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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吹人间发财风,填我十万八千梦”,程乐言那一晚睡得极好。
他睡别墅的主卧,床也就是植物人老攻容妄之从前的床,很舒服,床品又轻又亲肤,温度湿度适中,程乐言醒来后只觉得像是陷在棉花里,完全不想爬起来。
系统超惊讶:【现在才五点!宿主你怎么五点就醒了?】
程乐言:【昨天那小说还没看完嘛,那不得在今天上班之前先把书看完。我记着这事儿,生物钟就会叫醒我。】
系统:【……宿主你对工作也太认真了一点。】
程乐言:【那是。我做过六个销售岗,全部都是销冠,全部都是第一天就把产品信息都背下来啊。统子爹,你以为销冠是那么好当的啊。】
系统:【宿主你可别叫我“爹”了,我好怕折寿哦。】
程乐言“哈哈”一声,赖了两分钟床,就爬起来去洗漱了一下。末了靠在沙发上,手捧金苹果,继续去读那本《囚爱》。
翻过最后一页,程乐言只觉得脑子嗡嗡的。
这书里的逻辑就理解不能啊!
反派哥为什么喜欢主角受,就因为“他笑起来阳光灿烂不做作,仿佛聚集了世界上所有的生机”吗?
反派哥为什么不好好追人,反而笃定了主角受肯定不爱他,折磨来折磨去的?这反派配置也是个高富帅,真要好好追人说不准有戏啊?
反派哥还是个烟鬼,作者一直描写他拿烟的手多帅云云,可是抽烟的人牙会黄诶,这样真的不要紧吗?
再有就是,看完小说之后,程乐言实在很难把书里那个法制咖反派哥,和昨天见到的软软甜甜的幼崽,联系到一起。
濯濯以后会变成那样?
那样???
你这是基因变异了吧你!
就比如书中关于“程乐言”结局的那段描写,原文是这样的:
【容寄时走进房间,夹烟的手指随便朝个方向指了指:“弄开。”
助理走上前去,掀开了一块遮光油布,露出了下面的狗笼。
狗笼里恶臭熏天,脏污四溢,有团不成人形的东西瘫倒着,一动不动。助理掩鼻凑近了看看,道:“容少,的确是咬舌自尽了。”
容寄时“啧”了一声,走到近前,低头看着狗笼。
烟抽完了,他踢了狗笼一脚,嫌恶道:“真恶心。”
然后离开。】
对了,那个“不成人形的东西”,说的就是程乐言。
他居然连姓名都不配有!
死的还这么惨,幻肢痛了啊反派哥!
还有那“助理”,又是倒了什么霉,还要负责观察尸体这种事!?这一个月得开多少钱,才能捏着鼻子打这份工啊!
幸亏幸亏,孩子现在才三岁,一切还来得及。
加油啊程乐言,把反派哥抑制在摇篮里!
对了,还有一件重要的事:以后家里绝对不能养狗!
绝对!!!
时间差不多了,程乐言换衣服下楼。
一楼的餐厅里,已经摆上了丰盛的早餐,中式西式各种都有。
濯濯穿着一条格子背带裤,安静地坐在旁边的儿童餐椅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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