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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深沉,督造官衙署,宋长镜一人独自返回,少年宋集薪已经去往狗窝一般的泥瓶巷,对此男人没有强求,身为统兵多年的沙场大将,在尸山血海里,尚且能够鼾声大作,所以那个被放养的侄子,这些年日子过得没那么符合天潢贵胄的身份,宋长镜没觉得这就亏欠了那孩子。能活着返回大骊京城,就不错了。
衙署的年迈管事,一直等候在门口,手里提着灯笼。
宋长镜率先跨过只开了一扇侧门的门槛,大步向前,说道:“不用带路。”
年迈管事默然点头,放缓脚步,然后悄然离去。
福禄街上的这栋衙署,建造得并不豪奢,占地远远不如卢李两姓的宅子,前任那位货真价实的窑务督造官,生活得清苦紧巴,小镇大户们也没觉得如何不妥。
但是宋长镜不一样,当今大骊皇帝的同母弟弟,还立下过开疆拓土不世之功,更是东宝瓶洲名列前茅的武道宗师。
他的到来,就像过江龙闯入了一座小湖,地头蛇们哪怕谈不上如何畏惧,面对宋长镜这种人,谁都会拿出该有的恭谨姿态。
宋长镜经过一座小院子的时候,看到有人还在房内挑灯夜读,坐姿端正,独处之时,仍是一丝不苟。
不愧是一位正人君子。
宋长镜大袖飘摇,快步走过,嘴角泛起讥讽笑意。
昔年有少年求学于观湖书院,书法通神,名动朝野,被南魏国主召入皇宫,于侧殿撰写诏书,正值隆冬大雪,笔冻不能书,帝敕令宫嫔十余人侍于左右身侧,为其呵笔。
此事迅速风靡东宝瓶洲,传为一桩美谈。
只是无人深思,皇城宫禁何等森严,这种事情,皇帝不说,宦官不说,嫔妃不说,老百姓是如何知道的?
走在幽深小径上,宋长镜蓦然爽朗大笑。
身穿一身素洁衣衫的宋集薪回到泥瓶巷,院门未锁,推开屋门后,看到婢女稚圭坐在正堂一张椅子上,半眯着眼,歪着脑袋打瞌睡,当脑袋倾斜到了一个幅度后,就立即坐正,然后继续歪斜。
看来少女是真的很累了。宋集薪弯下腰,轻轻晃了晃她的肩膀,柔声道:“稚圭稚圭,醒醒,赶紧回自己屋子睡觉去,小心冻着。”
睡眼惺忪的少女揉着眼睛,迷糊道:“公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宋集薪笑道:“去了趟廊桥那边,路程有点远,所以晚了些。”
稚圭看到宋集薪的这身陌生礼服,惊讶道:“咦?公子怎么换了一身衣服?”
宋集薪不愿在这个话题上多聊,“不提这个。那本地方县志借给你后,读书识字怎么样了,要不要我教你?”
少女摇头道:“不用。”
宋集薪回到自己屋子,漆黑一片,脱掉外袍,踢掉靴子,摸到床上,少年呢喃道:“王朱,王朱,原来如此。”
稚圭回到自己屋子,熄灯睡觉,整个人缩在被窝里,发出一阵阵轻微的动静像是在偷吃东西,嘴里嚼着些什么。
最后她竟然还打了一个饱嗝。
————
刘羡阳在铸剑铺子这边,虽然还没有正式成为阮师傅的徒弟,但是谁都看得出来,阮师傅对这个高大少年很器重,否则也不会手把手亲自教他如何锻打剑条,那一排铸剑室,如今并不是谁都可以进入的。
正午歇息的时候,有一个烧瓷窑工出身的年轻人跑到刘羡阳跟前,说有人找他,挤眉弄眼,十分玩味,说是一个比福禄街那些夫人还好看的美妇人,来找刘羡阳。
刘羡阳嬉皮笑脸跟着他走去,心情其实一下子沉重起来。
果不其然,在一座水井旁边,站着一位身材修长的妇人,四周许多挖井搬土的青壮汉子,干活特别起劲。
如小夫子宋集薪所鄙夷的那样,刘羡阳确实就是个土鳖,但是女子好看与否,跟读没读过书,识不识字,实在是没有任何关系。也许高大少年不知道,笼统含糊的好看一说,其中其实有一种叫妩媚,尤其是端庄且内媚,尤为动人心魄。
媚这个字,若是解字,本就是画眉之女的意思。
眼前这位不知姓名、根脚的夫人,眉毛细巧如娥虫之须,额头像蝉,广而方正,光洁丰满。
今天她只身一人来此,没有兴师问罪的架势,也不像是要仗势凌人,刘羡阳稍稍松了口气。
只不过这位雍容华贵的夫人,脸蛋再好看,刘羡阳不否认,如果是以往,说不定在街边遇上,还会吹几声口哨,可是这不意味着刘羡阳就会动心,高大少年心仪的女子,以前是那个泥瓶巷的婢女,如今是,以后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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