前——包括你的祖上。档案里记录了他们是谁,叫什么,从事过什么职业,特别是还要标注上他们的出身成分。也许就因为成分和人家不同,你一生的命运就被人定了性。

好不容易,档案从你的上几代人写到了你,哦,很可惜,你的一生都被容纳进去了。它标志着你从小学到中学——假如有幸还会包括大学——的一切都被记录在案。如果你碰巧还做了一些坏事的话,这上面也会留下污点。假如没有,恭喜你,你要参加工作了。同样地,工作中的那些细枝末节没人关注,它更愿意记录你的大是大非。还好,大多数人在一个岗位上坚持了一生,并没有不良记录。随后,你从工作中被解放出来,退休回家养老,不过那也有记录,直到死神召唤你回家吃饭曾经,这样的档案让无数逃犯无所遁形。除了高科技的dna和指纹记录在那个时候是想都不敢想的之外,档案几乎包含了你能想象的一切。

然而时代变了,这就意味着,追查一个凶手的一生成为了一件很困难的事情。

告密者留下了少量关于追踪他的线索,只是能派上用场的不多。告密者将他的父亲描述成一个有钱的暴君,这就很容易让人联想到那些借着改革开放的机会,利用投资和房地产暴利圈了很多钱的金融巨鳄。其实却未必,他们的父亲未必那么富有,只是可以跻身于富人行列罢了。

告密者还提到父亲先后有过两任太太,这在富人里不算罕见。两任太太先后病故,且都是心力衰竭,这本是很有希望追查到的线索,但谁能保证告密者说的这些都是实话?

警察工作的无奈之一,便是在无路可查的情况下,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只要是对调查有帮助的线索,哪怕只是希望而已,都要彻查到底。

警察工作的无奈之二,则是没能注意到送上门来的凶手,而后竟让他逃走了。

实际上,这种事实在不能怪警方无能。想想看,美国大名鼎鼎的黄道宫杀手佐迪亚克不也是在公园杀人后,从两位赶到现场的巡警面前大摇大摆走过的吗?归根结底是因为,在并未掌握凶手特征的情况下,人们无法将每一个违法犯罪的人都当作是本案的凶手。这种无奈其实很好理解。以告密者为例,告密者因劫持人质被警方抓获。然而,告密者的精神状态并不稳定,至少表面上看起来是这样,告密者行凶又是在心理中心,这不也从另一个层面验证了他有病的可能吗?告密者到警察局后一语不发,可你又能把他怎么样?虐待他?拷问他?对精神病患者施以酷刑,你也太不人道了吧!这里暗示着一个很简单的逻辑:城市里发生了大案,多人被杀,即使情况严峻,你也不能把每个闯红灯肇事的人或偷鸡摸狗的小盗贼都当作凶手来审问一遍。假如你没有理由怀疑一个目标,你就难以从他身上挖掘到你想要的东西。可是,怀疑这种工作,除了警方之外,不正应该是犯罪心理师的工作吗?也许吧?!这些年来,被影视和文艺作品夸大了的犯罪心理师,处境其实极其艰难。大名鼎鼎的侦破“风铃草”一案的犯罪心理大师又如何?风铃草杀手陆续作案十年,十年!就像陈奕迅唱的那首歌一样,曾经的情侣分道扬镳,都人到中年了!十年!想想你周围城市的变化,只怕许多城市格局都不是你记忆中的那个样子了。一个犯罪心理师在整个约克郡警察局的配合下,日积月累地工作,厚积薄发,才造就了这轰动历史的一案的最终告破。而在文学作品中,十年时间被简化成了十天,甚至是一天!顶着一个被神化了的光环,真正奋斗在其中的人们,却不得不经受旁人的质疑。也许,麦涛决心辞去这个工作,多少也正因为这一点吧。而今,麦涛为这三年前的悬案又回来了,虽然只是负责一案而已,且只是做个顾问,可他觉得身上的担子还是很沉重。麦涛这样想,艾西可是截然不同。艾西挺开心的,他无疑曾是最接近案件核心的人,最重要的是,他与警察局毫无关系,现在没有,今后也不打算有!顶多和警方做好朋友就行了。这想法非常高明——他能得到最大的帮助,却不给人家当手下;享受着只属于他的自由,却拥有极高的美誉和口碑!

从思想的成熟性上来看,艾西和麦涛根本就不处在同一层面上。当然,沾沾自喜是没有好处的,得意洋洋也会招致别人的嫌弃,因此艾西表现得非常谨慎,一点都不张扬。在警察局的会议室中,他把所有说话的机会都留给了麦涛,反正麦涛的讲述中多次提到了自己的名字。然后,他就对着他们亲切地微笑。

警员们在明白了自己的目标是什么之后,显得干劲十足。虽然手中可追查的资料并不多,但也够忙活一阵的了。有时候,人就得为哪怕一丁点渺茫的希望奋斗,不是吗?

在大家分配到任务,正准备着手去做的时候,化验室的同事敲敲门走进来,小声和刘队耳语了几句。刘队的眉毛拧成一团:“嗯,大家静一静,还有件事。昨夜我们发现的尸体经dna检验,并非三年前失踪的方晓晓。”

刘队这番话说得不明不白,可人群中还是炸了窝。谁都听说了,法医方茗疯了,当然他的疯并非毫无理由。他的女儿方晓晓在三年前失踪了,而方医生认为自己解剖了女儿,换作谁,八成都要发疯的。然而dna鉴定的结果是,法医和昨夜的女尸并没有血缘关系。这就等于说,他们找到的尸体并非三年前就失踪了的方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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