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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手套将她已僵硬地手抬了起来。
指甲里,更多红色的干涩痕迹填满了缝隙。
青年则已经重新拿了块洁白的棉布,自痕迹上方擦拭而过,垂眸看了看。
“蜂蜡,这是口红。”他说。
要知道,这个年代,世界各地,特别是欧洲极其各个大国的附属地,都热衷于追随伦敦的时尚风向。
这时候,欧洲大陆盛行苍白的妆感,她们认为面色以及口唇的苍白是不见阳光的贵族淑女的标志。因此,除去妓女以外,热衷于追随风尚的星洲也很少有人使用艳红色口红。
“觉得正常是吗?”
耳畔的问话使弯下腰的唐烛抬起头来。
“别移开视线,先生。”青年示意他垂下头去。
他照做,瞧见对方再次将曼莎的手抬起。
“看见什么了,唐烛。”
唐烛的视线慌乱地在那些手指上集合,嗫嚅道:“口红填满了指甲,不,是除外大拇指的四根手指的指甲里。”
这是靠抓握动作从口红盒内抠挖出来的。
“完全没东西?”青年问。
“不、不是,大拇指的指腹反而有很浓的一团口红膏。她——曼莎是想用拇指将口红涂匀?她为什么要这么做?”问出这句话的同时,唐烛自己似乎也找到了答案。
因为他终于也注意到了这些印记下的东西。
——早在口红之前,干涩的血迹已遍布那只手。
“曼莎挣脱束缚以后,立即用手捂住了伤口,她知道怎么做能够减少流血。可某刻,她想到了什么,于是送开一只手来做这种事。”付涼快速说,接着,他将女人的手松开。
唐烛虽对这条信息完全没印象,但他知道,男主是去到皇后大街一家口红店里才发现了很重要的线索。
剧情进行到这里,他也终于觉得熟悉了起来。毕竟书中不会仔细描述大侦探午餐吃了什么,又在书房中与维纳实打实谈了几个钟头的话。
很多环节,赶路、细碎的人物对话,甚至包括验尸,没几句话便草草写完。
嗯,再加上原著中付涼的话少得可怜,作为读者,他当时完全要靠旁白读懂他对于普通人来说运行飞速的大脑。
上帝知道,现在生动的体验感使得唐烛多么满足,事情发展到这里,甚至可以说是兴奋。
“你怎么想?”
唐烛怔了怔,手套缓缓指向自己:“啊?问…问我?”
“嗯。”
他抽了口气,心里埋怨这个问题有多刁难人。是啊,随便其他什么问题他都能知道,比如下一个死者的身份,又或者是凶手的身份。
可偏偏这个问题,完全超纲。
现在,他多想直接将付涼拉到皇后大街去。
“我想……我想,她是在留线索也说不定。你不也说过,曼莎非常聪明且警惕吗?她可能知道自己就要不行了,想留下些东西帮助。”
说着,唐烛想到了什么,用余光去瞄身旁的人,又继续道:“或许我们应当听听那几个酒鬼的证词,他们将曼莎送去医院,到她不治身亡的过程中,或许在这期间,曼莎说过什么或者做了什么。”
毕竟原著中,酒鬼的证词里有关于口红的细节,这么说,或许才能成为推动他们今晚去往皇后大街的重要动力。
付涼摘了手套,没有反驳他,而是默许似的,去到洗手池旁打开水龙头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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