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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分吃了十只老雀。李建国夫妇各吃一个,李龙吃了两个,剩下的两个孩子每人三个。
老雀身上的肉主要就是腿上和胸脯上那么一点儿。但李强和李娟两个吃起来是一点肉都不放过,大点骨头都唆的干干净净,而小点的骨头就直接嚼碎咽了下去,不带吐的。吃完后,还把手舔得干干净净。
李龙看着心酸,这俩孩子真是缺肉了啊。想想自己在乌城当学徒工的时候可没亏待过自己。发了工资,除了买衣服,剩下的就去国营卤肉店买杂碎解馋了。那时候,真的是一点都没想过侄子侄女——自己真不是人呐!
看着李娟李强吃完还意犹未尽的样子,李龙心里是真的过意不去。
三只老雀能有多少肉?
原本打算休息的他又起了新的心思。
反正没事,而自己手头又有手电,趁着这机会,晚上再出去一趟呗。
不过他并没有声张,吃完老雀后就把李娟和李强两个赶着去了西屋让早点睡觉。他收拾收拾,换上还没完全烤干的棉胶鞋,穿上棉大衣,戴上皮帽子,拿着手电就走了出去。在院子里拿着抄网,又到棚子下面找了一个尿素袋子,提着出了院子。
西屋,去看着李娟和李强已经睡着了,梁月梅小声的对丈夫说道:
“小龙变了啊。以前和娟、强强没那么亲的,现在你看……”
“那他是叔呢。”李建国卷着莫合烟,语气满是理所当然,“我照顾他,他不得照顾好自己的侄子侄女?”
“是这个理。”梁月梅笑着说,“虽然是开除了,但看着感觉长大了,懂事了。那钱没白花!”
“懂事就好啊。”李建国其实也挺欣慰的。弟弟以前是啥货色他也清楚。但那是弟弟,不是儿子,他不好多教育,就只希望自己多做一些,能感化他。
现在李龙这么懂事,李建国甚至还有些不适应了。
“刚才听他出去了,不知道……”梁月梅一边纳着鞋底一边说道。
“不管。他都那么大了,该知道做啥。”李建国说道,“这大冬天的能干啥?各人家里都有人呢,他也不能在外面呆多久。可能是串门去了。”
李龙出去后就往东面走。
队里往东面有一片野地,再往东走就是开垦出来的耕地。边上有不少开荒平地耙地时留下来的大大小小的土堆。秋天收获后,地里的一些杂草和庄稼根就洒在这里。
而这里正是呱呱鸡最喜欢呆的地方。
现在因为缺粮食、营养不足,晚上人大都有夜麻子眼,也就是夜盲症。
而手电筒这种“家用电器”,全队至少有一半以上的人家是没有的。
因此在后世村里人都知道呱呱鸡喜欢呆的地方,在这个时候还不为人所知。
即使知道这些人也不好去逮——一没工具,二是眼神不好。
李龙两者都不缺——在食品厂工作管饭。虽然不说吃多好,但营养比在队里要好一些。
他深一脚浅一脚走着,倒也没特意去隐藏自己的脚步声。
呱呱鸡这种禽类其实挺笨的。至少在李龙看来是这样。这个呱呱鸡“栖息地”是一个放羊的老汉发现的。
据那老汉说,当时放羊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透了。他也累了,看着有一片黑块块,以为是露在雪地里的石头,就一屁股坐了下去。结果还没坐到那“石头”就跑走了。原来是一群呱呱鸡。
也就是说,除非不得已,这玩意儿通常情况下是不跑的。
毕竟找到一片栖息地不容易,好不容易卧半天暖和了,再跑那得消耗多少热量?冬天积攒点能量不容易啊!
李龙其实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有的话当然最好,如果没有,反正现在晚上也看不上电视,刷不了手机,也没朋友可谈,出来走走消耗消耗精力也好。
那地方距离队里差不多一公里的样子,李龙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才到——主要是雪太厚了。等到了地方,他感觉身上已经有薄薄一层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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