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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给我。”她伸出手。
“好、好……”
石公公匆匆答应着,他身边的男侍很有眼力地递过了碗,碗中浑浊的药水尚且温热,稍微离得近点都能闻到那浓浓的苦涩。而后,石公公颤抖着手将房门拉开一人宽的通道,只是站在门口,都能感受到房间中的暖意。
“不必担心,”沈随安注意到了老人的忧虑,她声音平和,像是在宽慰,“小涵会好起来的。”
“有二小姐这句话,老奴就放心了。”石公公眼含热泪,目送沈随安进入房间。
这间居室住着沈随安的弟弟,也是沈府的幺子,沈涵。因为儿时落水的经历,导致了沈涵自小体弱多病,这里常年都弥漫着药草的味道,已经浸透了每一件家具。
面色苍白的少年躺在榻上,蜷成一小团,而他身边的大夫正在给他说着些什么,但显然,少年眼神空洞,完全没有听进去。一直到沈随安坐在了塌边,轻声唤了他的名字,小少年才缓缓转过头,通红的眼眶又开始积攒泪水。
“……二姐。”沈涵声音颤抖,只看了一眼,就又将自己往被子里埋了埋。
“小涵,”沈随安没有着急喂药,将药递给大夫,伸出手,一下一下抚摸着少年露出来的头发,“不是你的错,姐姐知道的。”
被子里的少年摇摇头,已然泣不成声,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不过在听到沈随安的下一句话,他又立刻掀开了被子,脸蛋上还挂着泪,茫然又暗含希望地看着沈随安。
“姐姐已经找到乌裘了。”
他好像听到了乌裘的名字……乌裘,没有丢吗,已经被找到了……
二姐的声音像是给他讲故事一样,轻轻的,慢慢的,在他耳边响起。
“乌裘不是被小涵弄丢的。”
“等到小涵病好了,姐姐就把乌裘带回来,陪小涵玩。”
沈随安的话语顿了顿,继续说道。
“还有……如果你害怕顾云熙,我们就不见他了,好不好”
“以后,他就不住在沈府了。”
“所以小涵不许难过了,乖,起来喝药。”
乌裘不是某个人,而是一只幼犬。
沈随安第一次见到它时是在集市,她本是要给沈涵买只没有花纹的风筝,准备回去在上面亲手画上画,等到天气好的时候再去和弟弟一起放。没想到在快回程时,一只比兔子大了两圈,还极有力气的黑色毛球迅速冲过来,猝不及防地撞上了青兰的小腿,要不是有沈随安顺手搀扶了一把,他差点就要被绊倒。
虽然人是没事,但二小姐刚刚挑好的风筝却在混乱中不小心落了地,沾染上泥浆,已经没办法再继续用了。
还好随身侍卫眼疾手快,一把抓住了冒犯沈二小姐的罪魁祸首。定睛一看,才知道那不是什么毛球,而是一只通体纯黑、浑身脏兮兮的小狗。
小狗看着不过两个多月,正是有活力的时候,明明没多壮实,力气却比一般幼犬大得多,被抓住了也不挣扎,闻见身边家仆手中拎着的食盒中有荤菜,摇着尾巴哼哼唧唧叫唤着,脑袋直往那边凑,看起来不太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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