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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抑扬顿挫、每个重音停顿,都还跟当年一模一样。磨炼过的东西留在血液里,一个话头就能被唤醒。当年唐栎在班里把这场《等待戈多》演出来时,几个老师都给他鼓掌。
只要找回以前的自己,他就还是个好演员。
方恒继续往下接戏,“你真该当诗人的。”
唐栎指自己的衣服,“我当过诗人。这还不明显?”
微微沉默之后,他缓了口气,“方恒,我真的当过诗人。艺考的诗朗诵就是我自己写的,试探出答案
牧阳还是没有推开他。
他得以把头侧枕在了牧阳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消解酒精带来的昏沉和困顿。
牧阳一定觉得他睡着了,否则不会连一声询问都没有说,呼吸也轻得像是生怕吵醒他。只用一只手,轻轻搭在他肩上,护着他,以免他一个翻身滚下去。
傻小子。
但这只手,把方恒的心搭得痒痒的。
被酒精催热的血液经不起一只滚烫的掌心,只隔着薄薄的衣料触碰着他,方恒意识到,这不光是他对牧阳的试探。
没关系,他经不住这种试探,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更经不住。
只过了一小会,牧阳的手就顺着他的脊背轻轻划过,落在了腰侧。
这种弓着腰的姿势无疑会将t恤的下摆微微带起,他的后腰一早就在空气里露出了小半截。牧阳的手指就停在这,用温热的指腹,缓缓摩挲着后腰的位置。
太缓慢了,兴许是怕吵醒他。
越是这样又轻又慢的触碰,越是让方恒清楚,这是牧阳平日里从没流露出的一面。
牧阳的衣服上总是有清新的香气,是洗得干干净净的衣服,被晒干了之后的余味。
方恒很熟悉这阵味道。
每次牧阳坐上了他的副驾驶,车门一开一关,热风流入车里,同时带进来的就是这阵味道。能抚平夏日里毛躁的热气,让人顿感舒服的味道。
这样的味道里,没有任何杂质,干净清澈。
而现在的牧阳,即便没有睁眼,他也感觉得到有一双炽热的、跃跃欲试的目光,一刻不离地望向他。这目光背后的渴望促使着牧阳的指尖不由自主地划过他的腰窝,这样的下意识,绝对超过了“朋友”这条线该有的分寸。
如果这样一个人说喜欢他,他会接受吗?
或者说,没开窍的傻小子,能发现自己这种感觉是喜欢吗?
方恒没有细想。
他直觉牧阳的手指悬停在了他的腰上,停了很久,却始终没敢伸手触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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