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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了:“《LaLaLand》那首《Cityofstar》。”
我认为,就算是情歌,他喜欢的也该是这种,现实与理想碰撞的烂漫遗憾。
“那喜欢《遥远的她》的我,让你失望了吗?”他一瞬不瞬看着我。
“好像更满意了。”
我眼睫扑簌:“国语接地气,我喜欢烟火气。”
旋即,我看见笑意在陈最身上疯长。
他笑得像一株迎风舒展的绿植,提前带来了春天。
那勃勃生机吹到我身上,给我主动出击的勇气。
“你说得对,没准我们不止是饭搭子。”
我问他:“你过年回鹿城吗,也许我们还能做旅伴?”
他:“你哪天回?”
我:“我打工人,得年二十九。”
他:“巧了,我也是。”
我眼睛弯起来,已经快忘了开心以外的情绪。
他顺势道:“春节我打算去鹿一中逛逛,你母校是哪所?”
我不知第几次惊叹:“我们竟然还是校友!”
“你哪一届?”
“16届。”
“天呐,我也是!”
……
我们越聊越深,越聊越惊奇——我们身上居然有如此多的共同点。
我们都是鹿城人,同一所高中同一届。
我们都喜咸甜、讨厌香菜,我们都爱听张学友,我们都最爱看《老爸老妈浪漫史》。
我们都喜欢在寂静无人的街道上独自游荡。
我和他甚至,曾在高中的同一天,同一个位置,拍摄过同一次落日。
我们的相遇仿佛命中注定。
虽然我用“lebenslangerschicksalsschatz”作了我整个青春期的名片,但实际上我并不相信这世界上有什么“天命之子”。
从前我深信,真爱之所以令千万人向往之,正是因为其虚假而不可得。
但这个周日的早上,我的宇宙发生一次大爆炸,重塑了我的世界观。
我开始相信“lebenslangerschicksalsschatz”真实存在。
此时此刻,就在眼前。
——陈最。
我们相见恨晚,有说不尽的话想要彼此分享。
从寂静无人的早间茶餐厅,路过人声鼎沸的电玩城,途径酸甜苦辣的超市货架,与五彩斑斓的衣帽店擦肩。
“高中的时候,我怎么会完全没注意到你?”
我歪头望着陈最,奇怪道:“没道理没印象啊,你这款应该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诶。”
“你也一样。”
他亦露出费解模样:“感觉你应该没少上主席台演讲,我居然现在才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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